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蚌埠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关于印发蚌埠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蚌政办秘〔2009〕87号 |
|---|---|
| 颁布日期:2009-11-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印发蚌埠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
蚌政办秘〔2009〕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蚌埠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蚌埠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
为切实推进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的通知》(皖政办秘〔2009〕10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全市医药卫生体制五项重点改革2009年工作安排。
一、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
(一)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
主要工作目标:
1.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87万人,参保率保持在90%以上。将全市4万在校大学生基本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做好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参保工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2.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参保率稳定在90%以上。(市卫生局负责)
(二)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
主要工作目标:
1.全面落实政府对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人均每年80元补助。(市财政局负责)
2.全市(含三县)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上年度当地居民年可支配收入的6倍左右;新农合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当地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6倍以上;按照国家和省要求,我市已建立城镇职工大病统筹,城镇职工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2010年提高到上年度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6倍左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
3.全市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在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基金支付比例分别比2008年提高5%;新农合实际住院补偿比达到45%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
4.全市开展城镇居民普通门诊费用统筹试点,启动实施新农合市级统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
5.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大救助力度,资助自愿参保的五保户、低保对象参保。各县、区根据年度医疗救助资金总量筹集情况,确定资助标准,有效使用救助资金。(市民政局负责)
6.全市逐步整合基本医疗保障经办管理资源,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
二、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三)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主要工作目标:
1.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省关于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意见等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市卫生局、市物价局负责)
2.推进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省级集中招标采购、统一配送、全部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及相应报销政策的基本药物制度体系。(市卫生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负责)
三、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
主要工作目标:
1.开工建设市中医院迁建项目,加快推进五河县中医院项目建设。(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
2.依据国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完成全市24个建制乡镇卫生院业务用房改扩建和设备配备,重点建设好中心卫生院;建成标准化村卫生室累计达267个;完成4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局负责)
3.起草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市卫生局负责)
4.实现60%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有1个标准化中医科,有1名以上中医执业医师或中医专业本科毕业生。开展农村中医药服务县乡村一体化试点工作。(市卫生局负责)
(五)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主要工作目标:
1.按照国家及省规划,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培养培训计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局负责)
2.为乡镇卫生院招聘执业医师和招募医学院校毕业生,组织实施中央财政补助的农村卫生人员培训项目,完成对县卫生局长、乡镇卫生院技术骨干、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乡村医生等各类农村卫生人员约1600人的培训工作。培训城市社区卫生技术人员230人。(市卫生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组织市第三人民医院、蚌埠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与怀远县人民医院、五河县人民医院、固镇县人民医院建立协作关系。(市卫生局负责)
4.继续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建设市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推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市卫生局负责)
(六)改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
主要工作目标:
1.完善政府办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补偿机制,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并与基本药物差率销售政策衔接一致。探索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等补助方式。(市财政局负责)
2.在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试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3.落实对乡村医生承担的公共卫生服务等任务的补助政策。(市财政局负责)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
(七)重点抓好涉及面广、影响全民健康水平的公共卫生项目的实施。
主要工作目标:
1.启动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等9类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09年底,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以上,5%的农村居民先行试点。(市卫生局负责)
2.对15岁以下的人群补种乙肝疫苗,接种约5万人,占应接种人群的31%。(市卫生局负责)
3.为全市农村2.72万生育妇女补服叶酸,对住院分娩给予补助。(市卫生局负责)
4.为800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市卫生局负责)
5.落实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不低于15元。(市财政局负责)
6.完成结核病、艾滋病、改水改厕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年度工作任务。(市卫生局负责)
五、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
(八)调整公立医院布局和结构。
主要工作任务:
1.按照国家及省具体部署,着手制定我市公立医院区域布局和结构调整规划。强化政府主导,增强公益性。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探索政事分开、管办分开的有效形式。开展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调研,推进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市卫生局负责)
2.加强公立医院运行管理,逐步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管制度。(市卫生局负责)
(九)推行电子医疗档案和常见病临床路径。
主要工作目标:
1.落实国家制定的统一医院电子病历标准和规范,选择部分医院逐步开展100种常见病临床路径和单病种费用控制试点。(市卫生局、市物价局负责)
2.推进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为核心、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实时监管的医药卫生系统及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建设。(市卫生局负责)
3.推进我市固镇县、禹会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市卫生局负责)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