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5-10-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余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新余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新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0月22日
新余市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
事后监管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52号)精神,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规范市场执法行为,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发展环境,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二、基本原则
(一)简政放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放权到位,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促进就业创业,提高政府服务水平,降低服务和监管成本。
(二)依法监管。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落实监管责任,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三)公正高效。转变监管理念,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四)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五)协同推进。在事中事后监管领域建立健全随机抽查机制,建立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三、主要任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检查工作中的比重。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建立全市统一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江西省企业监管警示系统是运用大数据资源构建的信用为核心的全省企业监管“一张网”,也是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载体。该系统已于2015年10月9日正式上线试运行。作为该系统的子系统,新余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也已上线运行。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联网对接和信息归集工作,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数据交换机制,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全面共享和有效利用,确保市场主体有关数据全市集中、关联整合,形成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
(三)依托警示系统开展随机抽查。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监管部门自由裁量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市政府各部门要建立健全本部门市场主体名录库和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新余市企业监管警示系统设立了“双随机”抽查模块。各部门可通过该系统的摇号方式,在各自监管权限领域内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组织实施检查。
(四)健全“双随机”程序规定。各部门要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的程序规定,规范随机抽查程序,明确承办机构职责,落实执法人员责任,细化抽查方式方法。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有条件的部门可探索通过公证部门公证或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等现场监督抽查过程。
(五)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按照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的要求,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要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等重点领域,对投诉举报多、风险等级高、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六)强化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各部门要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纳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违规名录,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各部门要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与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挂钩,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七)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建立健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和黑名单制度。在随机抽查工作中,根据市场主体信用情况,采取针对性强的监督检查方式,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并通过企业监管警示系统公示,向社会公众预警,同时按规定启动联合惩戒,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
(八)开展联合抽查。各部门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执法效能,降低市场主体成本。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要高度重视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保障抽查经费,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市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下级部门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
(二)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监管执法的关系,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监管执法工作。市政府各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对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注重培训。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监管执法理念,完善随机抽查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随机抽查不仅要在市场监管领域推广,也要在各部门的检查工作中广泛运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明确推广随机抽查的任务安排和时间进度要求,2015年11月30日前将实施细则报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商事制度改革组(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商事制度改革组要加强统筹协调,抓好督促落实,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务求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把简政放权向纵深推进,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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