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泰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7-01-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印发泰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泰政发〔2007〕16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泰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一月二十七日

泰州市民营经济发展“十一五”专项规划

党的十六大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2005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加快发展民营经济是市委、市政府推进“富民强市、快速崛起”的重大战略举措,是泰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力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选择。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特制订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和机遇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2004年初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借鉴浙江、苏南等民营经济发达地区的成功经验,放大戴南、张郭效应,不断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体系建设,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充分调动广大民众自主创业和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全市民营经济呈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快工业化进程的主力军,增加人民收入的重要来源。

1.企业发展与现状。

截止2005年末,全市有注册民营企业25322户,占全市各类注册企业数的65.44%,其中私营企业21548户,股份合作企业1050户,其它有限责任公司2724户;有个体工商户141575户。其中私营企业比2000年末增加14667户;个体工商户比2000年末增加41716户。

截止2005年末,民营企业拥有注册资本430.07亿元。其中私营企业注册资本247.49亿元,比2000年末增加222.8亿元,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114.9万元,比2000年末户均增加78.9万元;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73.04亿元,比2000年末增加55.38亿元。私营个体企业累计注册资本320.52亿元,比2000年末增加277.7亿元,增长6.5倍。私营个体企业从业人数58.03万人,比2000年末增加28.69万人,增长149.5%,其中私营企业38.8万人,个体工商户19.23万人。

按照企业行业分类:从事农林牧渔业的民营企业222户,占民营企业数的0.87%;从事工业制造业企业数14715户,占企业数的58.11%;建筑业938户,占3.7%;三产服务业及其它行业9669户,占38.18%。个体工商户中从事农林牧渔业1539户,占1.09%;从事工业17722户,占12.52%;三产服务业及其它行业12.2万户,占86.16%,其中批发零售业90300户,占63.78%。由此可见,注册民营企业以工业企业为主,个体工商户以三产服务业为主,其中又以批发零售业居多。

2.经济发展与贡献。

2005年,全市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83.79亿元,比上年增长16.3%,增速高于全市1.3个百分点,总量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47%,比上年提升1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完成17.94亿元,增长4.5%,占民营经济总量的4.67%;第二产业完成243.22亿元,增长18.5%,占民营经济总量的63.37%,第二产业中工业207.85亿元,增长19.3%,占54.16%,建筑业35.37亿元,增长13.3%,占9.2%;第三产业完成122.63亿元,增长14%,占民营经济总量的31.95%。

全市1905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1452家,企业个数占总量的76.3%;2005年完成工业总产值766.94亿元,增长29.81%,高于全市平均水平1.45个百分点,产值、销售分别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的63%和62.1%。其中规模以上私营工业企业1067户,完成工业总产值341.06亿元,增长33.19%,高于全市平均水平4.83个百分点;利税、利润增幅分别高达50.29%和83.82%,均大大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2005年,全市民营经济完成税收收入51.04亿元,比上年增长37%,占全市税收收入的61.3%,比上年提升6个百分点。民营经济完成投资295.84亿元,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额的73.39%。民营经济发展增加了城乡居民的收入。2005年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全市乡镇工业支付职工工资45.5亿元,比上年增长23.9%。

3.集聚发展与特色。

“十五”期间,全市上下开展的招商引资活动和乡镇工业集中区建设,特别是贯彻落实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推进了民营经济的载体建设、集聚式发展和区域特色产业、特色经济的形成。全市已有或正在规划建设的民营经济集聚区有农业部命名的全国乡镇企业示范区1个(姜堰白米镇)、全国乡镇企业科技园区1个(兴化张郭),已被命名省级乡镇工业小区6个(戴南、张郭、昭阳、虹桥、双登、九龙),省级乡镇企业科技园区1个(罡阳),泰东、刁铺、黄桥、周庄等4个乡镇工业小区已获得省级认可(2004年国家清理开发区、园区后省有关部门取消此次命名),经市政府批准建设的海陵工业园、高港科技创业园推进力度大,招商引资成效明显,各工业重点乡镇在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中都有一块乡镇工业发展集中区。一批以骨干企业为投资主体的企业主题园区也初具规模,这批主题园区为企业的扩张裂变,前后配套加工企业引进和发展都创建了良好载体。如兴化兴达工业园、姜堰双登、曙光工业园,泰兴泰隆、华燕工业园等。这些乡镇工业集中区(科技园、创业园)的建设为招商引资提供了良好的载体,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创业平台。

民营经济的发展和集聚,在全市形成了一批块状经济和特色产业集聚区,比较典型的有:兴化戴南的不锈钢产业,从不锈钢的冶炼、型材加工到各类不锈钢制品,形成了一条完整的产业链,不锈钢年产量20万吨,占全国总量的1/7,集聚有1000余家不锈钢及其制品生产企业,从业人数5万人,年产销50亿元,同时还辐射带动了周边乡镇的一批企业。兴化城郊的脱水蔬菜生产,有脱水蔬菜生产企业近100家,年营业额7亿元,销售占日韩市场的90%,不仅是民营经济发展的集聚区,又是农业产业化、带动农民增收的富民产业,年收购香葱等蔬菜3亿多元,带动周边数个乡镇农民的蔬菜种植。海陵区九龙镇有自行车配件之乡之称,经近几年的努力,现扩展到汽车、摩托车配件制造、特色金属和有色金属型材加工,自行车车闸、三套轴占全国产量的70%以上。在全国有一定影响的特色集聚区还有:泰兴溪桥镇的乐器生产,小提琴产量占全国的50%以上;泰兴黄桥镇的牛仔布日产量30多万米。一批专业市场的建设带动了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繁荣了城乡市场,如海陵区温泰市场有个体工商户700家,年交易额20亿元;兴化戴窑的粮食交易市场年交易量60万吨,是全国最大的大米集散地。

4.企业规模与素质。

2005年,全市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1452个,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数的76%。销售收入亿元以上民营工业企业141个,其中梅兰集团、兴达股份公司、曙光集团、济川药业、泰星集团、泰隆集团、绝缘材料总厂等7个企业年创利税1亿元以上,市30强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占19个。2004年兴化兴达(股份)公司、姜堰化肥公司、靖江亚星锚链、泰兴百灵乐器等4个企业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苏省优秀民营企业,裕伦纺织的朱继南、泰达纺织的蒋跃东、万马金属制品的万泰生、济川药业的曹龙祥获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

截止2005年底,全市民营企业创国家级技术中心2家,省级技术中心13家,市级技术中心83家;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9家,企业博士后技术创新中心5家;182家高新技术企业,306家民营科技型企业。1007个企业通过ISO9000标准体系认证,29个企业通过ISO14000标准体系认证。拥有全国驰名商标2个(“双登”和扬子江的“护佑”牌),国家名牌产品2个(泰兴的“三零牌”面粉和“瑞和牌”化肥),江苏省著名商标39个,江苏省名牌产品生产企业58家。

虽然近年来全市民营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与全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相比,与全省民营经济的总体水平相比,特别是与浙江、周边兄弟市民营经济发展的迅猛态势相比,我市的民营经济发展还存在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1.企业总量和发展速度滞后。截止2005年末,全省共有私营企业50.74万户,我市21548户,仅占全省的4.25%;当年全省净增私营企业89366户,我市仅为4032户,占4.5%,均远低于我市在全省人口7%的占比。2005年末,我市私营个体企业累计注册资本仅占全省的4.09%;其中私营企业户均注册资本114.9万元,比全省平均水平低27.7万元。

2.企业的素质和市场竞争力不高。从民营企业业主的素质来看,大多未经过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专业培训,远不能适应企业发展的需求。民营企业主要从事的传统行业,涉足高新技术的企业不多,产品技术档次、技术含量普遍不高,缺乏具有核心技术和竞争力的产品和产业,仍停留在廉价劳动力和粗放性经营模式上,企业适应市场的应变能力弱。尤其在外向型经济方面,民营经济的比重远远低于其在全市的经济份额。

3.质量、安全、环保工作亟待加强。许多新办私营企业业主大多未经过专业培训,法律意识不强,或者是虽有法律意识但法律知识缺乏,对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因此企业的质量、安全、环保意识普遍不强,相应的管理水平不高,各类事故隐患较多。

上述问题是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问题,民营经济蓬勃的发展是大势所趋。当前,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历史性机遇,加快民营经济发展已成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推动全市民营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是我市“五年总量翻番,八年全面小康”的重要增长点和有力保证。

首先,从政策层面上看,近年来党和国家关于发展民营经济的认识不断深化,理论不断创新,促进民营经济的政策措施相继制定并颁布。党的十六大提出了“两个毫不动摇”的著名论断,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大力发展和积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并就消除体制性障碍和完善制度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把“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写入了国家根本大法,确立了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2005年2月份国务院制定下发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3号)进一步明确指出“积极发展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有利于繁荣城乡经济,增加财政收入,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改善人民生活,有利于优化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就放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加大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财税金融支持、完善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社会服务、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改进政策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监管、加强对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指导和政策协调都作了非常详细的政策规定。省委、省政府2004年3月20日召开了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的发展,先后制订了一系列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其次,从经济发展阶段来看,我市正处在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2000到3000美元的关键阶段,在这一阶段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消费快速升级,产业结构大幅调整,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显著加快,人们以对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明显增强,尽快富起来的愿望更加迫切,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创业热情空前高涨,致富本领日益增强。同时,随着全市企业改制工作的基本到位,绝大多数原国有、集体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缩短了民营经济资本积累过程,为民营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创造了坚实的基础。

再次,从我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外部环境来看,近年来,我市开放型经济快速发展,特别是近年来省委、省政府沿江开发战略的实施,江阴长江大桥通车及沿江基础建设的加快,作为长江北岸的重要门户城市和沿江开发的重要承载区,加之我市教育基础较好、人力资源充裕,我市经济发展的区位优势已经充分显现,随着经济全球化加速发展,国际、国内资本和产业加速向长三角地区集聚,我市有望成为国内外投资的热点地区,对全市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将起到釜底加薪的推动作用。当前我市正处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天时、地利、人和的最佳机遇期。

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发展重点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鼓励民营经济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进一步解放思想,深化改革,消除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切实引导好、保护好和发挥好广大人民群众加快发展的积极性,突出落实政策、鼓励全民创业、大力招商引资、着力提升素质、加强服务体系建设、形成发展合力等重点,加快总量扩张,提升发展水平,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在新的平台上加速发展、协调发展、健康发展。

2.主要奋斗目标。

“十一五”期间,年均新增注册民营企业2000户以上,“十一五”期末民营企业总数达3.5万户,民营企业占各类注册企业的90%以上;其中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上的企业达1500个。每年新增加个体工商户2万户以上,“十一五”期末达20万户。民营经济注册资本年均递增20%以上,“十一五”期末达1000亿元。民营经济增加值年递增15%,“十一五”期末达1000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的比重每年提升1个百分点,2010年达50%以上。

3.发展重点行业及领域。

紧紧围绕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总体规划,充分发挥民营企业体制、机制优势,大力弘扬创业、创新、创优的“三创”精神,巩固提升现有民营企业,新办创建一大批民营企业,形成民营企业发展的铺天盖地之势,在铺天盖地中培植顶天立地的重点民营企业。重点发展工业制造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巩固提高建筑业、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

——重点发展工业制造业。突出工业经济第一方略,按照市“十一五”工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规划,紧紧围绕加快发展机电、化工、医药、造船等四大优势产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的要求和发展战略,培植发展一大批协作配套民营企业,拉长产业链,发展特色经济,形成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增强区域经济竞争力。每年培植规模以上民营工业企业200个以上,“十一五”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民营企业达90%,民营工业在全市工业经济总量中的占比达75%。加快培植骨干龙头民营工业企业,做优、做强、做大,“十一五”期末全市年销售收入亿元以上的民营工业企业200个以上,10亿元以上企业30个,50亿元以上企业3—5个,100亿元以上企业1—2个。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认真贯彻全省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民间资本进军服务业发展的步伐,重点发展物流、金融、科技、商务等生产型服务业,大力培育信息、娱乐、旅游、房地产等新兴服务业,全面提升商贸、餐饮、社区生活服务等传统服务业,民营企业在加快构筑高增值、多层次、广就业、强带动的现代服务业体系中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十一五”末,民营经济在全市服务业中的比重达80%。

——巩固提高建筑业。建筑业是我市优势传统产业之一,在全国享有较高知名度,目前建筑业中民营企业已占90%以上,经济总量占60%以上。“十一五”期间积极实施“三大战略”:大建筑业、大企业和大市场战略;努力加快“三个调整”:经营结构、组织结构和专业结构的调整;大力推进“三个转变”:由单一经济向多元经济的转变、传统建筑业向现代建筑业的转变、建筑大市向建筑强市的转变,实现建筑业的持续快速健康稳定发展,“十一五”末,民营经济占全市建筑业的比重提升到80%。

——扶持发展农业龙头企业。鼓励民营企业投资农产品加工业,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建立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接机制,形成农副产品加工产业链,增强带动力,推进农业产业化步伐。鼓励民资投资发展都市农业、创汇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等现代农业,参与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主要工作措施

1.认真落实政策,坚持典型引路,形成全民创业氛围。

加强对国家、省、市一系列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政策意见的学习、宣传、贯彻和落实,以贯彻《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为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凡国家有规定的,坚决执行;凡先进地区已经实施的都可以借鉴;凡是能促进发展的,都可以大胆尝试、大胆突破。放宽民营经济市场准入。允许民营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禁止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允许外资进入的行业和领域,也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并放宽股权比例限制等方面的条件。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合作等方面,对民营企业和其它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允许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和领域、公共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社会事业领域、金融服务业、国防科技工业建设领域,鼓励民营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集体企业改组改制改造。

认真学习浙江、南通等民营经济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放大戴南、张郭效应。组织市、市(区)、乡镇、村、组各级人员到浙江、南通、戴南、张郭等地学习参观,邀请民营经济理论界的专家、学者、企业家到各地巡回演讲,加强对民营经济政策理论、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最大限度地激发全市广大人民致富欲望、创业热情,把崇尚创业作为新时期泰州精神的灵魂。进一步落实国家就业和再就业政策、鼓励下岗失业人员,退伍士兵、大学毕业生和归国留学生等各类人员创办小企业、开发新岗位,鼓励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创业致富,以创业促就业。要开展创业辅导,在市、各市(区)、各乡镇普遍建立创业辅导机构,加强对初创小企业的创业服务和政策支持。对初创小企业,可按照行业特点降低公司注册资本限额,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减免登记注册费用。在全市上下形成政策鼓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民众乐于创业的良好局面,努力形成民营企业发展的铺天盖地之势。

2.大力招商引资,发展特色经济,促进集聚发展。

大力招商引资。既要挖掘本地民资潜力,又要大力吸引外来资本。千方百计激活本地民资。充分发动群众勇于创业,鼓励群众敢于投资,把蕴藏在广大民众中的创业潜力加快激发出来,把闲散在社会上的生产要素有效地调动、集聚起来,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大力吸引外地民资。坚持政企联动、群专结合,采取定向招商、定点招商、挂职招商、网上招商、以商招商等形式,注重到民资富集的苏南、浙江、广东等地,抢抓民资北上西进的良好机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利用一切社会关系,挖掘一切资源潜力,把外地客商、资金和技术招引进来。“十一五”期间累计利用民资1000亿元。

加强载体建设。大力推进民营经济向工业集中区聚集。认真制定工业集聚区发展规划,充分运用市场化办法,广泛吸引外来资本、民间资本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完善园区功能,提高承载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推进集约化经营。认真执行市政府规定的单位面积投入产出标准,建设多层标准厂房,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实破解用地紧的矛盾。加快省级经济开发区建设,增强招商引资和发展民营企业的承载能力,着力提升发展13家省级以上乡镇工业小区,支持30个重点工业乡镇的工业集聚区建设。加快重点企业主题园区建设,引导更多中小企业提高对大企业、大项目的配套能力。集中扶持一批科技园、创业园、创业服务中心等专业特色园区建设,促进更多民营企业尤其是科技型民企的发展。

大力发展特色经济。以重点骨干企业、地方特色资源、传统特色产业为依托,实施产品前延后伸,拉长产业链,加强市场建设和企业间的配套协作,形成以市场为龙头、产品为纽带的企业群体,以特色经济吸引各类资本集聚发展,又以民营企业的集聚推进特色产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做大做强特色经济,提升特色经济的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重点发展兴化的不锈钢、脱水蔬菜,泰兴的减速机、牛仔布、乐器,海陵的车件制造,姜堰的畜禽、粮食加工等,到十一五末,培植销售100亿以上特色产业集群1—2个,30亿以上的5—10个。

加快市场建设步伐。坚持把各类市场建设成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重点培育一批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紧密依托地方产业和为支柱产业服务的商贸、物流市场,重点建好温泰市场、华东五金城、戴南不锈钢交易城、戴窑粮食市场等一批专业特色市场,促进民营经济特别是个体工商户迅速发展,拓宽群众创业致富的渠道。

3.加强融资担保,搭建服务平台,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加强金融服务。引导和鼓励各金融机构从民营经济特点出发,开展金融产品创新,完善金融服务,切实发挥银行内设中小企业信贷部门的作用,改进信贷考核和奖惩管理方式,提高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比重。城市信用社要积极吸引非公有资本入股;农村信用社要积极吸引农民、个体工商户和中小企业入股,增强资本实力。鼓励政策性银行依托地方商业银行等中小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开展以民营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转贷款、担保贷款等业务。

加强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利用民间资本组建商业性担保机构或企业会员制的互保机构,鼓励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组成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帮助民营企业开展联保、互保活动,建立担保风险分担机制。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担保业自律性组织。按照政府导向、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每年新增担保机构5个以上,增加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到“十一五”末累计担保机构达50个,注册资本达10亿元。

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加快建设面向民营经济的信息服务平台,开设“泰州民营经济信息网”,为民营企业提供政策法规、经济动态、创业咨询、市场需求等信息服务。

建立技术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多元化创业投资体系,重点支持建设依托产业集群,面向同类企业的公共技术中心、测试中心、研发中心等技术服务平台,为民营企业技术进步、产品开发提供支持。

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大力开展以培养高级管理者、职业经理人、职业技术能手等人才为重点,以创业、管理和技术创新为主要内容的各级各类公共培训。完善人事代理、人才租赁等服务功能,为民营企业创造更加宽松的用人环境。

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加强对行业协会、行业商会等自律组织的统一规划、培育、指导和协调,有机整合各类协会、商会资源。

以“入会自愿”为基本原则,以民间性、自律性、非营利性为基本要求,以沟通、组织协调为基本职能,广泛吸收民营企业入会,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作用,为企业提供行业发展动态、产品价格预测、市场行情等商务信息和相互交流、合作的机会。把协会的健康有序发展与政府职能转变有机结合起来,使协会更好地履行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参与行业规划、维护行业公平竞争和行业利益等职责。

加强中介机构建设。大力扶持咨询、法律、会计、资信评估、市场代理等中介服务业及各类经纪人,逐步形成多主体、多层次、全方位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创业辅导、诊断、咨询、评估、培训等服务。规范中介机构的中介行为和收费,建立咨询评估机构的执业责任制,确保中介机构依法开展活动,提供规范、专业的优质服务。

4.加强人员培训,推进科技创新,提升发展水平。

加强职工培训。把培训作为提高经营者和员工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创业辅导,对有志创业的人员和创业初期的企业主系统培训市场经济法律法规、企业经营管理理论,提升业主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培训方式,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相结合的培训机制。企业应依托大专院校、各类培训机构和优势企业,采取集中授课、委托培养、实地见习等办法,定期对职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

加快企业家队伍建设。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每年选派一批年轻有为的经营管理人才到大专院校、大型企业进行培训深造,有重点地选派一批优秀民营企业经营者出国“镀金”,以开阔思路、开阔眼界、开阔胸襟。加强职业经理人才队伍建设,大力招聘和引进各类专业人才和职业经理,加快催生一批民营企业的新一代领军人物。

夯实企业基础管理。努力加强企业的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和规章制度建设,切实加强标准、计量、安全、环保等基础认证工作,有条件的企业都要逐步开展ISO9000标准体系和ISO14000标准体系认证。引导民营企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严守环境保护规定,坚持守法经营,重视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着力培大育强。培植一批规模型、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型、农副产品加工型民营龙头企业,促进全市民营经济提升整体实力,增强综合竞争力。有条件的民营企业充分发挥资本、品牌、人才、管理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实施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兼并收购、控股参股,实现低成本扩张。引导规模型民营企业实施资本运作,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积极鼓励和引导企业在国内、外上市,每年力争有1—2家民营企业上市,到“十一五”末上市企业争取达5—8家。

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引导民营企业按照国家产业政策,选择一批科技含量大、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资源利用率高的大项目,加强技术攻关,集中资金投入,投向有利于发挥自身优势,有利于产品前伸后延、拉长产业链、加速产业集聚、放大投入效应的项目,“十一五”期间民营企业累计技改投入800亿元。引导民营企业围绕提升企业技术档次、提高产品技术含量、推行清洁生产和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尤其是努力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不断加大对人员、装备、研发等方面的科技投入,加快创新步伐。鼓励企业广泛开展产学研合作,组织骨干民营企业建立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每年新建市级以上技术中心10个,到“十一五”末技术中心总数达150个。大力实施名牌战略,落实创名牌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坚持不懈地争创国内乃至国际知名品牌。

加快制度创新。鼓励民营企业大胆创新企业经营机制和管理体制,推动企业产权结构由单一化、个人化向多元化、社会化转变,企业组织形式由个人业主制、合伙制向公司制、股份制转变,企业管理模式由传统的家族化管理向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过渡,构建更加适应经济全球化和社会化大生产要求的体制优势。

5.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政府服务,形成发展合力。

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民营经济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像关心国有、集体企业一样关心民营企业,像重视开放型经济一样关注民营经济。要建立健全各级民营经济发展领导机构,定期研究解决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将民营经济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落实各级目标责任制。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市及各市(区)应在本级财政预算中设立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逐步扩大专项资金规模,用于扶持民营企业提升市场竞争能力、补助民营经济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完善有关税收扶持政策。加强民营经济工作的调查研究,认真做好民营经济发展动态的监测和分析,定期通报全市民营经济发展的新情况、新问题,交流经验。

切实优化部门服务。坚持“发展以富民为先,富民以创业为先,创业以环境为先”的理念,对民营企业少设卡、少收费、少干预,多支持、多帮助、多服务,全力营造便于创业、易于成功的发展环境。提高行政效率。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加强行政服务中心的建设,扩大政务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前置审批事项和年检事项,认真执行告知承诺制、首受负责制。积极推广“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完成”的并联审批制度,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率。严格执行省政府“十不准”规定,建立民营经济投诉服务中心,为民营企业排忧解难,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把优质服务贯穿于鼓励、支持和引导民营经济发展的全过程,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管理中加强服务,真正使民营企业无障碍地自主创业、自我发展。

提升民营企业的政治地位。每年评选表彰奖励一批市级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加强对有突出贡献的民营企业家的宣传报道,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及时总结,积极推广,让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有榜样,创业有标兵,发展有信心。广泛吸纳优秀民营企业家参政议政,吸收符合党员条件的优秀分子入党,努力形成让想创业的有机会、能创业的有舞台、创成业的有地位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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