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有序做好支援地震灾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潮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潮府办〔2010〕28号
颁布日期:2010-04-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关于进一步有序做好支援地震灾区有关工作的通知

潮府办〔2010〕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市各开发区管委会: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抗震救灾总指挥部关于进一步有序做好支援地震灾区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府明电〔2010〕1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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