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通知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定政办发[2010]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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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6-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定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的通知
定政办发[2010]8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驻定有关单位: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气象为农服务工作。近期,省政府在庆阳市专门召开了气象为农服务现场会议,就加强气象为农服务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了具体要求。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上的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气象为农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抓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系统工程建设
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快乡镇气象工作站建设,在严格落实“有机构、有人员、有场所、有经费、有设备、有制度、有检查”等7项要求的同时,全面完成村村通大喇叭建设任务,并加快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年内至少完成1个乡镇的气象灾害防御认证。气象部门要加强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队伍建设,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制度,有计划地对气象协理员和信息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素质。要加强对乡镇电子显示屏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正常运行。
二、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建设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积极筹措资金,确保每个县区至少配备1套移动火箭发射装备,提高全市人工增雨(雪)能力。要进一步加强人影炮点基础设施建设,对非标准化炮点一律按照“两库一室”要求进行提升改造,确保全部建成标准化炮点。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炮点的通讯、供电、道路等设施建设,积极为开展人工作业创造便利条件。
三、建立健全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
农村是我市气象灾害防御的重点。各县区要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水平;要依托气象灾害监测预警与应急系统工程建设,健全完善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基础设施;要充分发挥乡镇气象工作站的职能作用,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的组织能力。气象部门要加强与国土资源部门的合作,全面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业务,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御能力;要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提高农村气象灾害应急服务能力。
四、完善和加强各类气象服务工作
气象部门要认真落实为农服务的总体要求,在继续做好雨情、旱情、农情等农业气象情报服务工作的同时,深入了解服务需求,不断丰富服务内容,切实提高服务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定西农经网建设,丰富网站信息内容,提高网站信息服务功能,不断探索农村综合经济信息服务的方式和渠道,提高服务的针对性,扩大服务的覆盖面。要充分利用气象灾害预警发布系统中电子显示屏和大喇叭等设备,及时发布农村综合经济信息。特别要紧紧围绕全市特色优势产业开发,深入推进马铃薯、全覆膜沟播玉米等特色气象服务,不断加强全市中药材气象观测,探索中药材气象服务内容和形式,为提升全市特色优势产业开发水平,促进农业增收、农民增收发挥更大作用。
五、保障气象为农服务工作正常开展
各县区要不断增加地方气象事业经费投入,将人影经费、乡镇气象工作站经费等气象事业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在移动火箭发射装备、“电子显示屏+大喇叭”建设、标准化炮点建设经费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同时,市县区财政部门要按照气象职工应同等享受各级政府出台的各项津补贴的有关规定,会同气象部门抓紧调研,就全市气象部门职工津补贴纳入同级财政预算提出具体意见并组织落实,以稳定职工队伍,调动气象职工工作积极性。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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