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明政办〔2014〕7号 |
|---|---|
| 颁布日期:2014-01-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4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根据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现将《2014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按各自职责进一步细化推进方案和工作举措,明确分工,协同配合,市政府督查室将加强督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6日
2014年市政府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工作任务
落实单位
一、着力扩大内需
1.深化与央企合作发展,重点推进15个在建和前期项目
市央企办、各县(市、区)政府
2.加强民企项目对接落实,签约合同项目投资额300亿元以上
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
3.积极对接大型台港澳侨企业,力争实际利用外资1.2亿美元以上
市外经贸局,各县(市、区)政府
4.实施“六大领域”城乡基础设施提升工程
市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铁办、机场办、电力办、数字办、电业局、国投公司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5.扩大消费需求,落实促进消费政策,鼓励大众消费,加快发展新兴消费业态
6.搞活城乡消费市场,力争新增限上商贸企业30家
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
7.扶持建筑业企业上等级,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8.强化市场监管和价格调控,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市经贸委、食品药品监管局、物价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注重产业转型升级
1.落实工业产业链拓展延伸实施方案,实施产业龙头促进计划,打好钢铁、水泥产业结构调整主动仗
市经贸委、林业局、生物医药办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2.制定实施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行动方案,加快15个重点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抓好300个投资千万元以上重点技改项目
市经贸委、各县(市、区)政府
3.落实省上进一步推动工业稳增长促转型11条措施和扶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9条措施,推广企业“手拉手”活动
市经贸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4.制定实施矿产资源整合方案,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
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5.提升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金融、信息、会展、现代物流、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业,加快发展家政、养老、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商贸业态
6.落实促进电子商务发展三年行动,抓好三明林业大宗商品交易中心、闽光现代物流、清流春舞枝花卉电子交易中心、永安电商大厦等项目建设
市发展改革委、经贸委、林业局、金融办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7.加快旅游业发展,推进市区旅游项目开发,整合旅游资源,培育市场主体,推出精品线路,完善配套服务,加强旅游营销,拓展旅游链条
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
8.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推进企业技术、产品、品牌创新,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
市科技局,各县(市、区)政府
9.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科技平台建设
市科技局、公务员局、科协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10.注重人才培养和引进,落实和完善人才集聚政策
市公务员局牵头,有关部门配合
三、突出“三农”工作
1.保障粮食安全,完善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加强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15.2万亩,确保耕地占补平衡
2.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建立原产地可追溯制度和质量标识制度
3.加强副食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进农超对接
市农办、农业局、经贸委、国土资源局、农业综合开发办、粮食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4.发展现代农业,加大扶持力度,培育特色规模,打响产品品牌
5.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现代农业示范区、台湾农民创业园、福建农民创业园和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引导农业向加工、流通环节延伸
6.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做大做强农业龙头企业,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发展家庭农场
7.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抓好基层农业公共服务机构能力建设
市农办牵头,市农业局、林业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8.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创建活动,继续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解决10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市农办牵头,市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等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9.用好苏区老区政策,继续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支持少数民族乡村发展,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市老区办、民族宗教局、移民局,各县(市、区)政府
10.拓宽农民增收渠道,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加强农民技能培训,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
市农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11.落实省上支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政策,实施第四轮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
市农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四、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
1.大力发展市区经济,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抓紧市区重点地块土地收储出让工作,加强和创新城市管理
2.加快市区城市绿道项目建设,继续实施市区沙溪两岸绿地景观改造工程,抓好迎接国家园林城市复检工作
市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乡规划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等部门,梅列区、三元区政府
3.落实生态工贸区发展规划和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继续推进三明市区与沙县、永安同城化
4.加快生态新城开发建设,强化产城联动
三明生态工贸区管委会,梅列区、三元区、永安市、沙县政府
5.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抓好县城规划和建设,所有市县建成数字城管系统,加强县城与园区联动
6.制定实施我市新型城镇化规划,加快20个省市中心乡镇建设,科学稳妥推进强镇扩权,抓好小城镇行政管理体制、土地经营机制等改革
市发展改革委、农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7.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延伸拓展“点线面”攻坚,统一开展“两违”专项治理行动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政府
8.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放开进城落户限制,推动农业转移人口逐步享受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
市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9.加快国家级生态市和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工作,初步建成省级生态市
市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政府
10.推进南方林区生态文明建设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试点,完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强化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抓好造林绿化和“四绿”工程,扎实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市发展改革委、林业局、国土资源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11.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实施5个国家重点县和4个省级重点县治理项目,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30万亩
12.加强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强化湖泊生态环境保护
市水利局、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政府
13.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和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确保完成年度任务
市经贸委、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政府
14.推进国家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深化改革开放
1.实施《2014年全市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方案》,落实8个领域39项改革内容
市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2.推动外商投资便利化,落实扶持外贸出口发展政策
市外经贸局,各县(市、区)政府
3.深化区域协作,推动与沿海共建产业园
市协作办牵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拓展明台交流合作,加快海峡两岸现代林业合作实验区、三明台商投资区建设,办好第十届林博会
市台办、林业局、台商投资区管委会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5.加快民营经济发展,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继续抓好生产性企业“两证”办理
6.实施“回归工程”,发展壮大商会经济
7.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力争新增产值超亿元企业25家、税收超百万元企业50家
市工商联牵头,市有关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六、强化民生保障
1.实施民生工程行动计划
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年新增城镇就业2.86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4.5万人
3.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一体化制度,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4.加快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完成县级福利中心和乡镇敬老院建设任务
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5.加快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新建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4500套以上,做好分配和管理工作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6.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完善市县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完善院长年薪制和医生(技师)年薪制,适时推行县级以上医院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抓好30个常见病单病种付费改革,推进乡镇卫生院新一轮改革
7.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办医,加强重大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完成省上下达的新增医疗机构床位任务
市卫生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8.落实低保标准与最低工资标准挂钩的调整机制、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
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9.改善优抚对象待遇,加强残疾人权益保障
市民政局、残联,各县(市、区)政府
10.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继续实施城区中小学扩容工程,加快建设以就业为导向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创建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
市教育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11.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深入开展创建幸福家庭全国试点市工作,加强生育关怀
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政府
12.继续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培养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加快市少体校新校区建设,积极备战省第十五届运动会
市体育局、各县(市、区)政府
13.抓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基本建成市新图书馆、艺术馆、青少年宫等项目,完成市科技馆布展工作
14.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加快建设万寿岩国家考古遗址公园
15.加快文化旅游、文化创意、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文化产业发展,培育文化产业龙头企业和重点园区,打造客家文化等区域文化品牌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科协、城投集团公司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16.做好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总评工作,巩固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成果
市文明办牵头,市有关单位配合
17.提升各类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能力,推进重点行业和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市民政局、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
18.改进社会治理方式,深化“平安三明”创建活动,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行动”和“清剿火患”战役,健全防灾减灾体系
市综治办、信访局、公安局、安全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消防支队、民政局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七、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1.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要求,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四下基层”活动
2.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控机构编制和财政供养人员总量,严控“三公”经费
3.推进源头治理、制度防腐,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强化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矿产资源配置、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关键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
市监察局牵头,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市监察局牵头,市直各单位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4.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精简审批环节,推进审批服务标准化管理,落实容缺后补审批制度,加强投资项目部门备案和中介机构的规范化管理
5.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提升窗口服务质量,提高部门及项目入驻率。
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6.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配合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