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鹰府办字〔2015〕1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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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2-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鹰潭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鹰潭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12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鹰潭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逐步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和更加便民快捷的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体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赣人社字〔2014〕334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确定第二批“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试点地区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21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以保障和增进广大人民群众的社会保障权益为出发点,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以城乡统筹为抓手,以强化服务为导向,以信息化为支撑,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创新体制机制、优化服务方式,实现社会保险制度对适用人群的全覆盖,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
二、目标任务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是对我市境内所有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加五项社会保险等情况进行登记,核查比对相关基本信息,建立参保人员基础数据库,全面掌握参保资源,从而有针对性地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实现基本养老保险覆盖全体职工和适龄城乡居民,参保率达9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全民,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基本覆盖所有法定群体,实现各类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制度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
三、范围对象
全民参保登记的范围对象,为本市户籍人口,非本市户籍的常住人口及尚未进行户籍登记的新生儿等。
四、登记内容
全民参保登记的主要内容,包括登记对象的基本信息、社会保险参保状况、就业状态等,具体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单位名称、单位编码、参保险种、参保年月、缴费状态、就业状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统筹区代码、联系电话、属地标识、离退休标识等14个指标项。
五、方法步骤
(一)整合比对参保信息。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对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的信息数据进行整理、整合,并与卫生计生部门的新农合参保人员信息进行对比,全面掌握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的参保情况。在此基础上,与公安部门户籍人口信息进行对比;与民政、财政、工商等部门进行用人单位信息比对。对比对后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基础数据准确一致的,录入基础数据库,直接确认登记;对基础数据错误、缺失的参保人员和参保单位及未参加任何一种社会保险的人员或单位,按照数据情况进行分类。
(二)补录改正缺失错误信息。根据分类结果,将未参保或已参保但基础数据错误、缺失的人员和单位按照地域合理分配到对应的社保经办机构和基层劳动保障平台,由基层劳动保障平台根据指标项补录、改正。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对能够提供准确信息的予以确认,报县(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并由社保经办机构录入基础数据库,同步更新社会保险业务信息系统,完成后确认登记。
(三)重点入户调查。对基层劳动保障平台不能提供准确信息的数据,由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入户调查,对调查采集的准确数据汇总录入基础数据库,形成每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同时,建立动态管理和常态化的信息更新机制。
六、时间安排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计划用两年时间完成,分五个实施阶段:
(一)制定方案阶段(2015年12月30日前)。成立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实施方案。
(二)信息比对阶段(2016年3月30日前)。完成户籍人口基本信息与社保业务信息系统数据比对工作。
(三)宣传培训阶段(2016年5月30日前)。召开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动员部署会,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宣传工作;完成对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劳动保障工作人员政策和入户调查培训工作。
(四)集中入户调查阶段(2016年7月30日前)。制定入户调查方案,组织人员集中开展信息采集工作。
(五)完成登记任务阶段(2016年底前)。建立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库,完成信息数据全面入库及动态更新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鹰潭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人社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市公安、财政、卫计委、民政、工商、地税、宣传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由市人社局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实施方案,积极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培训相关工作人员,加强宣传教育。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全民参保登记的意义、目的、作用和方法,全面普及社会保险知识和全民参保登记常识,形成浓厚的社会舆论氛围,积极引导群众踊跃参保登记。
(三)加强部门协作。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履职尽责,齐心协力推进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市人社局负责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提供与全民参保登记有关的居民身份、户籍等相关信息;市卫计生委负责提供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员的相关信息,以及尚未进行户籍登记的新生儿信息;市财政局负责相关工作经费保障问题;市民政局负责提供享受城乡低保待遇和社会救济等人员的相关信息;市市场监管局、市地税局负责提供用人单位的相关信息;市委宣传部配合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相关宣传引导工作。
(四)加强监督检查。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工作调度机制,适时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市、区)要切实负起责任,将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形成以考核促落实的工作机制,确保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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