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3-12-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召开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3年12月27日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4年2月18日在绍兴召开,会期4天左右。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绍兴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三、审查绍兴市2013年全市和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14年全市和市级预算草案;批准绍兴市2013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14年市级预算;

四、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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