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第273批)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5-06-0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告

2015年第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现将许可的汽车、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73批)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第70批)予以公告。

附件: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273批)

http://www.miit.gov.cn/n11293472/n11293832/n12845605/n13916898/n16624039.files/n16624016.doc

2015年6月4日

延伸阅读

定西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联系“一府两院”暂行办法

北京市放射卫生防护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北京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