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龙岩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六条措施的通知

龙政综〔2014〕3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新区、园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管理,切实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现就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提出如下措施:

一、全面推进饮水工程建设

按“十二五”农村饮水安全规划,至2013年底,已解决111.81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今明两年要全面完成剩余58.76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特别是今年计划建设48万人的饮水安全工程,涉及6个县(市、区)、48个乡镇,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抓住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的黄金季节,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切实采取倒排工期、上足施工设备、增加施工人员、土建施工与管网安装同步推进、扩大施工作业面等行之有效措施,加快建设进度,确保12月中旬前完成主体工程、12月底实现入户通水目标。(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

二、加强质量安全监管

要认真执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农经〔2013〕2673号),全过程把好质量安全关,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用得起、长受益。要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认真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勘察设计工作,着力提高设计质量。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验收制,切实把项目建设全过程纳入政府质量监督范围。要择优选择设计、施工和监理队伍,规范参建各方行为,加强对设备采购、管材选用的监管,杜绝不合格产品进入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市场。要全面推行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公示制度,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示项目名称、投资计划、资金筹措等信息;乡镇、村要在公开栏、工程工地等醒目位置,公示项目名称、批复文号、投资规模、项目法人、建设时间、受益范围等。(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

三、加强建后运行管理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晰工程产权,明确工程管护主体和运行管理方式,完善管理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和经费,确保长期发挥效益。要全面建立县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服务机构,健全供水技术服务体系,提供技术和维修服务,保障工程供水质量。日供水能力1000立方米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规模的供水工程,应组建供水管理机构或纳入乡镇水利站管理,维修养护资金由管理单位筹措解决;政府投入为主的规模以下小型供水工程由当地村委会或用水户协会管理,也可委托乡镇管理,维修养护资金由当地村委会或用水户协会协商解决。要通过财政补贴、水费提留等方式,在年底前建立县(市、区)农村饮水安全管护基金,专户专存,统一用于县域内工程日常维护和更新改造,实现农村饮水工程良性运行。要按照“补偿成本、保本微利、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则,并兼顾用水户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价。(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财政局)

四、加强水源地保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水利、环保等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依法划定农村饮水工程水源地保护范围,设置保护标志,落实保护措施,加强污染防治,稳步改善水源地水质状况。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水源地的日常保护管理,要实现工程建设和水源保护“两同时”,做到“建一处工程,保护一处水源”。要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鼓励公众参与水源保护工作,确保水源地管理和保护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水利局、环保局)

五、加强水质监测管理

各级卫生、水利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指导、协助乡镇政府和工程管理单位加强农村饮水工程的水质监测工作。日供水1000立方米或供水人口1万人以上规模的工程,应当设立水质检验室,配置相应的水质检测设备和人员,落实运行经费,强化水质净化处理,规范消毒设施的安装、使用和运行管理。要按照水利部统一部署,扎实抓好县级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建设。同时因地制宜制定水质检测能力建设规划方案,依托较大规模水厂、供水管理机构和卫生疾控部门现有水质监测机构,分期分类型建设和完善区域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提高各地农村供水水质检测和监测能力,保障供水水质安全。(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卫生局、水利局)

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水平

各地要针对早期实施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标准较低、部分水质净化消毒设施等不齐全、水质保证率不高、专业化管理程度低等问题,通过配套、改造、升级、联网和城乡一体化的办法,不断完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提高农村居民的供水保证率和水质合格率。同时,各级发改、水利等部门要提前谋划“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积极做好调查摸底等前期工作,争取将我市剩余的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列入国家、省级新一轮建设计划。(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水利局)

龙岩市人民政府

201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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