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吉林政报》免费赠阅范围和公开发送有关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05-11-2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吉政办函〔2005〕181号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吉林政报》免费赠阅范围和公开发送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政府办公厅(室)、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

《吉林政报》自2004年实行免费赠阅和公开发送以来,范围和影响不断扩大,充分发挥了政报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生活中的作用,受到基层、企业和广大群众的充分肯定。但由于近两年来各市(州)、县(市、区)领导的变动和撤乡并镇等原因,使《吉林政报》的发送范围、数量发生了不少变化。为了进一步做好2006年的《吉林政报》免费赠阅工作,省政府办公厅决定对2006年《吉林政报》免费赠阅范围和公开发送工作进行重新核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免费赠阅范围

(一)各市(州)部分:

1.各市(州)政府领导(含副秘书长)和办公厅(室)副主任每人1份,办公厅(室)各处(科)室各1份;

2.各市(州)党委、人大、政协领导(含副秘书长)每人1份,办公厅(室)1份;

3.各市(州)政府部门各1份;

4.各市(州)法院领导及其各处(科)室、法庭各1份;

5.各市(州)检察院领导及其各处(科)室各1份。请各市(州)政府办公厅(室)分管《吉林政报》工作的处(科)室将以上领导姓名、各单位的名称、邮编、地址于12月15日前报吉林政报编辑部。

(二)各县(市、区)部分:

1.各县(市、区)政府领导和办公室副主任以上领导每人1份,办公室各科室各1份;

2.各县(市、区)党委、人大、政协领导每人1份,办公室1份;

3.各县(市、区)政府部门各1份;

4.各县(市、区)法院领导及其各科室、法庭各1份;

5.各县(市、区)检察院领导及其各科室各1份;

6.市区所辖街道办事处及其社区各1份;

7.县(市、区)所属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及其站、办、所及各村民委员会各1份。

请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吉林政报》工作的科室将以上领导姓名、各单位的名称、邮编、地址于12月15日前直接报吉林政报编辑部。

二、关于公开发送工作

公开发送工作是《吉林政报》在对各级领导、单位免费赠阅范围之外面向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一项免费赠阅工作,每个公开发送点赠送100份。这项工作是对免费赠阅工作的补充,为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政策提供了一个便民平台和窗口,也是政府实行政务公开、建立服务型政府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地一定要高度重视。对于已经建立《吉林政报》公开发送点的单位由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办公厅(室)分管《吉林政报》工作的处(科)室将负责公开发送工作的人员名单、邮编、地址于12月15日前报吉林政报编辑部。对于尚未建立公开发送点的县(市、区),由各市(州)政府办公厅(室)负责督促建立,并报吉林政报编辑部。

联系人:李卓、段红杰;联系电话:0431-8904698;传真:0431-8904440。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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