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鹤政办发〔2009〕5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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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7-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
鹤政办发〔2009〕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驻鹤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应对当前金融危机,更加有力地拉动我市内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国办发〔2008〕134号)和《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黑政发〔2009〕1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搞活流通扩大消费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化“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进一步扩大“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覆盖面。2009年在全市新改建乡级农家店16家、村级农家店7家、新增配送企业2家,全市达到农家店建设覆盖90%的乡镇和80%的行政村;要加强“万村千乡”农村商品配送中心商品采购、储存、加工、编配、调运、信息等功能,增加统一配送的商品品种,降低经营成本;积极推进“万村千乡”网络与大型商业企业、供销、邮政、电信等网络的结合,提高农家店的综合服务功能;引导生产企业开发符合农民消费特点的产品,增加简包装、低成本、质量好的商品供给,进一步扩大农村消费。
二、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升级改造
新建或改造一批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强市场冷藏保鲜、卫生、质量安全可追溯、检验检测、物流等配套设施建设。2009年重点推进万圃源蔬菜批发市场、蔬园乡果品市场改造升级工作,利用国家相关政策,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在县级以上城区选择一批农贸市场进行标准化改造,让居民便利、放心消费。2009年重点加大市区内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力度。改建市区金沙湾、工农大棚、大世界地下等9个农贸市场,新建早市,促进市区蔬菜副食品路边摊点“退路进场”。
三、实施“农超对接”工程,利用网络实现购销对接
支持市区大超市直接与农产品批发市场、生产加工企业及农业合作组织对接,建立农产品直接采购基地,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建设从鲜活农产品生产基地到超市的冷链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和快速检测系统,提高流通效率,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支持并推动蔬园乡果品市场、万圃源蔬菜市场作为市区比优特超市和金广超市的深加工基地。另外每个县(区)要培育两个左右“农超对接”项目,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和质量水平。引导农民利用互联网开展购销活动,促进农村商品流通。组织指导各县、区商务部门利用互联网开展夏秋两季农产品网上购销对接会,有效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提高农民收入和消费水平。利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完善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体系,利用“农资店”推进农业生产资料连锁经营。鼓励大型农业生产资料流通企业为农民提供技术、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
四、实施“家电下乡”工程
加大对家电下乡政策的宣传,媒体要开辟专栏,有关部门和授权销售企业要深入到乡镇、村屯,利用宣传广告和商品展示等方式进行现场宣传,让人人皆知。在宏益家电、三友家电、海红家电等家电授权销售网点设立家电下乡专区,方便农民选购。组织授权销售网点企业开展“送家电下乡、惠及农家活动”、“邀请农民逛商场,购买家电欢乐行活动”、“接农民进城购买家电活动”、“诚信经商活动”。切实加强彩电、电冰箱(含冷柜)、洗衣机、手机、摩托车、电脑、热水器(含太阳能、燃气、电力类)、空调、微波炉、电磁炉等列入家电下乡政策补贴范围产品质量的监管,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让农民安全消费,真正把家电下乡工作抓实抓好,扩大农民家电产品消费。
五、实施社区“双进工程”
开展以“便利消费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为主要内容的“双进工程”,积极推广我市省级示范社区经验,完善社区各种便民服务网点,为居民提供购物、餐饮、住宿、储蓄、家政等便利服务,优化居民生活消费环境。2009年力争在较大社区全部建立早餐营业网点,三年内重点推进骨干餐饮企业发展主食加工配送中心工作,推进早餐经营规模化、规范化,为居民提供价廉物美、方便快捷、安全卫生的早餐服务;重点鼓励依托骨干服务企业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整合资源,提供安全便利的家政服务。
六、推广我市优势品牌商品,带动消费增长
开展“魅力鹤岗,品牌地产品展销活动”,组织我市生产加工企业参加以哈洽会为代表的多种展销活动,举办鹤岗地产品牌商品展销、推介活动,集中展示粮油、酒类、饮料、旅游产品、土特产品等我市地产名优品牌商品。2009年组织泰丰米业、三江米业、富森林公司等优势品牌企业举办或参加大型营销会展活动,带动相关企业扩大地方品牌辐射面,促进企业、会展业和市场发展。
七、积极培育和发展新的消费热点
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引导企业调整产品结构,开发适销对路商品和服务,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拓展电子商务、电子信息、通信产品、家政服务、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消费;引导个性化、时尚化、品牌化消费,引导培育和发展定制类消费。开展“名品进名店”、“品牌产品下乡”等活动;推动市区东北亚步行街、邮电大厦通讯一条街等特色商业街建设改造,两县要建设一条体现县域特色的商业街;配合安居工程建设,扩大和带动家具、家电、家纺、家饰等消费,在我市大型商业网点和超市逐步建立热点消费专柜,引导市民消费。
八、加快国际国内大型知名企业引进,促进消费提档升级
引进大型商业集团落户我市,加快提升商业业态,商用基础设施水平和百姓消费档次。目前,大润发、红星美凯龙、大商三个项目正在进行前期规划和动迁,力争年内建设施工;2009年重点开展“安商、服商、招商”服务项目活动,加快项目在我市落户的时间,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以大润发超市、红星美凯龙家俱广场、新玛特购物中心等项目为支撑,实施项目牵动,增加消费。在推进现有重点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力争三年内在品牌、专业和电器方面再引入3户大型商业项目在我市落户,不断提升我市城市品位和消费档次,从而拉动消费。
九、加大对商贸流通企业的扶持指导力度
帮助商贸企业积极向国家争取政策、资金支持,解决企业资金困难,推进企业创新经营、做大做强。利用好国家有关政策,加快商业网点的改造,鼓励帮助传统商业店铺改造升级,向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今年要做好双鹤食品、兴海蔬菜、泰丰米业三个冷链物流项目和市交通局道路物流中心等项目,向上争取立项争取资金工作,力争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十、进一步规范促销,深度挖掘消费潜力
各级商务部门积极引导广大商贸企业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明显的促销活动,倡导科学消费理念、引领消费时尚、优化消费结构、千方百计促进消费。2009年重点指导全市各商贸企业要积极适时开展节假日促销、各种让利促销、热点促销等主题促销活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企业在促销过程中遇到的交通、物流、展位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要坚决禁止虚假促销,严肃查处不实宣传,确保促销场所安全,保障促销商品质量。
十一、健全居民必需品储备机制
一是加快建立完善成品粮油储备体系。2009年年底制定成品粮油(含小包装粮油)应急储备制度,选择粮油骨干企业或粮库作为承储单位,以保障粮油市场出现波动时10-20天的市场投放量。二是在继续抓好省级生猪活体储备基地(鹤岗市富森畜产有限公司)规范化建设的同时,选择大型生猪养殖企业和具备冷冻肉储备条件的企业作为生猪活体或冷冻肉储备基地。2009年制定《鹤岗市市级生猪储备管理办法》,出台补贴政策,再选择大型生猪养殖企业作为承储单位,拟全年活储生猪8860头(可供应20-30天)。逐步通过政府补贴将双鹤食品公司冷库、兴海蔬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冷库改建成我市冷冻肉储备基地。三是建立完善商家售前储备制度。引导和鼓励企业保持适当库存水平,保障3-7天的日常销售。
十二、切实增强市场应急调控能力
完善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加强市场监测,提高预测预警水平,增强调控的预见性。继续完善产销衔接、跨区调运、储备投放等机制,增强应急保供的时效性和针对性。积极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工作,及时有效应对市场异常波动。2009年再向省厅申报新增3家样板监测企业,将宏益家电、金广超市、万圃源蔬菜批发市场纳入监测范围,并申请专项监测资金,改善和配备监测设备,提高监测和宏观调控质量;落实好县级市场监测体系建设,力争6月份前对绥萝两县市场监测工作正式开通运行;继续做好市场调研、预警、分析工作,指导企业进行采购,保障市场供应;根据市场实际,修改和完善《生活必须品应急预案》,增强应对市场异常波动和重特大突发事件的能力,保证市场良好运行。
十三、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和商贸环境
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安全消费。相关执法部门建立市场巡查制度,抓好协议准入制度、经销商管理制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的落实。重点抓好两个工程。酒类放心工程。2009年重点开展酒类批发、集中消费区域、散装酒市场大检查,以随附单检查为主线,以酒品检查为重点,以备案登记为辅助,从源头、销售终端、多层面监管,切实杜绝问题酒类流入市场,为我市居民营造良好的酒类消费环境;肉类放心工程。加强定点屠宰厂和大中型肉类加工厂的标准化改造,促进生产设备和产品质量的提档升级;开展肉品市场专项整治,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病害肉、注水肉等违法行为,规范用肉企业肉品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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