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冬季除雪方案的通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冬季除雪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郑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1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冬季除雪方案的通知
郑政文〔2006〕2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市市区冬季除雪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郑州市市区冬季除雪方案
为及时清除路面积雪,确保市区道路畅通、交通安全和市容环境整洁,保持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根据《郑州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郑州市市区冬季清除积雪规定》(市政府令第84号,以下简称<规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以《规定》和我市关于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的要求为依据,积极开展冬季除雪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领导,各区具体组织实施,动员社会单位全民参与,加大工作力度,及时清除道路积雪,为市民出行创造一个畅通、安全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职责分工
冬季除雪工作由市政府统一指挥,各区政府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职责为:
(一)市市政局负责对全市除雪工作监督、检查、协调、指导。负责金水路四座立交桥、环城快速路及郑开大道(郑州段)的除雪工作。
(二)各区政府和各管委会负责辖区内的除雪工作。区政府负责组织办事处,于降雪前夕召开沿街单位负责人除雪准备动员会,划定除雪责任区域(单位建筑物墙外至道路中心线),签订除雪责任书。降雪后,组织环卫、市政部门及时清除责任区和公共路段的积雪。
机场、车站(火车站、汽车站)、铁路、广场(花园)、过街天桥、物业小区等场所除雪按照谁管理(产权、使用权)谁负责的原则,由管理单位负责。各区要组织人员现场督查,确保积雪及时清除。
(三)市创建办负责督导、协调各区创建部门做好除雪工作。
(四)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对不履行除雪任务的单位依法处罚。
(五)市公安局负责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保证交通安全,提供和播放交通信息。
(六)市园林局负责组织园林绿化单位清除所辖道路、公园、广场、游园内及周边的积雪。
(七)市交通局负责交通运输保障工作,调配客货运营车辆,调整运营时间,保证群众的出行和日常生产、生活必需品的运输。遇有降大雪或特大雪时,及时组织社会车辆参加积雪运输工作。
(八)市工商局负责督促个体工商户、商业网点主动承担除雪任务。
(九)市广播电视局负责除雪工作的宣传及跟踪报道,降雪期间,由市电视台打出动员除雪滚动字幕。
(十)市气象局负责向指挥部办公室定时提供每日气象预报,及时提供短期气象动态分析。
三、实施措施
(一)建立昼夜值班制度。接到气象部门降雪的通报后,指挥部建立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密切关注气象部门通报,及时传达市委、市政府的除雪指示,指挥、指导各区按要求除雪。
(二)以雪为令,指挥部成员分赴各区督促指导除雪工作。
(三)夜晚降雪,次日7时组织人员清扫;白天降雪,边下边扫边运;雨加雪,雪停后清扫。
(四)撒布融雪剂。如降中雪或降大雪,降雪开始在主要道路、立交桥涵洞上下引坡及重点地区撒布融雪剂。同时,派专车专人在路上巡视,观察了解降雪情况,并将观察结果及时通报指挥部,指挥部根据降雪情况指导各区除雪。
(五)清理的积雪,可堆放到道路侧石边,也可堆放到人行道上,严禁将使用有融雪剂的积雪堆放到树穴或草坪内。
四、具体要求
市区内道路清雪作业应以机械化清雪与人工清雪相结合,科学使用融雪剂。清雪作业应按城市快速干道、立交桥、主干路、坡路、公交车站台、十字路口、人行道、巷道及庭院顺序依次清除。城市快速干道、立交桥、主干道、坡路、公交车站台、十字路口,雪后4小时完全恢复交通功能;其他道路要在雪停后48小时内完全恢复道路交通功能。
(一)降小雪(降雪厚度在1或降水量在1以下)
24小时内把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通道、立交桥、铁路涵洞上的积雪清除完毕;其他道路48小时内清扫完毕。
(二)降中雪(降雪厚度在1-5或降水量在1-5)
降雪24小时内把下列道路的车行道、人行通道、立交桥、铁路涵洞上的积雪清除完毕。
金水区:金水路、黄河路、农业路、南阳路、文化路、二七路、花园路、经三路、东明路、紫荆山路、政一街、纬二路、人民路、郑花路及省政府周边道路等。
二七区:建设东路、中原路、陇海路、淮河路、航海路、二七路、嵩山路、大学路、京广路、兴华南街、兴华北街、一马路等。
中原区:农业路、建设路、中原路、伊河路、陇海路、航海路、嵩山路、工人路、桐柏路、华山路等。
管城回族区:东西大街、郑汴路、陇海路、航海路、紫荆山路、商城路、人民路、城东路、东明路等。
惠济区:南阳路、东风路、迎宾路、兴隆铺路、郑花路等。
火车站管委会:责任区域内广场和道路。
郑东新区:商务中心内外环及放射道路。
市市政局:环城快速公路所有立交桥、金水路四座立交桥、郑开大道(郑州段)、金水河滨河公园、熊耳河滨河公园、东风渠滨河公园人行通道、二七广场责任区域内广场和道路。
雪停后48小时内将其它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通道清理出来,72小时内,将支路、背街的车行道、人行通道清理出来。96小时内,将所有堆在路边、人行道上的积雪清运到城区外或城区河道内。
(三)降大雪或特大雪(降雪厚度在5-10或降水量在5-10)
24小时内把下列道路的车行道、人行通道、立交桥、铁路涵洞上的积雪清除完毕。
金水区:金水路、黄河路、农业路、南阳路、花园路、经三路、人民路及省政府周边道路等。
二七区:建设东路、中原路、陇海路、航海路、嵩山路、大学路、京广路、兴华街等。
中原区:农业路、建设路、中原路、陇海路、航海路、嵩山路、桐柏路等。
管城回族区:东西大街、郑汴路、陇海路、航海路、紫荆山路、商城路、人民路、城东路等。
惠济区:南阳路、东风路、兴隆铺路等。
火车站管委会:责任区域内广场和道路。
郑东新区:商务中心内外环道路及金水东路、黄河东路。
市市政局:环城快速公路所有立交桥、金水路四座立交桥、郑开大道(郑州段)、金水河滨河公园、熊耳河滨河公园、东风渠滨河公园人行通道、二七广场责任区域内广场和道路。
降雪停止后48小时内,将其它主次干道的车行道、人行通道清理出来;将支路、背街的车行道、人行道清理出来;120小时内,将所有堆在路边、人行道上的积雪清运到城区外或城区河道内。
五、加强领导
市政府成立冬季除雪工作指挥部,人员如下:
指挥长:穆为民副市长
副指挥长:秦晓辉副秘书长
司马武当郑州警备区副政委
朱建国市市政局局长
成员:关福昌市公安局副局长
赵中祥市工商局局长
曹培林市市政局副局长
王春山市预算外局局长
任灿市交通局副局长
张新兴市执法局副局长
徐付华市创建办副主任
罗信义市园林局副局长
宋庆方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王建玲市气象局副局长
吴铁路中原区副区长
张全金二七区副区长
李峰金水区副区长
宋洁管城回族区副区长
李文哲惠济区副区长
张子亮郑东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时连渠郑州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赵长根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建锋郑州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副主任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局,负责协调、督导和新闻报道工作,办公室成员分别由市市政局、创建办、执法局、广电局机关人员和市属新闻单位有关人员组织成,各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指挥部,负责组织本辖区的冬季除雪工作;必要时,请军分区协调驻郑部队、军事院校参加除雪工作。
六、保障手段
(一)广泛宣传。新闻单位要利用电台、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清除积雪规定的内容和要求,使其做到家喻户晓;各区及有关单位要采取得力措施,广泛发动群众,切实做好沿街各单位的发动工作;在降雪期间,市、区行政执法部门派出清除积雪宣传车,实施不间断地宣传。
(二)建立道路结冰预警系统。通过建立雪天道路结冰预警系统,提前做好清除积雪的各项准备工作,及时掌握降雪前、后及除雪过程中的气象数据和道路状况,降低除雪劳动强度和管理成本,最大程度消除和减轻冰雪天气造成的灾害,保证人们的生产、生活正常运行。
(三)强化社会参与意识。担负除雪任务的单位(含专业队伍)和个人,要严格执行《规定》,按规定的时限和标准完成除雪任务。除雪责任单位或责任人无力承担除雪任务的,可以委托有关单位或者个人代为完成除雪任务,费用由除雪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承担,除雪费用标准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除雪责任单位或者责任人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承担除雪任务的,应当于下雪前向辖区市政主管部门备案。
(四)加强通讯联络,确保通讯畅通。市、区除雪指挥部领导、各督导组成员、各区主管领导及值班室建立通讯联系网络,确保清雪指示及时、准确地下达到各个单位。
(五)加大督查力度。在降雪和除雪期间,市除雪督导组,每天坚持不间断地巡视,对除雪情况,由市督导组检查验收,及时向各区通报,并把除雪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评。对除雪工作不力,问题较多的单位除责令限期清除或按规定给予处罚外,还要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和通报批评,并追究单位相关领导责任;对在除雪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市政府将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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