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06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06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9-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襄办文〔2006〕60号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2006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军分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关于2006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安排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
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6年9月1日
关于2006年教师节庆祝活动的安排意见
2006年教师节是我国第22个教师节,现就做好教师节庆祝活动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教师节庆祝活动主题
2006年我市教师节庆祝活动的主题是“尊师重教、为人师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围绕这个主题广泛深入地开展庆祝活动,展现人民教师的精神风貌,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教师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广大教师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激发广大教师热爱祖国、热爱教育、热爱学生的崇高情感,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活动安排
(一)开展以“尊师重教、为人师表”为主题的宣传学习活动。9月份,市新闻媒体要集中宣传一批优秀教师及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事迹,积极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二)9月7日上午,以市政府名义在南湖宾馆召开全市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代表座谈会。
(三)9月9日上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市“四大家”分管教育的领导集中乘车走访慰问襄樊市工业学校、襄樊四中、襄樊五中、襄樊市第二实验小学(市盲校)、襄樊职业技术学院、襄樊学院。
(四)教师节期间,市“四大家”领导分别到所联系的学校走访慰问,看望教职员工,帮助学校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具体时间由各位领导同志自行确定)。
(五)教师节前,以市政府名义向教龄满30年的教师颁发“人民教师荣誉证书”。
(六)各地各单位和各学校结合实际开展庆祝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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