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聊政办发〔2009〕2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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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4-1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明工作纪律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聊政办发〔2009〕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防控手足口病疫情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切实做好全市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政府研究,现就严明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手足口病防控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确保政令畅通。目前我市防控任务艰巨,防控形势严峻。做好全市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有利于防止暴发流行,保护广大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防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防控疫情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和重大的民生问题抓紧、抓实、抓细,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全力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儿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明确责任,确保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责任制,坚持齐抓共管,全力协作,特别是各级行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防治手足口病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防控一线;各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手足口病的预防、治疗和控制工作。卫生部门要强化疫情的监测、报告和分析工作,及时、准确掌握疫情,发现可疑手足口病疫情要立即组织医治;要强化医务工作人员首诊负责制,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收患者,并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各种信息渠道畅通。疾病控制机构要严格疫情报告制度,绝不允许缓报、瞒报和漏报。教育部门要抓好小学、幼儿园的宣传教育和防控措施。物价、药监、质监、工商等部门要加强手足口病等疫病防治药品及相关商品的生产、销售和价格监管工作。城镇社区和农村村组要实行分片包保疫情防控工作。各级、各部门在防控工作中,要严格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的工作纪律,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
三、严肃工作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疏于职守、敷衍塞责的;缺乏大局观念,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推诿扯皮,防治不及时、延误救治的;不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有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行为的;拒收患者或擅自将患者转送外地而造成疫情扩散的,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聊城市人民政府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决不姑息迁就。对造谣、传谣,惑众、危害社会稳定的,要移送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防控各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工作不力、贻误工作的要按照上述要求严格问责。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上述通知精神,切实把手足口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
聊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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