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外来劳务工管理条例》的决定

颁布单位:广东省汕头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06-12-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汕头经济特区外来劳务工管理条例》的决定

(2006年12月19日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汕头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废止《汕头经济特区外来劳务工管理条例》。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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