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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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4-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宁市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南府办〔2006〕7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
《南宁市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南宁市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实施“开放创新年”的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我市投资环境,促进我市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加快我市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市委九届十二次全会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深入开展开放创新大讨论活动的实施方案》(南发〔2005〕50号)为契机,以“五个一批”(即推进一批项目、走访一批企业、解决一批投诉、办好一批实事、宣传一批典型)为重点,通过积极有效的措施和行动,帮助外商投资企业解决实际问题,营造“亲商、安商、富商”的良好氛围,帮助外商投资企业树立发展信心,促使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以外引外,推动我市开放型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参加活动人员
(一)市四家班子领导;
(二)各县区、开发区领导;
(三)市各有关部门:市委政法委、宣传部,市发改委、经委、建委、国资委、公安局、监察局、财政局、国土局、规划局、市政管理局、招商促进局、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环保局、科技局、教育局、人事局、劳动局、交通局、民政局、卫生局、林业局、侨办、审批办、台办,南宁供电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
(四)邀请南宁海关现场业务处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
三、主要内容
服务月活动以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为主体,面向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具体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走访一批企业。
服务月期间,着重围绕我市投资环境现状,深入企业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召开座谈会,认真倾听企业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并把相关情况及时报服务月活动办公室。调查了解的主要内容:
1.了解企业在筹建、产品经营销售、市场竞争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
2.了解企业对税收的征收、管理、稽查和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了解南宁海关2005年11月提出的“南宁海关促进南宁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十项措施”的落实情况;
4.了解外商在我市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二)推进一批项目。
服务月期间,要认真排查一批在谈、在批、在建项目,摸清项目基本情况、工作进度及推进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召开1—2次外资项目现场协调会,着重解决存在问题,推进项目及时转化,促成项目及时开工并顺利投产。市里将着重协调解决已排查的外资大项目,各县区、开发区也要列出重点项目,切实做好项目服务、推进工作。
(三)调处一批投诉。
服务月期间,各县区、开发区、市直各部门要对外商投诉案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调处一批重点投诉,不断发现新情况、研究新问题、解决投诉难点。
(四)办好一批实事。
服务月期间,要重点围绕在邕外资企业和外商关心和迫切希望解决的问题,办好几件真正惠及外商的实事。
1.切实解决外商就医难问题。选定区医科大附院和区人民医院为定点医院开设面向外商的医疗服务区,并完善服务设施和功能,想方设法为在邕外商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医政管理部门应指导定点医院办理保险有关手续。
2.努力改善外商子女入学条件。服务月期间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整合资源,逐步完善适合外商子女的教育体系,真正为外商解决后顾之忧。
3.解决有关公交车延长线路的问题。
4.畅通外商投资企业经常性获取政策法规信息的渠道。有关部门要通过市政府公开网站平台,经常性地发布最新政策法规。市招商促进局要利用《外资企业协会通讯》定期宣传最新政策法规,努力为外商投资企业营造一个公开、透明的政策法制环境。服务月期间举办税收政策法规宣讲会,宣讲政策,帮助企业解答疑难问题;南宁海关现场业务处在服务月期间宣传办理进出口管理减免税的有关程序。
5.制定外资企业招聘人才、劳动用工便捷措施。针对目前外商投资企业招聘人才及用工困难现象,服务月期间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深入调研,了解外资企业人才及劳动用工现状,并针对实际情况,有意识地储备外资企业急需人才,建立面向外资企业的人才信息库,制定外商投资企业招聘人才和用工的便捷措施。
(五)宣传一批典型。
服务月期间,宣传部门要积极挖掘一批先进典型,大张旗鼓地宣传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宣传经营情况良好,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显著的外商投资企业;各县区、开发区要建立与外商沟通联谊的渠道,经常性地听取他们的意见、建议,不断推进我市投资环境建设。
四、措施和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领导要从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创新服务的角度来审视我市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切实抓好服务月各项活动。
(二)深入调研,掌握实情,为外企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县区、开发区、市级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和征询外商投资企业对我市投资环境的意见和建议,分析我市投资环境现状,提出进一步改善我市投资环境的建议。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宣传部门要围绕服务月活动主要内容,加大宣传力度,电视台、报社要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宣传各地、各部门在服务月活动中的重大措施、先进事迹、典型经验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开发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活动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通过设立县区长(局长、主任)接待日、专项服务窗口、开通服务热线等活动方式,开展服务活动。要建立情况汇报制度,定期向服务月活动办公室通报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
五、活动的领导组织
(一)设立二00六年南宁市“服务外商投资企业”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
(二)成立六个调研服务组:市四家领导班子领导参加,深入企业调查研究,解决实际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内设综合组、宣传组,具体负责实施服务月活动的各项工作。具体职责:
1.综合组:负责活动方案的制定和落实;意见的征集、梳理和总结;受理企业投诉;协调各部门开展活动;通报有关行动情况,督促和检查市直各部门开展服务活动和履行为企业办实事情况,调研活动的组织、实施。
2.宣传组:对服务月各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重点宣传为外商投资企业服务的先进单位、个人和优秀外商投资企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4月26日至4月30日)
制定服务月活动方案;组建内部工作机构;召开服务月工作会议,统一思想,部署工作;加强宣传,形成舆论氛围;组织举行服务月启动仪式(详见启动方案)。
(二)实施阶段(5月11日至6月20日)
全面实施服务月活动各项工作,各调研服务组深入企业,开展调研,协调解决问题,同时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对各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
(三)总结阶段(6月21日至6月30日)
对服务月各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评比、召开表彰大会,通报表彰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对现场尚未解决的问题继续督办和落实;对需要自治区等有关部门协调处理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由市有关部门协调自治区有关部门解决。
附件:1.南宁市2006年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办公室人员名单.doc
2.开展“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月”活动责任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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