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襄樊市市区基准地价(2002年更新成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2-06-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襄政发[2002]40号

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襄樊市市区基准地价(2002年更新成果)的通知

襄城、樊城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加强地价管理,保持市区基准地价的现势性、科学性,市政府组织专门力量,严格按照《城镇土地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和《湖北省基准地价更新评估技术方案》作业,对1995年公布实施的市区基准地价进行了调整更新。2002年更新成果已通过省级验收并经省物价局、省国土资源厅批准(鄂价房服[2002]58号),现予公布实施。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襄政文[1995]49号文件自行废止。

附:1、襄樊市区基准地价路线价;

2、襄樊市区基准地价商业用地区片价;

3、襄樊市区基准地价住宅用地区片价;

4、襄樊市区基准地价工业用地区片价;

5、襄樊市区各类用地年租金价格标准。

二ΟΟ二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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