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参加第二十三届哈洽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佳政办发〔2012〕12号
颁布日期:2012-04-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参加第二十三届哈洽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12〕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参加第二十三届哈洽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二年四月九日

佳木斯市参加第二十三届哈洽会工作方案

第二十三届哈洽会定于2012年6月15日至19日在哈尔滨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为确保顺利完成我市参会参展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商务工作会议及中共佳木斯市委第十二次代表大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突出四大优势,全面完成九大战略任务”工作部署,以俄罗斯入世及2012中俄旅游年为契机,充分利用哈洽会搭建的贸易与合作平台,深化和加强对外合作,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力求在全方位对外开放体系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在高水平招商引资体系建设上取得新成效,积极鼓励和引导全市优势企业参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竞争和交流,扩大我市对外影响。

二、工作目标

实现对外贸易签约额10.4亿美元,利用外资3820万美元,国外经济技术合作3630万美元,境外投资2420万美元,国内贸易额34.24亿元人民币,国内引资24.6亿元人民币。各项指标均比上届增长10%。

三、工作原则

(一)认真对待,力求实效的原则。各县(市)区及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哈洽会平台,邀请有实力、有合作愿望的境内外客商参会洽谈。多结交有实力、有合作愿望的伙伴,充分发挥我市优势,力争引进一批战略投资者和大项目,力争签订实质性的投资协议或合同,切实提高合同履约率。

(二)各县(市)区为主,市直相关部门为辅的原则。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本届哈洽会的参会参展工作,要积极动员组织相关企业报名参会以及参加哈洽会期间举办的各项活动。参展展品要突出地方特色和亮点,加大对外宣传力度。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为基层、为企业服务意识,主动为各县(市)区和相关企业提供参会服务。

(三)遵循市场化运作的原则。本届哈洽会将采取“政府提供服务,企业参与为主”的市场化运作模式,政府各牵头部门主要负责参会参展企业的组织报名、咨询及随时协调解决企业在参会当中遇到的问题,真正实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

(四)注重节约开支的原则。有布展任务的牵头部门要按照“节约开支、突出重点”的原则做好布展工作,布展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参展企业的组织报名工作,布展参展费用由各县(市)区及相关参展企业自行承担。有布展任务的单位赴哈市参会工作人员不多于2名。负责参加各种会议、论坛的牵头单位只派1名联络员参会。需增派人员的单位,须提前报市哈洽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佳木斯市参加第二十三届哈洽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孙喆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王平市委常委、副市长

赫贵涛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卢国勋市人大副主任

张丹虹市政协副主席

秘书长:王凯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工信委、农委、发展改革委、商务局、经济合作促进局、接待办、科技局、旅游局、文广新局、财政局、外侨办、贸促会,各县(市)区政府。

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曹善亭同志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

(一)综合业务组。

组长:李莉明市商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盛华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副局长

主要任务:负责我市参加第二十三届哈洽会工作方案制定;编制佳木斯市交易团活动日程安排表;负责节会期间各参展团工作的综合、协调、检查、督办;负责本市《参展证》的办理;负责节会入场券的购买和发放;协调各职能组在节会期间的工作;搜集整理节会期间全市参展情况,并及时向大会组委会提供我市成交成果和参展新闻;负责联系俄罗斯、日本、韩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客商,发放邀请函及为参会客商办理外宾证;根据省下达的计划,分配落实邀请境外客商(含港、澳、台)。

(二)参展布展协调组。

组长:程力市商务局副局长

副组长:于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孔杰市工信委副主任

杨文杰市农委副主任

胡大伟市文广新局副局长

李光市旅游局副局长

刘海博市科技局副局长

主要任务:负责全市12个展(区)馆的总体策划,制定实施参展布展方案;督促、检查、协调各展(区)馆的装潢、布展工作。

(三)招商引资组。

组长:李盛华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副局长

主要任务:负责组织全市各部门及县(市)区有重点的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前期筹备工作;负责节会期间的项目洽谈和签约;负责落实利用外资3820万美元和国内引资24.6亿元人民币两项指标。

(四)宣传组。

组长:于波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主要任务:负责组织我市各新闻单位赴哈采访报道;组织各新闻媒体以不同形式报道我市参会情况;利用好省内外各大宣传媒体,突出宣传我市招商政策、招商环境、城市形象;协调国家及省级新闻媒体,集中采访佳木斯市交易团参展情况。

(五)会务组。

组长:程旭市接待办主任

主要任务:负责安排参会人员的食宿;负责我市代表团对外接待工作;负责对省及哈市有关方面关系的协调、保证参会工作的良好秩序;负责安排市领导参会期间活动;负责安排布置交易团各项活动的场所;负责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宜。

五、责任分工

(一)招商招展工作。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要按照突出实效、提高质量的原则,实现邀请境外客商400人、境内客商200人的目标。对境外客商的邀请,要在继续做好对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客商邀请的同时,加大对欧美、东北亚等国家招商招展力度,力争邀请到有实力、有意愿合作的境外客商参会洽谈。其中俄罗斯客商的邀请工作主要由市商务局、同江市牵头负责,俄罗斯远东各州区政府领导的邀请工作由市外侨办负责。对境内客商的邀请,要重点以南方发达省市为主,此项工作由市经济合作促进局牵头,各县(市)区及相关部门配合(具体客商邀请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参展布展工作。本届哈洽会展览面积为86000平方米,设国际标准展位3000个。设立绿色食品产业展区、新材料产业展区、机电展区、建材与家居展区、轻工展区、文化旅游产业展区、科技展区(第四届哈科会展区)、省属企业展区、主宾布展区、家具馆、港澳台展区和俄罗斯等外国展区,共12个展(区)馆。根据省哈洽会总体工作方案,我市展区布展工作分工如下:绿色食品产业展区由市农委牵头;新材料产业展区和机电展区(包括室外大型机械展场)由市工信委牵头;建材与家居展区、轻工展区、家具馆、港澳台展区和俄罗斯等外国展区由市商务局牵头;科技展区(第四届哈科会展区)由市科技局牵头;文化旅游产业展区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文广新局、旅游局配合。各牵头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制定详细的布展方案,于4月20日前报市哈洽会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

(三)经贸洽谈及项目签约工作。各参会单位要充分利用哈洽会搭建的平台,积极参与专项经贸活动和会议论坛。具体分工如下:开幕式、俄罗斯商务日、俄罗斯州区推介活动、中俄木材供应与采购商交易大会、中俄企业贸易对接会、中亚国家经贸合作推介会、日本、韩国、蒙古、朝鲜等国家经贸合作推介活动、第二十三届哈洽会黑龙江省经贸合作项目签约仪式、第五届东北亚区域合作发展国际论坛,国内省市合作对接推介活动,由市商务局牵头;黑龙江省投资项目推介会、欧盟-中国(黑龙江2012)投资贸易洽谈会、第三届亚布力两岸经贸论坛,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国-拉美商务机遇对接会、中国黑龙江-非洲经贸合作交流会、第五届龙•港•澳•台及俄罗斯远东经贸合作项目洽谈会、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系列活动,由市贸促会牵头;中俄旅游合作推介活动,由市旅游局牵头;黑龙江友城文化周活动,由市文广新局牵头;金融产业系列活动,由市金融办牵头;中俄农业合作推介会,由市农委牵头;第二十三届哈洽会国内外宣传推介活动,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东盟国家(新加坡)企业对接洽谈会、香港对接洽谈活动、全国各地黑龙江商会家乡行暨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说明会、省内各市地招商引资宣传推介活动,由市经济合作促进局牵头。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签约工作,力争组织较多的大额经贸合同和经济技术合作项目参加全省的签约仪式。

(四)宣传工作。市委宣传部要广泛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报道我市参会情况。同时利用省内外各大宣传媒体,突出宣传我市招商政策、招商环境、城市形象。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扎实推进。各县(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抢前抓早,扎实推进,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参会准备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牵头部门要于4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部门参加第二十三届哈洽会活动方案上报筹备工作领导小组。

(二)周密策划,精心组织。各参展成员单位要按照市参加第二十三届哈洽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认真完成交办的参会、参展、客户邀请等工作任务。客户邀请要尽快落实,并将境内外客商邀请任务的落实情况及时上报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求真务实,跟踪问效。哈洽会结束后,市政府将对我市签订的经贸和投资合作项目进行跟踪,对各县(市)区政府、各牵头单位签约项目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各县(市)区政府、各牵头单位要高度重视哈洽会履约工作,加大对签约项目的落实力度,保证项目履约率。

参展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30日,需通过市参加第二十三届哈洽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筹备办)申请展位的单位务于此日期前将《参展申请表》(于哈洽会网站下载,网址:www.ichtf.com)上报市筹备办。联系人:闻风、吕月平,联系电话:0454-8222966,传真:0454-8223977,电子邮箱:wenhm_[email protected]

附件:1、第二十三届哈洽会签约指标分配表

2、第二十三届哈洽会邀请客商分配表

3、第二十三届哈洽会省(市)项目签约分配表

4、第二十三届哈洽会展位分配表

http://www.jms.gov.cn/html/zfwk/494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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