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教育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1-06-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甘教基[2011]27号

各市、州教育局,有关办学单位:

现将《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

1.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

2.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I课程开设指导表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1:

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

(试行)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普通高中各学科课程标准(实验)》(教育部教基[2003]6号)以及《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试行)》(甘教基[2010]41号)等文件精神,加强普通高中新课程选修Ⅰ课程的指导与管理,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选修I课程开设与实施原则

1.学生自主选课与教师指导相结合的原则

学校要充分尊重学生的选课自主权,努力创造条件,尽可能满足学生的选课意愿;同时,要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帮助学生正确认识自身优势和学习能力,确保学生既能选修全省统一的限定选修模块,又能根据自身特点,选择适合自身发展的选修模块。

2.学校自主开设与全省统筹相结合的原则

学校要按照全省统一要求,在保证开足、开齐全省限定选修课程模块的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充分挖掘学校潜力,开设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选修课程,彰显办学特色。

二、选修Ⅰ课程的开设要求

1.选修I课程开设的总体要求

我省选修I课程模块分为限定选修模块(以下简称限选模块)和任意选修模块(以下简称任选模块)两种。限选模块的内容既包括《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I课程开设指导表》中指定开设的具体课程模块,也包括其中所列出的选择开设的模块(专题)范围,供各学校自主选择开设。对于限选模块中具体指定开设的课程模块,各校必须全部开设;限选模块中只给出模块开设范围的,各校应根据本校实际情况选择开设。对于任选模块,各校应积极创造条件开设。

2.选修I课程分学科开设指导表(见附表)

三、选修Ⅰ课程的实施要求

1.《选修Ⅰ课程模块开设指导表》中限选模块中所列课程模块为最低限度要求,学校要尽可能地多开设选修课程,丰富课程内容,优化课程结构,凸显办学特色。

2.各校要根据本《指导意见》,在保证学生完成144个毕业学分的基础上,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不同潜能和发展需求,在选修Ⅰ课程中选修更多的模块,以实现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

3.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学校选修I课程开设的指导,制订专项考核管理办法,定期检查和指导所属学校课程建设工作。教研部门要积极组织各种形式的研究、培训活动,加强监督,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提高学校课程建设质量。

4.各校要根据学生的不同发展趋向和实际需求,组织教师认真学习课程标准,理解和领会课程标准精神,深入钻研教材、研究教法,在选修I课程教学中处理好学业水平考试和升学选拔考试之间的关系。

5.各科选修I课程原则上应在本学科必修课程修习完之后开设,具体时段参照《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的要求进行。

四、实施选修I课程的保障措施

1.学校要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在充分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根据本《指导意见》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指导意见》,制订本校的“选修I课程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地推进新课程实验工作。

2.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在经费投入、设施设备、人员配备等方面制订相关政策,为所辖各高中学校提供保障。在学校课程建设、教师培训、资源开发、研讨交流等方面,大力扶持,逐步完善各项保障制度。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对高中新课程选修Ⅰ课程的研究与指导,妥善安排好高二年级的各类课程及教材订购工作。在选修Ⅰ课程的选择和开设上,既要考虑高考升学的要求,又要尽力满足学生个性发展的需求,促进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2:

甘肃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选修I课程开设指导表

学习

领域

科目

选修I课程模块开设要求

限选模块(专题)

任选模块(专题)

语言与

文学

语文

在下列选修模块中至少选择4个开设。

诗歌与散文系列: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中国现代诗歌散文欣赏;

小说与戏剧系列:中国小说欣赏、外国小说欣赏;

新闻与传记系列:新闻阅读与实践、中外传记作品选读;

语言文字应用系列:语言文字应用、文章写作与修改;

文化论著研读系列:先秦诸子论著选读。

条件较好的学校及对于语文学习兴趣浓厚的学生,建议在此范围内再任意选修其他模块。

学校自主选择

英语

指定开设模块6、7、8。

系列I中模块9、10、11或系列Ⅱ中一类。

人文方向

1.指定开设模块1-1、1-2;

2.在系列4选修专题4-1、4-4、4-5中至少选择1个开设。

选修专题3-1、3-3、3-4或其他未选专题。

理工方向

1.指定开设模块2-1、2-2、2-3;

2.在系列4选修专题4-1、4-4、4-5中至少选择2个开设。

人文与

社会

思想政治

人文方向

在《经济学常识》、《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2个选修模块中应当选择1个开设。

学校自主选择

理工方向

学校自主选择

历史

人文方向

在选修1《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选修2

《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选修3《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选修4《中外历史人物评说》4个模块中至少选择1个开设。

学校自主选择

理工方向

学校自主选择

地理

人文方向

在选修3《旅游地理》、选修5《自然灾害与防治》、选修6《环境保护》3个模块中至少选择2个开设。

学校自主选择

理工方向

学校自主选择

物理

人文方向

指定开设模块1-1。

选修模块1-2、2-1、2-2、2-3或其他未选模块。

理工方向

1.指定开设模块3-1、3-2;

2.在模块3-3、3-4、3-5中至少选择1个开设。

化学

人文方向

指定开设选修1《化学与生活》。

选修2《化学与技术》或其他未选模块。

理工方向

1.指定开设选修4《化学反应原理》;

2.在选修2《化学与技术》、选修3《物质结构与性质》及选修5《有机化学基础》3个模块中至少选择1个开设。

选修1《化学与生活》或选修6《实验化学》或其他未选模块。

生物

人文方向

学校自主选择

理工方向

在选修1《生物技术实践》和选修3《现代生物科技专题》2个模块中至少选择1个开设。

学校自主选择

信息技术

在选修1《算法与程序设计》、选修2《多媒体技术应用》和选修3《网络技术应用》3个模块中至少选择1个开设。

学校自主选择

通用技术

当地教育部门指导,学校自主选择

艺术

音乐

1.指定开设模块《音乐鉴赏》;

2.在其余专题中至少选择1个开设。

学校自主选择

美术

1.指定开设专题《美术鉴赏》;

2.在其余专题中至少选择2个开设。

体育与

健康

体育与

健康

1.指定开设系列《健康教育专题》和《田径》中各1个模块;

2.在球类项目系列、体操项目系列、水上或冰雪项目系列、民族民间体育项目系列、新兴运动项目系列中,选择3~5个模块开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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