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2006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2006-2010年湖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5-1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科技厅等部门2006-2010年湖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的通知
鄂政办发〔2006〕61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2006-2010年湖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五月十二日
2006-2010年湖北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
省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财政厅
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是充分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对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进行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以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高效配置和综合利用,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加快我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构建新型区域创新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部门2004-2010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的通知》(国办发〔2004〕55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公共财政职能,优化政策环境,以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为先导,以建立共享机制为核心,以促进科技资源系统整合为主线,构建科学合理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有效改善科技创新环境,为科技发展与重点突破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建设原则。
1突出共享,制度先行。以资源共享为核心,打破资源分散、封闭和垄断,积极探索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健全有关制度体系,构建资源开放服务的网络系统。
2优化配置,信息先导。以信息化、网络化带动实物资源共享,扩大增量,激活存量,推动资源整合,最大限度地发挥现有资源的潜能。
3政府主导,多方共建。发挥政府在公共科技资源供给中的主导作用,注重调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企业和中介机构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参与资源整合与建设,促进科技资源的共建和共享。
4面向发展,服务创新。面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整合建设一批高水平的基础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面向中部崛起的发展战略,强化区域合作,增强辐射功能;面向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整体规划,上下贯通,在特色和优势科技条件资源方面支持国家建设目标。
5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我省科技和经济发展的现实与需要,明确发展目标,突出重点领域与重点学科,统一规划,系统设计,分步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
二、目标与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10年,初步建成适应科技创新需求和科技发展需要的物质与信息保障系统,以资源共享机制为核心的管理制度,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以及与平台建设和发展相适应的专业化人才队伍和研究服务机构,为最终形成一个布局合理、功能完善、体系健全、共享高效,立足湖北、面向中部、对接国家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奠定基础。
(二)主要任务。
1建设和完善物质与信息保障系统。制定科学、合理、统一的技术标准和规范,研究开发相关技术,对现有的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文献、生命科学基础资源、科学数据等进行整合、重组和优化,充分利用国内国际资源,加快实现资源的信息化、网络化,将湖北(尤其是武汉)建设成为我国中部重要的科技基础条件基地。
2建立以共享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加快制定促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共享的规章和标准,明确各相关主体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建立和完善激励机制与评估监测机制,推进管理方式创新,创造公共资源公平使用的环境。
3培育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和机构。深化科研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完善评价体系,建立人才凝聚机制,培育、形成一支专门从事科技基础条件管理与技术支撑的人才队伍。
三、重点领域
(一)科技文献共享平台。
1科技文献信息集成系统。以信息网络平台为手段,实现科技信息机构、在鄂高等院校、中科院武汉文献中心、公共图书馆文献信息系统的互联与对接,面向社会提供共享服务。建立联合目录系统,实现在线联合编目,提升网络服务功能,实现四大系统信息资源的网上集成服务与统一检索。扩展和完善文献传递服务,建设文献传递服务体系和网络参考咨询服务体系,为用户提供网络化、集成化、个性化和智能化服务。
2科技文献信息资源保障系统。充分调动平台参建单位信息资源整合与建设的积极性,建立联合采购的协调机制和突出特色、分工协作的资源建设机制。建设国家科技文献中心湖北服务站,继续巩固现有中文科技期刊、科技图书的保障能力,完善外文文献资源保障体系,提高中外文基础文献保障水平。重点建设面向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服务的特色数据库,突出标准、专利、科技成果、声像资料等特种文献资源建设。结合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建设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科技报告收藏和利用体系,实现科学数据共享。
3特色信息服务系统。依靠科技文献信息网络服务平台,突出湖北特色和优势,建设若干面向特色产业、优势学科的特色化信息服务系统和学科门户体系,集成行业、学科人才、项目、科研条件、科技文献等信息,提供系统集成服务。
(二)研究实验基地和大型仪器共享平台。
1重点研究实验基地。结合我省基础研究、公益研究和战略高技术研究的优势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突出重点优势学科领域,支持有关高等院校与科研机构参与国家及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中心和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基地)建设,为我省原始性科技创新和前沿科学研究等基础领域提供强大的技术支撑。
2大型仪器协作共用网。在巩固现有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的基础上,集成在鄂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重点企业等机构单台价值4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信息资源,完善大型科学仪器共享网络信息系统,开展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服务。在省级协作共用网的基础上,联合江西、河南、湖南等省建设华中地区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区域网,逐步形成区域共享并实现与国家大型科学仪器网和高等院校仪器、设备及优质资源共享系统的连通和互动。
3分析测试中心(体系)。围绕科研和生产发展的需要,建设电子、化工、机械、医药等重点领域的省级专业分析测试中心,支持建立相关领域的分析测试方法、分析测试仪器检定(校准)和标准物质、分析质量保证等保障体系,在重要行业形成若干集精密贵重仪器、专业技术人员、人才培养于一体的科学仪器共享服务体系,提高我省在特色优势行业的分析测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三)生命科学基础条件共享平台。
1生物资源保障体系。加大对优势生物资源的整合力度,加强对微生物及病毒、亚热带特色植物、农业水产等资源信息的采集、分类整合与开发利用,突出特色种质资源的搜集、整理与安全保藏,完善基础设施和备份库建设。积极支持具有优势的生物资源单位参与国家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建设计划。
2生物资源信息服务系统。按照统一的技术规范,基本完成优势生物资源的标准化整理、编目和数字化表达,建设具有显著区域特色的标本数据库、视频直播系统和专业网站等,开展生物资源标准化、数字化、网络化服务。
3实验动物保障体系。整合、优化现有资源,加强实验动物和模式生物的研究与开发,重点建设常用品种实验动物生产供应基地,提高生产供应能力。开发培育急需的特殊疾病动物模型,提高我省实验动物的生产服务、实验研究、种质保存水平。加强实验动物资源网站和数据库建设。依据《湖北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监测管理体系,形成覆盖全省的监测网络。
(四)优势特色产业公共服务平台。
1软件开发与测试公共服务体系。依据有关测试标准,建立软件测试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软件测试科技服务中心。引导软件企业进行规范的软件工程开发,开展系统工程、软件产品、软件开发等测试服务,以及软件产品中试服务、咨询培训服务、测试资源租赁服务等。
2光电测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光电子材料与器件测试、光通信系统与网络测试、激光器与激光加工系统测试、半导体照明器件与系统测试、光存储及显示器件与系统测试、光电子产品环境与可靠性测试等系统以及相关的信息服务中心,形成完备的技术创新与服务体系,为我省激光、光通信、光存储、光电计量研究及产业的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五)其他相关平台。
积极开展虚拟网络科研环境平台、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和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前期规划研究与关键技术攻关,并适时启动相关平台建设,完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体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组织措施。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监管,成立省级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领导协调及咨询机构,完善平台建设与运行的管理体系,解决部门间、行业间、中央与地方间的相关协调事宜,加快推进平台建设。
(二)加快制度创新,营造良好环境。加强科技基础条件资源保护、开发、共享的地方立法工作,完善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运行、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相关法规、规章体系,促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运行的规范化、制度化。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大型仪器和重要信息资源建设的备案审查制度,建立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共享补贴和奖励制度,避免重复建设。建立地方科技报告和科技数据保存、发布制度,对于政府支持的科技活动所形成的科学数据要建章立制、形成数据库,在不损害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建立公共信息资源保障体系,实现数据共享。在保障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完善有偿使用的相关制度,促进科技文献资源共享与扩散转移。建立生物资源(标本、实验动物)安全性保护和特许制度,保护基因资源和生物的多样性,实现现代生物技术的合理开发与利用。改革现行的公益性科研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新建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机构,应建立有利于其在市场经济环境下生存与发展,保持独立、公正地位且不以赢利为目的,能有效服务于产业发展的新型管理制度。
(三)加强投资导向,调整支出结构。在建设投资和科技经费安排中,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加强平台建设的投资导向,形成以财政资金为主导的多渠道投入格局。制订相应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平台建设。深化资源配置方式改革,调整财政科技经费支出的结构,突出对科技基础条件建设的投资,保障平台的顺利建设和有效运行。强化平台建设的资金管理,完善资金管理制度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制度,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四)实施评估监测,加强过程管理。按照职责明确、评价科学、开放有序和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保障平台建设与运行的绩效考核机制、共享监管机制和人才评价机制,形成科学的组织管理模式和有效的运行机制。紧扣平台建设和运行服务等关键环节,实施动态监测。建立自我评估与中介评估相结合、日常监测与定期评估互为补充的评估监测信息网络,并将评估结果与滚动支持等奖惩措施相衔接,逐步形成内部自律与社会监督相互促进的评价模式。
(五)积极开展合作与交流。进一步加强省市之间、省际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稳定的合作渠道,拓宽合作领域,提高开放程度,实现省内、国内科技资源的互补与共享。实施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的国际化战略,积极鼓励开展国际间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与有关国家及国际组织合作的长效机制,学习国外先进的经验与技术,借鉴和引进国外科技基础条件管理方面成熟的制度及标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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