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6年重点工作落实措施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6-02-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6年重点工作落实措施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长李文慧同志代表市人民政府在市四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已经会议批准。根据市政府第十次全会精神,现将《〈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6年重点工作落实措施》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单位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组织落实。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作为承担重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狠抓落实;各配合单位要积极主动,全力配合,确保各项重点工作全面完成。此项工作作为市政府交办事项,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进行考核。请各责任单位将落实情况分别于2006年的3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20日前以电子公文形式报市政府督查室。

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2006年重点工作

落实措施

一、关于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备足经济发展后劲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国资委、国土资源局、中小企业服务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具体措施是:

(一)千方百计抓好在建项目建设。突出抓好以“四大项目”为龙头的一大批在建项目,每个项目建立一套服务班子,强化责任目标,突出抓好投资环境、建设条件和协调服务,促使项目早日建成投产。

责任单位:各项目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全面推进项目前期工作。针对计划开工的开祥化工5万吨1,4-丁二醇等30个项目,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搞好服务,主动配合建设单位做好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等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各项目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建立重点项目建设协调服务机制。每季定期召开重点项目建设座谈会,集中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政府督查室、市大型项目办公室逐月督查通报进度,市委、市政府将组织两次重点工业项目集中督促检查进行落实。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四)建立发展市级工业项目责任制。确定市级工业项目的责任主体为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商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除已有的项目外,每个部门要新引进2-3个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工业项目,纳入重点目标进行考核。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商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

(五)努力抓好国债项目和中小项目建设。积极实施农业、社会事业、城市建设、交通运输、煤炭沉陷区治理等国债项目建设,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确保国债资金专款专用,保证工程质量、工期和效益。同时,积极抓好中小项目建设,协同各县(市、区)抓好新上投资在100-3000万元的项目100个,其中投资500-3000万元的项目不少于15个。

责任单位:各项目主管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精心搞好项目储备。项目库共列入2006年建设项目155个,其中续建项目83个,新开工项目72个。要按照产业发展方向,筛选整理充实项目库,形成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分包死盯,加大力度,争取更多的项目进入国家、省规划盘子。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关于抓好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力

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市商务局、国资委、建委、国土资源局、中小企业服务局、环保局、工商局、煤炭局、黄金局、电业局、林业局、农业局、民政局、供销社、粮食局、科技局、文化局、广电局、质监局、医药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各金融机构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具体措施是:

(一)加快五大基地建设步伐,扶大做强支柱产业。要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围绕五大基地建设,上半年完成能源工业、铝工业、煤化工工业、有色金属工业、林果业五大支柱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任务,以规划指导项目发展,以项目建设壮大基地规模。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国土资源局、电业局、煤炭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利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以结构调整为主线,大力改造传统工业。要以市场为导向,以名优产品为龙头,以技术创新为手段,加大技术改造力度。积极引进和推广节能降耗、综合利用和提高环保效益的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重点改造纺织、机械、量仪等传统产业,带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科技局、中小企业服务局、环保局、商务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择优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围绕有一定基础和优势的新材料技术、生物工程与医药技术、电子信息技术、节能与环保技术等产业领域,搞好科技攻关和新产品开发,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高新技术产业比重。今年重点抓好天元铝业汽车热交换器用复合板、戴卡轮毂铝镁合金汽车轮毂、金渠集团年产10吨金盐、灵宝华鑫公司铜箔二期工程等数十个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国企办、科技局、环保局、中小企业服务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搞好工业园区建设,搭建市级经济发展平台。要根据三门城市总体规划和工业布局安排,上半年编制出工业区详细规划。5月底前研究制定出实施方案,下半年开始“三通一平”工作。年底要有形象进度,争取有项目入驻。

责任单位:市建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工商局、环保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搞好资源和产业整合,充分发挥经济优势。围绕加强对黄金、铝、煤炭等不可再生资源的保护,抓紧搞好资源整合工作,确保资源优先配置到优势企业之中,实现资源有序开发和有偿使用,促进煤电铝一体化、有色金属、煤化工产业发展,形成特色产业的集聚和扩张。加强矿产资源勘探,增加有效储量,增强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国土资源局、黄金局、煤炭局、环保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生态型产业。一是按照拉长产业链的发展思路,以全面提升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积极发展煤矸石发电、煤灰粉砌块、尾矿贫矿资源回收采选、沼气利用、果渣饲料等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积极催生一批循环经济重点企业和示范项目。二是强力推行清洁生产,利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强对老污染源的治理,严格控制新污染源,确保实现主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三是按照工业生态经济理念,构建区域内循环型的资源流、能源流、信息流和技术流高效耦合的运行体系,促使各种资源优化配置,努力实现资源消耗和废弃物排放减量化,资源利用效率增量化。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集中力量,支持产业结构调整。坚持完善激励机制和奖励政策,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最大限度地调动各方面资金优先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产品开发。每季度召开一次以经济金融合作为主体的金融产品推介会,努力实现银企共赢发展。

责任单位:市人行、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发展改革委、国资委、商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八)加强工业运行监控,加大工业发展协调服务力度。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业经济运行形势分析会,围绕煤、电、运、资金等重要生产要素,帮助企业搞好运营,年终对规模以上工业效益成绩突出的进行表彰奖励。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关于抓好“三农”工作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水利局、林业局、交通局、卫生局、民政局、劳动保障局、扶贫办、农机局、科技局、粮食局、供销社、农信办、烟草局、地震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具体措施是:

(一)抓紧启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

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林业局、农机局、农信办、供销社、扶贫办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认真做好组织规划工作。一是建立组织,制定规划。一季度组织专题调研,并建立领导机构,3月底前拿出新农村建设规划,上半年出台实施意见。二是抓点带面,稳步推进。上半年在全市选择10个基础较好的村作为试点,通过典型引路、示范带动,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广泛深入地宣传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意义、目的、方法、步骤,使广大农民自觉投身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中来。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办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积极落实惠农政策。一是加大对农民种粮直接补贴力度,在5月底前将省下达资金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二是继续在灵宝、渑池推行优质专用小麦良种补贴制度,年底前将430万元补贴资金发放到有关农户手中;三是积极落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四是加大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重点支持中低产田改造、基本农田保护和农田水利建设等,提高兴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补助标准,逐步改变农村基础设施薄弱状况。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财政局、农机局、扶贫办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强力发展现代农业

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市林业局、烟草局、交通局、劳动保障局、科技局、扶贫办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大力发展果品业。要大力发展无公害优质苹果基地,巩固浓缩果汁产能,积极发展果胶、果糖、果酱、果渣饲料及其他果制品生产,力争2006年新增果品精加工能力25万吨。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科技局、扶贫办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实施科学养殖,努力扩大养殖规模,促进养殖业向建立高标准养殖区、规模化养殖场、养殖专业村方向发展。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科技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大力发展林业生产。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各种项目扶持,尤其是林业贴息贷款及扶持林业龙头企业项目资金,做大做强林业产业。二是以农村、城乡结合部造林绿化作为重点,以建设“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为载体,加快林业建设。加大对209、310国道和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坡耕地和荒山的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力度,全面完成通道两侧可视范围内坡耕地和宜林荒山的造林绿化工作。

责任单位:市林业局、交通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大力促进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一是一季度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制定出我市发展劳务经济的意见。二是建立市场用人信息系统,根据市场需求确定培训内容,以培训基地为依托,大力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有效转移的能力。三是扎实做好劳务输出后的跟踪服务工作,切实维护务工者的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农业局、科技局、扶贫办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由市农业局牵头,会同市交通局、水利局、卫生局、民政局、财政局、教育局、地震局、扶贫办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1.积极抓好省道及“村村通”建设。一是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领导,2月份召开座谈会或现场办公会,全力做好沟通协调,创造良好施工环境。二是严格落实交通部公路建设四项制度,科学组织,精心施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三是加大资金筹措力度,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为工程建设提供资金保证。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大力开展水利工程建设。一是坚持项目带动战略不动摇。重点要抓好卫家磨水库复建工程、灵宝老天沟坝系工程、第四批电气化县建设及渑池第二水厂建设等骨干项目建设,争取窄口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纳入国家总体规划和实施计划。同时,研究三门峡水库运用方式改变的应对措施,规划三门峡市区及沿黄城乡调水补水项目,积极赴黄委会、水利部争取专项支持资金。二是强力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着力抓好6个县(市、区)的64个乡(镇)、115个行政村、总投资1620万元的饮水安全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财政局、扶贫办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切实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积极完善合作医疗筹资机制,抓好卢氏、灵宝、陕县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增加农村公共卫生投入,搞好乡镇卫生院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基层医护人员技术培训,不断增强卫生院发展活力。巩固和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三级网络建设,完善综合服务功能。加大力度,继续搞好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4.坚持抓好农村扶贫开发工作。一要整村推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扎实做好搬迁扶贫试点工作,严格按照规划设计搞好扶贫新村建设,通过发展生产、劳务输出等措施,解决好搬出后的脱贫致富问题。二要大力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增加农民直接收益。三要通过项目支持、物质支持、智力支持等方式,继续抓好定点扶贫工作。四要进一步拓宽社会扶贫渠道,通过建立扶贫基金、吸纳社会捐助等多种形式,动员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参与扶贫开发。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财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关于实施中心城市带动战略,加快城镇化建设步伐

由市建委牵头,会同市园林局、城管局、交通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工商局、环保局、水利局、林业局、财政局、统计局、质监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具体措施是:

(一)认真落实《三门峡城市总体规划》。一是按照《三门峡城市总体规划》,年初尽快分解专项规划工作目标、重点及标准,三季度前完成专项规划编制。二是以建设东部副中心城市为目标,综合道路、空间布局等因素,上半年完成义马、渑池对接规划编制。三是进一步完善建设规划审批、核查制度,严格城市规划审批程序,理顺西城区规划审批机制。四是加强规划执法监察队伍建设,加大执法力度,确保《三门峡城市总体规划》顺利实施。

责任单位:市建委、发展改革委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强化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抓住一季度植树造林大好时机,召开全市创建园林城市动员大会,进一步部署创建工作。二是突出抓好以“集中供气、集中供暖、污水管网改造和城市引水工程”等为主的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的建设步伐。同时,2006年要尽快完成三门峡城市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加快进度,争取四季度开工建设。三是围绕创建国家园林城市,重点做好天鹅湖景区、涧南城区改造、黄河湿地公园、湖滨广场、虢国公园二期等项目的规划和建设,搞好涧河四期治理,完成涧河蓄水以及苍龙大坝、青龙大坝的蓄水工作;抓好银桥沟游园等8个游园建设;加快南山北岭、三河两岸、黄河滩涂及310国道、209国道、高速公路、陇海铁路等道路市区段沿线的绿化步伐,建设陕州大道两侧沿线的绿化景观带,全面推进陕州公园、人民公园等6个公园的达标提升以及六峰路、黄河路、崤山路等城市道路景观绿化工作。三是牢固树立“经营城市”理念,拓宽投融资渠道,抓紧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开行贷款项目,完善城市功能。四是市政府组织,市交通局牵头,二季度进行临三高速公路融资建设招商,争取四季度开工建设。根据郑西快速客运专线建设工作进度,及时召开动员大会,作好征地、拆迁和优化施工环境工作。

责任单位:市建委、园林局、城管局、环保局、林业局、水利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认真做好310国道沿线城镇带建设规划。对“310”国道沿线23个城镇建设进行调研,结合经济发展现状和产业结构调整实际,上半年编制完成310国道沿线城镇经济隆起带发展规划,并付诸实施。

责任单位:市建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一是放宽市场准入,建立激励机制,鼓励民间资本、外地资金投资。二是建立非公有制新上项目及经济发展目标等考评机制。年中和年底分两次对非公有制新上项目及经济发展目标进行检查考评,年底排出各乡镇(街道办)综合经济实力名次,对前10名及发展较快的5个乡镇(街道办)进行表彰。三是建立融资服务体系。以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为依托,积极为有较好市场前景的企业提供资金担保,同时积极推荐重点企业申请省财政贴息和国家扶持的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加快中小企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中小企业服务局、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下大气力改善环境质量。一是继续深入开展锅炉除尘、机动车尾气整治等6个专项行动。将火电厂脱硫治理工作列入各县(市、区)环境保护责任目标,全市所有火电厂2006年10月31日前完成脱硫治理工程。二是对工业企业废水达标排放进行整治,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三是加强环境执法和生态保护力度。以“三门峡市环保世纪行”活动为载体,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环境行为。同时,严格影响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的监管和审批,坚决查处生态违法建设项目。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建委、质监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五、关于推进各项改革,强力发展开放型经济

由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牵头,会同市国资委、旅游局、财政局、人行、银监分局、文化局、民政局、交通局、公安局、林业局、中小企业服务局、各金融机构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具体措施是:

(一)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一是在3月份组织进行流通企业改革专题调研。年底前完成10-12家市属商贸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制、核准制,把财政性资金纳入计划管理,加快推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三是围绕促进发展文化产业,上半年组织一次专项督查和工作调研,推广先进经验,加快改革进程。四是积极创造条件,年内将卢氏县的城关镇,渑池县的城关镇、仰韶乡,陕县的原店镇、大营镇,灵宝市的城关镇、尹庄镇改设为街道办事处,实行城市管理体制。四是积极改革城镇户籍管理制度,为加快城镇化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国资委、文化局、人行、银监分局、交通局、公安局、民政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扎实做好扩大开放工作。一是认真办好第十二届三门峡国际黄河旅游节投资贸易洽谈会,1-2月份认真筛选项目,提前实施项目对接,争取签约项目100个。二是组织企业,认真做好参加省政府组团的豫港投资贸易洽谈会、厦洽会、广交会、郑交会等一系列重要经贸洽谈活动,4月份组团参加第四届河南投资贸易洽谈会,预备发布有关铝产品深加工、煤化工、特色农业等重点招商项目100个。三是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出口品种,扩大汽车轮毂、铜箔、糖化酶、煤化工产品以及果品、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的出口。四是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我市重点出口商品由外地委托代理出口的现象,解决税源流失问题。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积极培育提升特色旅游业。一是充分三门峡国际黄河旅游节的综合功能,使之成为我市旅游宣传促销和对外经贸合作的有效裁体。二是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上半年完成《三门峡旅游发展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三是充分挖掘旅游资源优势和特色,集中力量开发以“一河一峡一关一区”为核心的重点旅游建设项目,打响“文化山水”旅游品牌。四是加强区域联合,组织豫晋陕黄河金三角旅游联谊活动,逐步形成大旅游、大产业格局。五是继续集中力量,进行强力促销,吸引更多的游客到三门峡旅游观光。

责任单位:市旅游局、商务局、林业局、文化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四)稳步推进财政金融工作

由市财政局牵头,会同市国税局、地税局、中小企业服务局、人行、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一是完善市与县(市、区)财政管理体制,切实做好体制调整后的收入预算管理工作。二是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操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改进服务质量。三是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提高采购资金占财政支出比重,力争采购规模突破4.5亿元。四是进一步完善收支两条线、乡(镇)村财务管理体制和“乡财县管”等改革措施,提高财政监管水平。五是全面开展行政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逐步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一是完善评审指标体系。积极配合中小企业局做好中小企业担保中心的运转工作,帮助信用企业解决贷款难问题。二是积极搭建银企合作平台,组织项目洽谈,着重推介重点行业、重点建设项目以及中小企业,建立银企互动共赢长效机制。三是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典型企业公开曝光、联合制裁,切实维护金融权益,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四是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五是积极采取措施,依法规范完善,年内完成三门峡市商业银行组建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行、银监分局、各金融机构、中小企业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六、关于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由市科技局和教育局牵头,会同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国土资源局、人口计生委、环保局、财政局、人事局、人防办、体育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具体措施是:

(一)积极推进“三大战略”

由市科技局、教育局牵头,会同市计生委、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人事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扎实做好科技兴市工作。一是实行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加强对科技进步实绩的考核。二是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重点支持以科技信息、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和技术交易、科学普及为主的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三是支持鼓励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努力推动产学研合作。四是积极培育申报高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促使更多的企业和产品跨入省乃至国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行列。五是积极扩大对外开放,通过合资兴办高新技术企业等多种形式,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责任单位:科技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大力发展教育事业。一是进行职业技术教育专题调研,召开全市职业技术教育工作会议,加快职业技术教育。二是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年底前完成市第三实验小学和市东风小学的改扩建工作。建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长效机制,消除当年新增的中小学危房。三是稳步提高教师待遇,稳定教师队伍。认真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全面实行县级财政统发教师工资,确保教师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加大对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奖励力度,努力改善教师办公、生活条件。四是扎实开展创建示范性学校活动,确保今年创建1-2所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3-5所市级示范性初中,10所以上市级示范性小学和幼儿园。五是切实解决贫困生入学问题。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继续办好卢氏县初中宏志班和三门峡市一高宏志班;积极开展教育对口支援和支教活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的贫困生救助基金不少于10万元,资助大学新生不少于50名。

责任单位:教育局、财政局、扶贫办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切实做好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

由市劳动保障局牵头,会同市人事局、民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建立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一是完善全市灾害救援机制,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努力实现“四有一不”救灾目标。二是切实加强农村特困户和“五保”供养工作,确保农村特困群众基本生活。三是提高城市低保标准。巩固湖滨区、开发区、灵宝市现有低保工作成果,尽快提升义马市、渑池县、卢氏县、陕县的低保标准。四是不断扩大和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切实缓解困难群体“看病难”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大力开发就业岗位,进一步做好再就业工作。一是加强部门协调,以小额担保贷款发放为突破口,协调推进再就业培训、税费减免、帮扶困难群体再就业等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二是加强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就业培训机构、街道社区平台和就业服务队伍建设,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三是以确保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继续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综合征缴率稳定在90%以上;养老保险实行市级统筹;失业保险参保人员稳定在20万人以上;医疗保险在扩面中要着力解决困难企业的医疗保障问题;工伤保险要积极推进风险较大的矿山、建筑等行业和企业参保,努力使更多的城镇劳动者享受到基本社会保障。

责任单位:市劳动保障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三)切实加强社会事业发展。一是进一步加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力度,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新标准,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狠抓任务分解落实,确保2007年实现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目标任务。二是切实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医疗救治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逐步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三是多方筹措资金,改善体育基础设施,抓好豫西文化体育走廊工程建设。四是加大“双拥”工作力度,努力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四连冠。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民政局、体育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七、关于抓好“三大文明”建设,努力构建和谐社会

由市文明办牵头,会同市依法治市办、司法局、综治办、公安局、安监局、文化局、广电局、国土资源局、煤炭局、交通局、信访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总工会、团委、妇联会负责落实。具体措施是:

(一)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一是积极组织第四个“公民道德宣传日”活动;努力开展好送温暖、献爱心、无偿献血等多种形式的道德实践活动。二是大力推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加强对未成年人进行“三理”教育和服务。三是在寒暑假期间,组织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对违法违规网吧等集中整治工作。四是深入推进“双创”活动,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区和学习型单位活动。

责任单位:市文明办、文化局、广电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二)稳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一是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严格落实每一项决议、决定,并及时报告工作。二是积极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主动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对于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及时召开交办会,明确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并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确保9月底办结率达到100%。四是切实加强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注重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总工会、共青团、妇联。

(三)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

由市依法治市办牵头,会同市司法局、综治办、公安局、安监局、煤炭局、交通局、信访局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

1.打造“平安三门峡”。一是坚持依法治市,抓好“五五”普法启动年的宣传动员,切实增强全民法制意识。二是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建设,加大工作力度,主动排查调处,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深化争创综治先进市活动。全面实施“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继续深入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和“扫黄打非”及禁毒、禁赌活动。严厉打击邪教组织的破坏活动和利用宗教名义进行的非法活动,严密防范和打击经济领域的违法犯罪。

责任单位:市依法治市办、司法局、综治办、公安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2.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一是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完善市、县、乡、村、生产经营单位五级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体系。三是完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对事故隐患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对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组织专家及时进行评估,落实整改措施、时限和责任,并进行挂牌督办和跟踪监督检查。四是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督,突出抓好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五是加快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工作进度,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防范监控。

责任单位:市安监局、煤炭局、黄金局、公安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3.积极做好信访工作。一是全面推行信访工作三级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信访工作例会,研究处理信访案件。二是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访工作,每月15日集中到乡村、社区和厂矿企业下访,现场解决群众和企业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三是认真落实领导包案、接待上访和矛盾排查调处制度。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的集体上访、异常上访,查找原因,划清责任,并依法进行追究。

责任单位:市信访局等部门及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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