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的通报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的通报
| 颁布单位: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03-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和达标单位的通报
宁政文〔2015〕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宁德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大局,全面抓好“安全生产年”和“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经市政府安委会组织考核评定并报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综合评定结果通报如下: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一)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
第一名:寿宁县人民政府
第二名:霞浦县人民政府
第三名:蕉城区人民政府、福安市人民政府
(二)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达标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古田县人民政府、屏南县人民政府、周宁县人民政府、柘荣县人民政府、福鼎市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市单列考核单位
(一)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先进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1.市直部门先进单位
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宁德海事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海洋与渔业局、市农机局
2.企业先进单位
闽东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烟草公司宁德市公司、宁德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宁德销售分公司
(二)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达标单位(排名不分先后)
1.市直部门达标单位
市经信委、市公安局、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计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旅游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公安消防支队
2.企业达标单位
国家电网宁德供电公司、福建省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宁德管理分公司、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森美(福建)石油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市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市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市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福建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中国联通公司宁德分公司
市政府决定对上述单位予以通报表扬,以资鼓励。希望受表扬单位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单位为榜样,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意识和红线思维,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监管执法、督促检查,突出依法治安,不断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建设“六新大宁德”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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