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整改工作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七政办发〔2012〕17号
颁布日期:2012-04-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整改工作计划的通知

七政办发〔2012〕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金沙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七台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整改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四月十七日

七台河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整改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园林绿化水平的提升,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全面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标准,根据住建部《关于七台河市国家园林城市综合评审意见》要求,制定整改计划。

一、整改目标

以此次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整改为契机,巩固以往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促进我市园林绿化水平的提升,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生态环境,全面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创建标准,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整改内容

通过加强园林绿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园林绿化专业化水平,提升园林绿地生态功效和景观品质;通过加大城市园林绿化科研投入,做好园林植物引种驯化试验研究,增加适生园林植物物种数量,提高园林绿化植物配置层次;结合城市综合治理、危旧改造、采煤沉陷区改造等,加大老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力度,促进园林绿化整体水平提高;加大城市市容市貌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力度,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升级改造步伐,提升城市品位;切实加大城市供热计量改革实施力度,达到25%的供热计量收费比例。

三、具体措施

(一)市住建局牵头,各区级政府、市国土局、交通局、桃山水库管理处、房产局、物业公司配合,加强园林绿化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园林绿化专业化水平,对各公园广场、街路、庭院、居住区绿化实行精细化和专业化养护管理。以绿色为底蕴,适量增加能够表现城市文化的艺术元素符号,重点实施石油大道绿化景观建设,学府街、山湖路中心绿岛提档升级,学府街、山湖路、文华路两侧增加绿化带,万寿山、七桦路北侧水幕墙等城市周边裸露山体治理工程。

(二)市园林局牵头,园林科研所负责,增加科研人员数量,加大科研投入力度,于2012年10月31日前做好牡丹和紫叶水腊两个品种引种驯化试验研究,扩大园林科研基地,并继续引种百花花楸1000株,紫叶风箱果三年生苗木5000株。

(三)新兴区政府牵头,各相关责任单位配合,根据市委、市政府“十项整治”活动要求,结合城市综合治理、危旧改造、采煤沉陷区改造等,加大老城区园林绿化建设力度,实施新建、改造、完善老城区道路及基础设施,全面改善老城区人居环境。

(四)市城管局牵头,各区政府、市政建设工程管理处、龙煤七台河分子公司负责,加大市容市貌规范化建设与管理力度,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中心区东进街、旭日街、同仁路、景丰路116栋楼体立面改造,中心区主要街路1107块牌匾改造,大同街东延、山湖路改造、东进街改造、景丰路延续、步行街等道路改造,东进桥改建,城市雕塑工程等项目建设。

(五)市住建局牵头,市物价局、各供热公司、七煤水暖电讯处负责,于2012年12月31日前完成锦绣家园、应龙山小区、万宝小区、金厦家园、银泉新都等居住区供热计量推广工作,实现供热计量收费比例达到25%的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要求。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这次整改是对我市几年来坚持不懈开展创园工作的完善,也是我市晋升国家园林城市的关键,各牵头和责任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确保完成各项创建任务。

(二)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市政府成立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各级各相关部门成立创园工作整改领导小组,按照住建部考察专家组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组织好各项整改工作,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人,全力推进创园整改工作有序开展。

(三)多方筹资,强力推进。深入挖掘社会资源,坚持市场化、社会化运作,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多渠道筹措资金,合力推进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整改工作,确保组织、资金、措施落实到位。

(四)督办检查,严明奖惩。由市政府牵头成立整改工作专项督查小组,对各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反馈。对整改不到位、整改工作不落实、不能按期完成既定目标的,将按照我市行政领导问责规定,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市目标办要继续将此项工作列入全年目标考评,对未达标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延伸阅读

关于在全市重点区域实施封山禁牧发展舍饲养殖的决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普查和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