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2014年市本级新增财力追加预算和东部城市群建设专项资金及核心区建设资本金安排意见的决定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08-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海东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2014年市本级新增财力追加预算和东部城市群建设专项资金及核心区建设资本金安排意见的决定

(2014年8月27日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海东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王元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4年市本级新增财力追加预算和东部城市群建设专项资金及核心区建设资本金安排意见的报告》。根据《市人大财政经济和城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2014年市本级新增财力追加预算和东部城市群建设专项资金及核心区建设资本金安排意见报告的审查报告》,会议同意追加财政预算9529万元和东部城市群建设专项资金及核心区建设资本金安排意见。

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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