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安全生产“四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安全生产“四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晋城市人民政府 | 文号:晋市政发〔2014〕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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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06-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城市安全生产“四责”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
为深刻吸取晋济高速公路山西晋城段岩后隧道“3·1”特别重大道路交通危化品燃爆事故教训,进一步夯实全市安全生产基础,全面提高各级各部门知责、履责、尽责意识,《晋城市安全生产“四责”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2014年6月4日第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晋城市人民政府
2014年6月4日
晋城市安全生产“四责”活动
实施方案
为全面提高我市广大干部知责、履责、尽责意识,切实推动和促进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全市“一争三快两率先”发展战略实施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构建在全市开展以知责、履责、尽责、问责为重点的责任体系,强化责任落实争先创优活动,形成人人知责、认真履责、个个尽责、严格问责的责任制建设新格局,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推进我市“一争三快两率先”发展战略实施。
二、活动内容
(一)知责教育活动。
1.手段措施:通过组织开展对全市各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干部以及重点企业管理层人员的安全职责培训,加强工作人员对安全工作职责的认知程度,强化其履职尽责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意识。
2.牵头部门:全市各级各部门及事业单位知责教育的牵头部门为市安委办。企业知责教育的牵头部门为各行业主管部门。
3.具体实施:市安委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知责教育培训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每期培训均要严格考勤记录,结业前都要组织书面考试,并把参加培训人员的考勤情况、考试成绩等装入个人档案。
(二)履责规范活动。
1.手段措施: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一步细化分解到每一个部门,并下发文件进行明确,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保障安全监管责任无缝对接、不留“死角”。各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分解本部门内部每一名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干部安全监管职责,下发文件进行明确,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不留空挡。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下发专门文件明确每一名领导和员工的岗位安全职责,确保责任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人员。此外,各级各部门要把各自安全监管制度制成牌版悬挂于醒目位置,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人员的办公室悬挂牌版明确其安全监管责任,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岗。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完善企业内部每个岗位的操作规程和岗位作业标准,并将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操作规程和作业标准悬挂于醒目位置。
2.牵头部门:全市各级各部门及事业单位履责规范牵头部门为市、县(市、区)安委办,企业履责规范牵头部门为各行业主管部门。
3.具体实施:市、县(市、区)安委办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的履责规范实施方案,组织督查组实施督查检查。并将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知责明确文件、制度、规程和标准汇编归档备查。
(三)尽责考核活动。
1.手段措施: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范围,严格考核,奖惩兑现,有责必究。
2.牵头部门:市、县(市、区)安监部门和监察部门牵头考核各级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的履责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考核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履责情况。
3.具体实施:市、县(市、区)安监部门和监察部门、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程序要细致严谨,要将考核结果反映在干部使用、提拔、荣誉、福利待遇等各个方面。
(四)问责追究活动。
1.手段措施:市、县(市、区)监察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问责办法对安全生产考核不达标的政府、行政部门、事业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牵头部门:市、县(市、区)监察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详细问责办法并严格执行。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晋城市安全生产“四责”活动领导组:
组长:刘润民市长
副组长:王树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志仁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委宣传部部长
赵沂旸副市长
王维平副市长
茹栋梅副市长
冯志亮副市长
程琳市政府党组成员、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郭齐鸣市长助理、市公安局局长
王宏微市政府秘书长
田志军市长助理
成员:李俊杰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文全市监察局局长
田刚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贾二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太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主任由王宏微兼任,副主任由李俊杰、王文全、田刚兼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切实把全市安全生产“四责”活动落到实处,全市各级各部门负责同志,各企业法人代表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四责”活动列为当前的一项政治任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亲自安排部署,亲历亲为抓落实,确保“四责”活动取得圆满成效。
(二)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各县(区、市)、开发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本级“四责”活动实施方案,报市政府。实施方案要明确具体实施单位的工作职责,制定具体的方案、考核、问责办法并严格执行,各县(区、市)“四责”活动领导组办公室要按月汇总进展情况,上报工作进度。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监督、指导所属行业企业组织开展“四责”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
(三)明确职责,广泛宣传。各级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一定要以这次安全生产“四责”活动为契机,在全市开展各种形式的知责、履责、尽责、问责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推动活动扎实开展。
(四)整章建制,严格督查。各级各单位要按照“四责”活动要求结合部门、行业特点,立即开展整章建制活动,完善内部相关制度及考核体系,使知责、履责、尽责、问责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形成以培训促知责,以知责促履责、以问责保履责、以履责保安全的良性工作机制。市安全生产“四责”活动领导组将对各县(市、区)“四责”活动开展等相关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及时在全市进行通报,并实施严格的问责追究。
附件:1.晋城市安全生产知责教育培训方案
2.晋城市安全生产尽责考核办法(暂行)
3.晋城市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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