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全市宏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4-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加强全市宏观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的通知

惠府办〔2006〕2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提高对我市宏观经济运行的监测和预测能力,更好地把握我市经济发展趋势,及时发现和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起每季度召开一次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要对本地的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市直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加强行业调研和分析,认真查找经济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县、区和市直有关单位的调研分析和合理化建议形成书面材料,于每季末的次月15日前报送市发改局。

二、市发改局负责筹备和组织每季度的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会。会议由市政府主管发改工作的副市长主持,各县、区主管发改工作的副县(区)长、发改局局长及市发改局、统计局、经贸局、外经贸局、农业局、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等单位的领导参加。会议一般在每个季度结束后的下一个月中、下旬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市发改局要认真做好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及数据分析工作,并做好会议情况综合,将全市宏观经济运行情况书面报告市政府。

四、各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具体抓落实。请附件所列单位将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于2006年4月10日前报市发改局(联系人:王家荣,电话:2808997,传真:2814398)。

附件:需报送经济运行分析材料和联络人员名单的单位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六年四月五日

附件:

需报送经济运行分析材料和联络人员名单的单位

惠城区人民政府

惠阳区人民政府

惠东县人民政府

博罗县人民政府

龙门县人民政府

大亚湾开发区管委会

市统计局

市经贸局

市外经贸局

市农业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财政局

市旅游局

市房产管理局

市科技局

市交通局

市国资委

市中小企业局

人民银行惠州市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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