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

兰政办发〔2015〕2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管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政办发〔2015〕1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

政府网站是信息化条件下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办好政府网站,有利于促进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依法行政,对转变政府职能、提高管理和服务效能、推进全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发展迅速,为有效传播权威信息、提高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公民参政议政提供了重要支撑。但是一些部门和县区的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水平不高,还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栏目设置不合理、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公众使用不便捷、传播形式单一等问题。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重要作用,把建好管好政府网站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紧紧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的目标,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心系群众,公开透明、加强互动,改革创新、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提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能力和水平,把政府网站打造成为及时、有效、准确的信息公开、互动交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

二、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发布工作

(一)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保障机制。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把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窗口,按要求建立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健全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和信息内容保障机制,依法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政策信息,做到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二)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市政府出台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事项等重要政策时,相关部门要同步提供通俗易懂的解读评论文章在政府网站发布,向群众传达政策精神。有条件的县区政府和部门还可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在政府网站予以解读,增强网站的吸引力和亲和力。

(三)做好社会热点回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相关县区政府和部门要第一时间通过本级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态度。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相关县区政府和部门要通过本级政府网站作出积极回应,可开设专题,解疑释惑,化解矛盾,正确引导舆论。

(四)加强政民互动交流,做好留言办理。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通过本级政府网站,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要高度重视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充分应用市政府网站群领导留言板平台,在线收集、处理、转办、回答网民留言。对网民提交的留言,原则上要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延期办理,在获得延期许可后尽快办理。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切实搭建好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

三、提升政府网站传播能力

(一)拓宽网站宣传渠道。各县区政府、各部门网站要坚持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发展,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要加强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的协同合作,丰富网站信息内容,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信息的影响力,将政府声音及时准确传递给社会公众。

(二)加强政府网站协同联动。全市各级政府网站之间要加强协同联动,形成全市一盘棋的格局,发出政府网站的集群声音。省、市政府发布对全局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或领导批示,以及省、市政府常务会议等信息内容时,各县区政府、各部门网站要及时转载报道;市政府发布某个行业或县区的重要信息时,涉及到的县区政府和部门网站要力争在1小时内转载报道。各县区政府、各部门面向公众公开举办重要会议、新闻发布、经贸活动、旅游推广等活动时,本级政府网站要积极参与,做好传播工作。

四、完善信息内容支撑体系

(一)健全信息内容协调机制。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建立主管主办政府网站的信息内容建设协调机制,统筹业务部门、所属单位和相关方面向政府网站提供信息,分解政策解读、回应关切、舆情处置等任务。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根据实际确定一名负责人主持协调机制,定期研究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

(二)做好网站信息编发、安全及报送工作。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原创信息的采编工作,突出重点、放大亮点,严格采集、审核、报送等程序,尤其要对涉及歪曲党史、国史和带有暴力、色情、反动内容的信息进行清查和甄别,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内容合法、完整、准确、及时,并做好公开属性和保密审查。要通过市政府网站群信息报送平台积极向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市政府网站对当前重点关注问题、事件向信息报送单位进行约稿,各单位要积极配合。报送信息的数量和质量及约稿的完成情况,将作为网站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建立政府网站负责人、信息员和联络员制度。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建立政府网站负责人、信息员和联络员制度,从负责提供信息内容的职能部门中聘请若干信息员、联络员,负责本级政府网站信息的收集、撰写、报送及联络等工作。本意见下发后,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本县区、本部门网站负责人、信息员和联络员,负责转载省、市政府重要政策信息的人员名单报送市政府数字办。

五、加强组织保障

(一)完善内容管理体系。市政府办公厅负责全市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指导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做好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各县区政府信息化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推进、指导本县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化管理机构负责推进本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垂直管理或以行业管理为主的部门由其信息化管理机构负责管理本系统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

(二)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保证网站平台及信息安全。县区政府和政府部门网站凡是由市政府统一建设的,要切实管理好网站后台登陆账号密码,密码要做到专人专管,定期更换。网站为自建的县区政府和政府部门,要切实加强网站硬件及软件的保障升级和各项管理,确保网站安全。有条件的县区政府可独立建设自己的站群平台,已建成站群的要做好网络及信息安全工作。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不再单独建设政府网站,以子站形式纳入上级政府网站群。

(三)建立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规范。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本县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特点,制定政府网站内容更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协同联动等工作规程,完善政府网站设计、内容搜索、数据库建设、无障碍服务、页面链接等技术规范。

(四)加强人员和经费等保障。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在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为政府网站提供有力保障。要明确具体负责协调推进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工作机构和专门人员,建设专业化、高素质的网站运行管理队伍,保障网站健康运行、不断发展。开办互动栏目的要配备相应的后台服务团队和受理系统。各级财政要把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等经费列入预算,并保证逐步有所增加。政府网站经费中要安排相应的部分,用于信息采编、政策解读、互动交流、回应关切、培训研讨等工作,向聘用的信息员、联络员、外语稿件翻译人员等支付劳动报酬或稿费。

(五)加强网站信息日常巡查及考核评价机制。要把政府网站建设管理作为主管主办单位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建立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考核评估和督查机制,由上级管理部门、专业机构、公众相结合开展社会评价和监督。自本意见下发之日起,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在15个工作日内对各自网站是否存在栏目内容空白、信息更新不及时、死链等问题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市数字办。自2015年3月起,各县区政府、各部门每月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要将本月对各自网站的自查情况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市数字办。自查内容包括:网站栏目建设情况、信息更新情况、网站管理保障情况和当月上报“中国·兰州政府门户网站(主站)”信息数量等。市数字办将根据各县区政府、各部门的自查情况,结合网上巡查和现场督查的方式,每季度对评测结果进行通报,评测结果将作为网站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六)加强业务培训。要把知网、懂网、用网作为领导干部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引导各级政府领导干部通过政府网站解读重大政策,回应社会关切。要及时举办培训班,对政府网站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切实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水平。

联系人:韩雨童电话:8875015

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1.县区及各部门网站负责人信息表

2.县区及各部门网站信息员、联络员及负责转载省、市政府重要政策信息员信息表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2月2日

附件1县区及各部门网站负责人信息.doc

http://www.lanzhou.gov.cn:8080/root84/srmzfbgt/zfwj/zfwj/gwwz/lzfb/201502/P020150216613089827530.doc

附件2县区及各部门网站信息员和联络员信息.doc

http://www.lanzhou.gov.cn:8080/root84/srmzfbgt/zfwj/zfwj/gwwz/lzfb/201502/P02015021661308995189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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