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福州新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的通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福州新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5-03-02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福州新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的通知 榕政综〔2015〕57号 福州新区办: 按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福州新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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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3-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福州新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的通知
榕政综〔2015〕57号
福州新区办: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3﹞11号)和《福州人民政府关于下达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各地控制目标的通知》(榕政综﹝2014﹞94号)的要求,结合福州新区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容量,现将福州新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下达给你单位,请你单位在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布局重大建设项目时,充分考虑当地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特别在预审、立项、规划、设计、审批和监督检查涉水项目时,要严格按照控制目标执行。
附件:《福州新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2日
附件
福州新区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控制目标
序号
单位
范围
用水总量(亿m3)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2020年
2030年
2020年
2030年
1
马尾区
全域
1.08
1.31
88
96
2
仓山区
城门镇、螺洲镇
0.40
0.43
88
96
3
福清市
音西街道、石竹街道、宏路街道、阳下街道、玉屏街道、龙山街道、龙江街道、海口镇、龙田镇、江镜镇、港头镇、高山镇、沙埔镇、三山镇、东瀚镇、上迳镇、江阴镇、城头镇、新厝镇、渔溪镇
6.00
6.36
88
96
4
长乐市
全域
6.84
7.25
88
96
5
连江县
凤城镇、东岱镇、晓澳镇、敖江镇、江南乡、浦口镇、琯头镇、马鼻镇、透堡镇、宫坂镇、坑园镇、下宫乡、黄岐半岛部分
2.78
2.95
88
96
6
罗源县
松山镇、碧里乡、凤山镇、起步镇
1.90
2.01
88
96
合计
19.00
20.31
88
96
备注
用水总量含火电行业冷却耗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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