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妇女病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妇女病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09-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妇女病普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政府各部门,在嘉各单位:
《嘉峪关市妇女病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九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嘉峪关市妇女病普查工作实施方案
妇女健康工程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推动妇女病普查是提高妇女健康水平的前提和必要途径。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妇联、省财政厅、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关爱女性健康救助贫困家庭‘两癌’患病妇女”工作的通知》及全省推动妇女病普查救助“两癌”贫困患病妇女工作白银现场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妇女保健工作,提高我市妇女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和谐嘉峪关建设,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妇女病普查是妇女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通过妇女病普查,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覆盖城乡的妇女病普查组织网络;健全标准统一、技术规范、质量可靠的妇女病普查服务网络;建立完善全面覆盖、完整准确的妇女病普查健康档案和信息网络;制定科学有效的预防干预、治疗措施和方法,降低妇科疾病尤其是乳腺癌、宫颈癌的发病率,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力争到2012年5月,实现我市妇女病普查率达到80%以上的目标,并对确诊患有“两癌”的贫困妇女给予救助。
二、普查对象及人数
全市年龄在35—59岁的妇女,人数约44000人。其中,常住人口目标人群40114人(雄关区12796人,镜铁区8624人,长城区12965人,酒钢公司5729人;城市35013人,农村5101人),流入妇女目标人群为4000人左右。
三、普查时间
每三年普查一次。本次普查时间从2011年10月至2012年5月。
四、普查项目
(一)妇科常规检查(包括外阴、阴道、宫颈、子宫、双附件)和妇科辅助检查(包括白带常规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涂片检查、B超检查)。
(二)乳房检查(包括乳房的视诊和扪诊,异常者进行乳腺红外线及超声检查)。
五、普查流程
询问病史并填写“妇女病普查健康档案”(基本情况及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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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宫颈刮片和白带常规检查载玻片,妇科检查、乳腺检查、B超检查,并填写“妇女病普查健康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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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检宫颈刮片及白带常规检查载玻片,进行实验室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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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妇科检查、乳腺检查和辅助检查,提出诊断和处理意见
六、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一)财政部门根据妇女病普查工作任务的需要,认真编制妇女病普查资金预算,合理安排妇女病普查资金列支渠道,加强对妇女病普查工作资金的监督管理。
(二)卫生部门做好妇女病普查知识的宣传咨询、技术服务和资料汇总工作。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妇女病普查机构并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普查办公室做好妇女病普查计划的编制,指导妇女病普查机构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加强普查工作的质量控制,同时做好信息统计工作。普查定点机构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质量意识,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普查质量,同时做好女职工健康档案登记和数据统计工作。
(三)人口计生部门大力宣传、倡导、普及妇女病防治知识,提高育龄妇女生殖健康意识和参与妇女病普查的自觉性。摸查、提供符合条件普查目标人群数据,与各普查定点机构及时沟通和联络,共同组织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
(四)市妇联、市政府妇儿工委办负责全市妇女病普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负责普查经费的管理。会同其他部门共同做好妇女病普查的宣传、发动工作。会同财政、卫生、人口计生等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妇女病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对全市妇女病普查工作实施情况进行专项进行监督、检查,通报督查结果。
七、实施步骤
(一)宣传阶段
2011年9月,开展主题为“关爱女性健康”的妇女病普查宣传月活动。深入社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对妇女病普查工作进行宣传发动。通过宣传月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妇女健康,全面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的氛围。
(二)启动阶段
2011年10月,启动妇女病普查活动。
(三)妇女病普查阶段
2011年10月至2012年5月,积极开展妇女病普查工作。
(四)总结阶段
2012年5月,对妇女病普查资料进行统计及汇总分析。各普查机构按时将妇女病普查报表及分析报告上报至市妇女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妇女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市政府。
八、工作要求
(一)建立妇女病普查组织网络
1.加强妇女病普查工作的领导。妇女病普查工作实行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各区统一管理的原则,市政府成立妇女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相关部门结合实际出台加强妇女病普查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加强妇女病普查工作的组织。我市妇女病普查工作按两种模式组织。三区妇女由所在区、镇(街道)统一管理,各镇(街道)妇联干部为妇女病普查专管人员。酒钢公司各级厂矿的女职工由所在单位统一管理,各二级厂矿女工委主任为妇女病普查专管人员。
3.加强妇女病普查工作的宣传引导和健康教育。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妇女病防治的宣传和报道。市妇联、市卫生局、市人口委要积极部署专题宣传活动。各定点普查机构要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健康传媒显示屏、开办宣传专栏等方式,大力开展妇女病普查的宣传活动。要把普查和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普查过程中采取播放健康教育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等形式向妇女群众宣传健康知识。
(二)健全妇女病普查服务网络
1.普查机构: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及酒钢医院为全市妇女病普查定点机构。其中,市第一人民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共同负责雄关区、镜铁区、长城区符合条件妇女的普查,酒钢医院负责酒钢公司符合条件女职工的普查工作。
2.场所及设备:各普查场所必须保证相应设备配备到位、功能良好。包括妇科检查设备(常规检查、乳腺检查、宫颈检查设备)、B超、检验设备等。
3.人员:具有临床经验的妇产科专业技术人员或妇保人员;具有专业资格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有宫颈刮片的病理医师。
4.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提供规范服务。各普查机构要按妇女病普查的项目规范开展普查工作。要对普查资料认真汇总分析,按照质量控制要求,对普查工作进行随机抽检,保证普查质量,减少误诊和漏诊率。
5.对妇女病普查资料进行数据统计和分析,并及时上报。各普查机构要为普查对象建卡,并建立电子档案,对筛查出的妇科常见疾病,应当及时提供规范的全程治疗;对疑似恶性肿瘤的病例,负责追踪随访患者做进一步诊断,对确诊患有恶性肿瘤的妇女,按规定进行上报。
(三)项目经费的监管及使用
1.本次普查经费根据成本核算由市财政承担。所需工作经费预计为232万元。其中,专项普查经费按50元/例,预计220万元,专项办公经费预计12万元。
2.普查所拨付经费由市妇女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和使用。各相关部门工作经费由市妇女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单位承担工作量拨付。普查经费由市妇女病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定点普查单位普查妇女病人员数量予以拨付。
3.普查资金使用要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和会计制度执行,各普查机构要单独专帐管理,项目资金只能用于普查费用支出,并且要建立科学规范的帐表制度,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4.市妇女病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普查期间要会同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妇女病普查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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