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颁布单位:山东省人大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2月1日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山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山东省省长郭树清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省人民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山东省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全面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和“十二五”规划各项任务,为建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新山东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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