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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文化部关于同意荷兰皇家飞利浦交响乐团到江苏演出的批复
| 颁布单位:文化部 | 文号:文市函〔2009〕910号 |
|---|---|
| 颁布日期:2009-06-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文化部关于同意荷兰皇家飞利浦交响乐团到江苏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910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9]14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中演文化产业有限公司邀请荷兰皇家飞利浦交响乐团一行95人,于2009年10月26日至11月2日到江苏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厅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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