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江门市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整改处理阶段工作意见的通知
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江门市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整改处理阶段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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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9-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江府办[2006]86号
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江门市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整改处理阶段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江门市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整改处理阶段工作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江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九月三日
关于江门市卫星图片土地执法
整改处理阶段工作意见市国土资源局
自今年4月开展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以来,全市各级认真按照《江门市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工作方案》(江府办[2006]45号)、《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严明法纪坚决查处土地违法行为的工作意见的通知》(江府办[2006]62号)的要求,迅速组织开展土地执法检查各项工作。目前各市、区自查、全面核查和综合汇总阶段已基本完成。由于我市新增建设用地数量大、宗数多,已引起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高度关注,为确保按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的要求和市政府的部署全面完成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整改工作,顺利通过国土资源部对我市的检查验收,现提出整改处理阶段的工作意见。
一、各级必须高度重视对违法违规用地的整改工作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次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专门成立了以吕德培副市长为组长的市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和查处工作领导小组,陈继兴、王南健、聂党权、吕德培等市领导多次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各市、区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亲自把好整改关。因此,各市、区务必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集中力量抓好对查出的违法违规用地的整改和有关问题的查处工作,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要制定整改和查处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查指导,对各种违法违规用地进行分类研究,并会同农业、林业等部门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和办法。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整改与查处工作的落实。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市、区和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8月7日市卫星图片执法工作汇报会的要求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各地要组织力量实地检查和落实每个图斑的整改情况,整改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对违法违规用地,有关部门要以书面形式通知用地(开发)单位,明确整改的内容、形式、标准、完成时间和责任等内容。
(四)为确保整改质量,要抓住当前的有利季节开展复耕复种复绿工作,确保8月底前完成复耕复种复绿任务。
(五)属林地复种的,由林业部门组织和指导开展复种并与国土资源部门一起出具验收文件;属耕地复种的,由农业部门组织和指导开展复耕并与国土资源部门一道出具验收文件。农保区的复耕质量一定要高,要有耕作层。
(六)对发生在2004年10月之前和2005年10月以后、且与这次卫星图片图斑相连的建设用地,目前仍未上建设项目的,都必须纳入整改范围,一律进行复耕复绿复种。
(七)属农业结构调整的用地,必须由各市、区农业部门出具证明或意见。
(八)要依法依规加大对违法用地的查处力度:
1、对每宗违法用地必须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没有发出的要立即补发。
2、违法用地的发现率要达到100%,立案率要达到90%以上,结案率要达到80%以上。
3、对违法违纪性质恶劣的案件,要移送公安、检察或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4、对违法用地的建筑物该拆除的一定要拆除,以镇为单位组织开展此项工作,以加快进度。
5、对违法违规用地的罚款,全市统一按每平方米10元处罚。
(九)切实做好文件资料的保管和保密工作。要加强对这次卫星图片土地执法检查有关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要落实专人负责。注意上报数据的一致性。发出的各类文件要做好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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