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株)艺感表演团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09〕1655号
颁布日期:2009-08-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株)艺感表演团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655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9]54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国祥宇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株)艺感表演团一行13人,于2009年9月1日至25日到北京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和审定的节目内容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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