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中心城区及桓台县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的批复

颁布单位:山东省淄博市人民政府文号:淄政字〔2015〕31号
颁布日期:2015-04-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淄博市中心城区及桓台县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的批复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申请批准〈淄博市中心城区及桓台县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的请示》(淄建字〔2015〕1号)及相关规划成果收悉。经审查,《淄博市中心城区及桓台县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成果内容完善,图纸资料齐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范要求,现予批复,望认真组织实施。

淄博市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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