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福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通知

榕政综〔2015〕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福州保税港区管委会:

根据全国春运工作的统一部署,2015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初步预计,春运期间不含公共电汽车及出租车的全市旅客发送量将达到1199.3万人次,比2014年增长1.3%(同口径计算),其中道路750万人次,同比减少2.5%;铁路310万人次,同比增长9.1%;水运71.3万人次,同比增长3.7%;民航68万人次,同比增长10.9%。为全力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更好地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春运工作是涉及亿万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各方予以高度关注的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2015年春运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把做好春运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任务,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精心谋划组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体制机制。要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总体要求,早动员、早部署,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确保完成各项春运工作任务。各级要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予以重点保证。

市政府成立2015年春运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分工联系副秘书长、市交通委主任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交通委,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委主任许用贵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全市春运的综合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市交通委、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局、市卫计委、市旅游局、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团市委、市委宣传部、高新区管委会、福州海事局、福州港口管理局、福州供电公司、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市道管处、市水管处、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元翔福州航空港有限公司、南昌铁路局福州车站、市交投集团公司、闽运公司等单位组成。各县(市)区政府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春运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对春运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经费等予以必要的保证。

各成员单位要定期会商研判形势,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强化重大问题的协调处置能力。同时,要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加强部门之间、县(市)区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合理调配运力

各相关单位要科学预测旅客和货物春运需求,合理制订运输方案,统筹安排运力资源。对客流量较大的片区和线路,要提前调配运力,增加班次。在学生、务工人员相对集中的学校、企业等地方,要组织做好包车运输,同时还要加强农村道路运力投入,保障乡镇群众节日出行需求。

公路、铁路、民航、水路等运输部门要根据2015年春运特点,挖掘运输潜力,科学制订运输方案,加强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运力衔接,相互补充。道路运输部门要发挥机动灵活的特点,采取措施,加大班次密度,及时疏运旅客;铁路部门要充分发挥自身运量大和新开通的高铁、动车的优势,并根据客流情况,适当增加临客班次;民航部门要安排好重点城市和旅游航线的加班、包机航班,保障旅客返乡探亲和外出旅行的需要;城市公共交通管理部门和企业要保证公交车辆的正常运行,并依客流实际及时增加车辆和班次,同时加强公交车和车站、机场等客运枢纽的衔接疏运。

在做好旅客运输的同时,相关单位要提前掌握货物运输需求,统筹安排好煤炭、石油、粮食、蔬菜等重点物资运输。要充分利用好春运前和春节客流低谷时段,增加货物运输,保证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三、强化安全监管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是春运工作的首要任务,各级各部门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运输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责任体系,督促各运输企业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2.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对投入春运交通工具的技术状况,以及车站、码头、机场等场地要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留隐患死角。要始终保证运输设备以及消防、救生等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安全技术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运输工具和设施投入春运。要强化对驾驶员、乘务员和安全岗位工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业务培训。要对辖区春运客流途经道路进行集中排查治理,强化对桥梁、道口和隧道的安全防范。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铁路运输企业要突出抓好新投入车辆的检查监测。道路运输企业要落实安全规章,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或接驳运输制度,保证客运安全。水路运输企业要严禁超载运输,严禁恶劣气象条件下违章航行。机场要加强对运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春运期间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重点查处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车、船、飞机,机场要严格执行锂电池运输的相关规定。

4.强化重点领域安全监管。相关部门要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切实加强危险品运输、码头的安全监管,强化渡口渡船的现场安全监管,切实落实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依靠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组织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及时查处、劝阻、纠正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5.做好交通指挥和治安管理。春运高峰期间,公安部门要加强道路交通主干线和车站、码头、机场等附近道路交通的指挥疏导,确保道路畅通。公安和交通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超速、超员、疲劳驾驶、货车非法载人、超限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各级公安机关要对车站、线路及周边地区存在的影响社会治安秩序的突出问题开展针对性的清理整治,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巡逻和控制,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投入到车站、机场、码头等重点部位。

四、提高应急能力

1.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春运期间,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要在总结往年经验教训的基础上,针对可能出现的恶劣天气和大批旅客滞留等突发情况,认真制定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要做好各类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等物资的准备工作。在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大型清障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保证能及时调用,快速恢复交通通行条件。

2.做好异常天气的预报。气象部门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部门和企业要根据恶劣天气预报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有关准备

3.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当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规模、大范围、长时间滞留和运输中断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各方运力资源,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对滞留在路上的人员要尽快组织救助,对车站、机场、码头滞留的旅客要妥善安排到安置点,对短时延误的旅客,要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五、提升服务水平

各部门和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

要利用电视、广播、短信、网络等多种形式,及时发布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信息,为旅客出行提供参考。要在增开售票窗口、延长售票时间的同时,开展网上售票、电话订票、手机订票等服务,以及开展团体预售、售票上门、往返联票、售票进厂进校等业务,方便旅客购买客票,尽可能改善旅客购票、候车的条件,避免旅客受淋挨冻。要做好运输工具和场站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控疾病传播。要组织开展志愿者春运服务活动,安排志愿者参与乘车引导、问询答疑、老弱病残旅客服务等工作。要重视舆论引导,及时报道春运的有关政策措施,大力宣传春运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人物,弘扬爱岗敬业的精神,激励春运一线干部职工以更大的热情和干劲投入春运工作。

春运过程中,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值班和领导带班,根据有关要求和规定,及时、准确、规范报送数据和信息,保持上下沟通协调通畅,并注意搜集整理材料;春运结束后,要对春运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总结情况及时报送市春运办。

附件:2015年福州市春运工作方案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0日

附件

2015年福州市春运工作方案

2015年春运从2月4日开始至3月15日结束,共计40天。为做好2015年我市春运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订2015年春运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以“平安春运”为总要求,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的原则,加强组织协调,密切配合,科学调配运力,落实各项措施,全力营造良好的交通运输氛围。

二、市政府春运办工作职责

传达贯彻国家及省、市有关春运工作指示精神;协调我市春运总体工作;了解掌握铁路、民航、公路客运、水运、公安交巡警等有关部门的春运工作情况并协调相关事宜;收集省、市有关春运工作的文件、数据资料等;重大(重点)问题及时向市政府报告。

三、春运期间工作安排

(一)春节放假前(2月4日至2月17日)重点抓好客运工作。

1.铁路方面。按照“运力配置合理,售票方式灵活,服务内容具体”的原则,抓好火车票预订预售工作,通过采取网络订票、电话订票、增设临时售票窗口、提早预售票时限、延长售票时间、自助售票等方式,保证旅客提前方便购票,避开客流高峰期,确保安全有序地过渡;一旦发生异常天气导致旅客严重滞留的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疏散滞留旅客。

2.航空和港口航运方面。了解长乐机场和福州港马尾客运站春运期间客运航次(特别是两岸直航)安排情况,做好安全保障与文明服务工作,确保旅客安全、方便出行;组织好水上运输,加强对航道、航标和船闸等设施的维护和检查,确保航标完好、航道畅通安全;加强对船舶、船员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船舶和人员处于良好状态,确保水上运输安全。

3.交通公路联运方面。及时发布中长途班线班次、加班车、应急运输情况等信息;落实全市客运站,特别是客运南站、北站和西站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严禁危险品进站上车;持续强化卧铺客车、长途班车、旅游包车、农村客运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营运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措施;充分利用卫星定位监控平台,对车辆出站、途中停车、超速、超载等状态加强监控。

4.高速公路方面。高速公路相关单位要做好春节“黄金周”期间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各项工作,提前调配安排好收费人员,确保收费站春运期间所有收费道口全面开放,提高通行能力;加强路面巡逻密度,加强应急队伍力量,做好多发、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收费站、停车区等处做好车辆疏导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服务区保洁。

5.市区节日运输方面。做好城市客运与城市对外交通方式的衔接,重点保障火车站、汽车站、机场、码头等旅客集散地,以及旅游景区、景点和大型活动场所的城市客运组织调度;通过增加运力投放、加密运行班次、延长运营时间等措施,方便群众出行。

(二)春节放假期间(2月18日至2月24日)

重点做好燃料(燃油)、粮食和节日应市商品的运输,充分利用春节假期客流低谷时段,采取集中运输等措施,确保重点物资运输和市场供应。

(三)节后期间(2月25日至3月15日)

主要抓好旅客返乡、学生返校、民工返城的组织运输。针对初五、正月十五(元宵)之后可能出现的客流高峰,提前安排节后售票工作,继续增设售票窗口,坚持昼夜不间断售票,确保节后春运工作有序推进;搜集各部门和单位春运工作材料,做好春运的总结表彰等工作。

四、检查安排

1.2月17日前,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春运检查工作。

2.2月4日至3月15日,市春运办不定期督查各部门和单位春运工作情况。拟于2月17日,市春运办组织火车站、汽车站(南、北站、新西客站)检查。

3.春运期间,市春运办组织对各县(市)区春运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码头渡口、火车站、汽车站、城市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企业。

五、其他

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春运办,各成员单位于3月16日前,将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工作总结)报市春运办,市春运办负责草拟全市春运工作总结报送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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