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及外出务工农民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及外出务工农民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宜府办文[2007]020号 |
|---|---|
| 颁布日期:2007-04-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及外出务工农民基本情况调查的通知
宜府办文[2007]02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研究制定加快发展劳务经济的政策措施,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
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农村劳动力资源和外出务工农民基本情况专项调查。现就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农村劳动力资源和外出农民务工基本情况调查是全面了解农村劳动力资源及
流动情况,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基本信息的一项重要调查活动,是事关
全市劳务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全局的一件大事。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调查工
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调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调
查工作取得实效。
二、搞好协调配合
这次调查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工作难度大。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宜昌
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及外出务工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方案》的要求,各负其责,协调
配合,共同把调查工作组织好、落实好。统计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和技术指导,农
业、劳动保障、教育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时上报数据资料,做到资料
真实、数据准确,保证调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
三、落实保障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集中精力和时间
做好调查工作。各县市区要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以保
障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宜昌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及外出务工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方案
二○○七年四月三日
附件:
宜昌市农村劳动力资源及
外出务工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方案
一、调查目的
全面了解宜昌市农村劳动力资源现状以及农村外出务工农民基本情况,为市
委、市政府制定宏观政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调查内容
1、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家庭基本情况、年龄、文化程度、是否外出务工及
培训、就业意向、期望工资水平等。(详见《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问卷》)
2、外出务工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家庭人口情况、文化程度、年龄结构、外出
就业方式、职业和工种、年人均收入、从业地区、务工时间等。(详见《宜昌市
外出务工农民基本情况调查表》)
三、调查范围及对象
调查范围:全市所有县市区
调查对象:2007年农户劳动力以及外出务工农民情况。
四、调查方法
本次专项调查采取入户问卷调查和重点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对所有行政村均抽取10%的家庭户进行入户问卷调
查。各县市区行政村个数以2006年农业年报数为准。具体如下:(表略)
入户问卷调查完成后,由村一级把调查分项内容过录到农村劳动力资源问卷
调查过录表中,然后分村、乡镇逐级汇总上报,完成县级汇总,并向市级上报汇
总结果。
2、外出务工农民基本情况调查:由各县市区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在农村住户
调查网点上进行,全市共抽选92个行政村的920个农户开展抽样调查。调查资料取
得后由县级统计部门使用统一的专业处理程序进行数据资料录入,市统计局负责
数据资料的汇总、推算并得出最终结果。
五、组织及保障
1、由政府统一领导,统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市县两级成立由统计、农业、劳动保障、教育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调查工作
专班,负责具体调查工作。工作专班各组成部门落实专人参与调查工作并提供必
要的交通工具。
3、各级政府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
经费,保障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时间安排
此次调查共分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3月31日以前):研究制定调查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4月1日至4月30日):开展县市区专业人员培训,印制各种基层报
表;
第三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开展入户调查,完成村、乡、县、市四级数
据汇总。各县市区于6月25日前将汇总材料及评估报告报市统计局;
第四阶段(7月1日至7月15日):完成全市数据审核汇总及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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