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中共安徽省蚌埠市委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1-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市委各部委室,市直各党委、党组:
《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
2015年1月13日
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
为总结运用好教育实践活动宝贵经验,始终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4〕60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办发〔2014〕40号)精神,现就我市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切实兑现承诺,推动整改任务落地生根
1.着力抓好整改落实。牢固树立持续整改、长期整改的思想,继续保持整治“四风”高压态势,不折不扣抓好整改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对公布的问题整改清单、即知即改清单和各级领导班子的整改方案、各级领导干部的整改措施,建立台账和整改落实档案,严格实行销号制度,一项一项地整改,一件一件地落实。对没有落实到位的,要严格标准,采取措施,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到位;对需要长期整改的,要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工作结合起来,与制定“十三五”规划衔接起来,明确路线图、时间表,统筹推进,逐步整改到位;对于新出现的特别是“隐形”、“变种”的问题,要明确责任,主动出击,及时整改到位,做到言而有信、兑现承诺、取信于民,绝不允许出现“烂尾工程”或“形象工程”。
2.持续推进专项整治。紧紧扭住中央确定的21项专项整治任务,进一步把责任明确到位、措施落实到位、问题解决到位。对于党政领导干部企业兼职问题,奢华浪费建设问题,党员干部参赌涉赌、基层干部“走读”、收“红包”及购物卡、吃“空饷”等问题,有关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明确责任,深化专项整治工作。各牵头部门要成立专门工作班子,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分解具体任务,加强协调和调度;参与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配合、抓好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纳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三十条”、市委“二十八条”规定的督促检查内容,实行“共性病”、“个性病”一起治,不达目的不罢休。
3.突出抓好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小四风”问题、侵害群众利益行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行政权力暗箱操作为重点的五个专项整治行动,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加大推进力度,保持目标任务不变、责任单位不变、整改措施不变,确保每项整治任务有人抓、改到底、不反弹。从严惩处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滥发奖金补贴实物、公款相互宴请和赠送节礼、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等顶风违纪行为,突出抓好吃喝风、“红包”风、赌博风、“走读”风和乱占土地、乱建私房等专项整治,不断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4.上下联动分类整改。统筹抓好联动整治,认真梳理基层需要上级牵头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措施,做到上下联动推进整治,防止矛盾积压。特别是对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问题,各级各部门要摆上议事日程,专项研究部署,建立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整合资源、合力解决。市、县(区)直属部门要重点围绕解决服务大局不够、工作标准不高、责任担当不够等方面问题,乡镇、街道要围绕解决责任心不强、干部“走读”、助长庸俗人情风等方面问题,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要围绕作用发挥不明显、服务群众能力不强等方面问题,突出重点,进行集中整改。各行业系统要聚焦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政风行风问题,确定几个需要上下联动整改的重点项目,制定专门方案,挂牌督办。实行垂直管理或以行业为主管理的部门,要上下协力,把整改任务落实到基层。
二、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保证作风建设常治长效
1.落实制度建设计划。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方面的有关文件精神,坚决防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无视制度规定的行为。要围绕深入推进“五整五建”专项行动,抓紧制定完善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意见、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管理实施细则、领导干部直系亲属管理制度及相关禁止性规定、公务接待管理等制度,推进改进作风常态化长效化。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确定的重点制度建设计划抓好落实工作,对已经建立的要与时俱进、及时完善,尚未成熟的要加强研究、探索总结,亟待规范的要深入实践、抓紧建立,特别是对中央和省、市委出台的各项制度规定,逐条梳理对接,搞好制度承接,进一步细化具体规定、制定实施细则,确保每项制度行得通、有效果、管长久。要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总结和探索作风建设的经验和规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措施,推动形成科学规范、务实管用、指导性强的作风制度体系。
2.规范权力阳光运行。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工作,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制度规定,防止权力滥用。市、县(区)党政机关及其工作部门,要加快建立并公布本级权力清单,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完善重点事项、重大决策民主协商和咨询制度,健全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做到议事规则、决策过程、行权程序和办事结果公开。执法监管部门要针对权责交叉、多头执法、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着力理顺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做到公正执法、规范执法、阳光执法。窗口和服务行业要围绕改进服务态度、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着力完善便民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制度规定。国有企业要建立健全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健全完善企业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规范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要把重要岗位、主要领导干部行使权力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健全完善巡查、审计、约谈、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防止特权现象和权力腐败。
3.继续强化正风肃纪。组织开展“四风”问题是否有反弹回潮情况“回头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法治意识、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增强遵规守纪、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市委《关于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的实施意见》等制度,每年明确正风肃纪工作重点。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财务审计等力度,始终坚持对踩“红线”、闯“雷区”的零容忍,严肃查处典型案例,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监管领导责任,不搞法不责众、不搞下不为例、不搞情有可原,坚决防止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制度形同虚设等问题。对顶风违纪、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要指名道姓予以通报曝光,起到处理一起、警醒一片、挽救一批的作用。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组织政治性原则性战斗性
1.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各级领导班子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完善并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机制、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各级党组织要着力解决不按规定开展党内活动,党内生活质量不高、流于形式、难以发挥作用的问题,使党内政治生活真正起到教育改造提高党员、干部的作用。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组织、财经、人事和廉政纪律,严格执行“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等制度,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党日、警示教育等活动,坚决反对党内生活随意化、平淡化、娱乐化、庸俗化。结合年度考核,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贯彻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有关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各级领导班子要在自查基础上向上级党组织专题报告。
2.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质量。运用好教育实践活动中积累的成功经验,会前,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互相帮、上级点、集体议、集中评”等多种方式,真开门、开大门,切实把问题找准查实;坚持开展广泛深入的谈心谈话,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都要谈到,开好“两个人之间”的民主生活会,力求把问题谈透、把思想谈通;按照“六看”标准、“四三二一”材料审核要求,由表及里、由浅入深查摆问题、剖析根源,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核把关。会上,“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班子成员间相互严肃开展批评,并作回应表态发言,上级党组织进行点评,纪检、组织等部门严格督导;会后,领导班子制定整改方案,做到整改问题、整改进度、整改结果“三公开”,班子成员制定整改措施,列出整改清单,做到具体实在、可操作可监督。基层党组织生活会要明确组织学习、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召开支委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召开党员大会进行民主评议等方法步骤;民主评议党员要注重把好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四关”,注重分类对标,针对不同领域党员设定不同评议指标,确保基层组织生活会质量。
3.搞好党性原则基础上的团结。每一位党员、干部都必须坚持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各级领导班子要大力提倡掏心见胆、并肩奋斗的真团结,坚决反对和纠正表面一团和气、实际上相互较劲设防的假团结。各级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角色意识和政治担当,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勤沟通、多补台,一把尺子待人、一个标准行事,正确处理权力行使、利益分配、沟通协调上的分歧,营造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切实把心思和精力集中到干事创业上。
四、发挥领导带头作用,以上率下持续改进作风
1.深化作风效能建设。各级党政机关要结合实际,不断深化作风效能建设,每年确定一个方面的作风效能问题,集中攻坚解决。加强“庸懒散浮拖”整治工作,严格落实《蚌埠市党政领导干部治庸问责试行办法》等问责制度。从市级领导带头践行廉洁从政“十项承诺”,做出示范、树立标杆。各级领导干部继续开展为民服务“四问”活动,深化“三结三联三服务”活动,全面推行机关联系基层、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落实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在职党员干部“双重”管理制度,使机关党员干部在联系服务群众中增进感情、提高能力、改进作风。市效能办牵头负责,继续开展机关作风评议监督工作,形成机关反“四风”改作风的倒逼机制。
2.持续加强作风教育。持续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教育,开展学习党章和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教育,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化“三严三实”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发扬优良作风、抵制不良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作风教育纳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培训和党课教育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要联系思想、工作和作风建设实际,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干部讲一次党课。选树和宣传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干部好党员先进典型,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
3.严格作风建设考核。坚持把作风要求贯穿到领导干部教育培养、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监督管理等全过程,做到选拔看作风、考核考作风、监督管作风。制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考核实施办法,把作风状况作为年度考核和干部考察重要内容,结合干部考察、工作检查、重点督查、群众评议等方式,多渠道了解干部作风情况,坚决起用一批作风过硬、群众公认的好干部,让那些作风不正、群众反映差的干部受到惩戒。
五、着力夯实基层基础,提高联系服务群众水平
1.着力建强基层组织。以实施基层服务型党组织“1365”党建工程为抓手,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其战斗堡垒作用。完善农村、街道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各个领域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窗口单位和服务单位开展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党员承诺践诺等活动,推进非公企业党建区域化管理工作。充分发挥“两代表一委员”工作室作用,完善党员群众意见建议反映、处置、办理工作机制。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严把党员队伍入口、疏通出口,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推动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建立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常态化机制,每年按一定比例倒排,滚动开展整顿,重点解决带头人不胜任、影响基层和谐稳定、发展思路不清、组织生活不严格不规范、管理不民主不公开、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2.完善基层为民服务平台。完善“12345”市长热线服务中心运行机制,打造全市民生综合服务平台。积极构建以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全力培树“我负责、我来办、马上办”的工作作风。拓展“双培双带”、承诺践诺、设岗定责、双向带动、星级创评等行之有效的基层组织活动载体建设。在村和社区推行以“一集中、两承诺、五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为民服务“125”工作法,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找人难、办事难问题。加大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以功能党小组或特色党支部的形式建立党组织力度,推行联村共建、村企联建等做法,扩大党组织在推动发展中的作用。
3.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在村、社区普遍推行“四议两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凡涉及群众基本权益的重大事项,都要按照党组织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居)民会议或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决策,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要公开。全面建立民主理财制度,建立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平台,强化规范公开管理,增强村和社区财务透明度。深化和拓展基层党务公开工作,全面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进一步规范监督内容、权限和程序,保证村(社区)各项事务公开、公平、公正。
4.强化基层基础保障。继续完善人、财、物向基层倾斜的具体政策,推动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使基层党组织有资源、有能力为群众服务。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工作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基层干部报酬待遇和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建立健全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各方支持、基层党组织自我补充的基层经费多元化保障机制,加强基层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上级部门和单位给基层安排任务,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提供相应的资金和资源,并以基层党组织为主渠道落实到位。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薪酬待遇保障制度。加强城乡统筹,推行部门包村、企业联村、村居共建,实现城乡基层党组织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注重从基层培养选拔干部,加大从村、社区干部和优秀大学生村官中考录公务员力度,认真落实基层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逐步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努力形成基层优先、关爱基层的良好氛围。
六、严格落实各项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1.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紧紧盯住作风领域出现的新变化新问题,及时跟进相应的对策措施,做到掌握情况不迟钝、解决问题不拖延、化解矛盾不积压,切实把作风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建立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书记党建工作三级联述联评联考制度,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结合年度考核每年开展一次述职评议考核。要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和年度考核中,作为干部考核的一项内容和干部使用的重要依据。
2.形成作风建设整体合力。坚持党委统抓统管,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明确和落实相关责任,形成作风建设齐抓共管的整体格局。要把思想教育、纪律约束、监督查处融为一体,坚持正面教育与警示惩戒并重、立规与执纪并举、自律与他律结合,以加强理论武装打牢思想基础,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凝聚共识,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制度保障,以惩治腐败、强化正风肃纪形成强大震慑,打好作风建设“组合拳”。要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继续营造深入抓作风树新风的良好舆论氛围。
3.切实开展“回头看”督查。各级党委(党组)要以“三严三实”为标尺,对照教育实践活动中查摆出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照“两方案一计划”(即整改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对整改落实的进展、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深入“回头看”,杀好反“四风”的“回马枪”。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认真开展自查,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顾盘点,按照“回头看”重点内容,逐项梳理整改落实情况。领导班子要集体研究自查情况,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开展自查。各级党委(党组)要组织力量逐级督查,对下一级党组织整改任务落实情况查核把关。市委将适时对重点单位、重点对象、重点问题的整改情况特别是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看整改落实是否到位、是否见到实效、群众是否满意,对整改不力的进行通报,作秀的诫勉谈话,反复反弹的严肃问责,并追究责任,不断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市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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