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通知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山西省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运政办发〔2009〕7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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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9-05-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通知
运政办发〔2009〕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农机跨区作业是急农民所急、满足农民迫切需求、增加农民收入的一件实事、好事,也是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一件大事。为了切实加强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管理工作,规范跨区作业市场秩序,保障跨区作业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对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组织领导
市人民政府成立农机跨区作业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总指挥,全面领导、组织、协调农机跨区作业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承办农机作业日常组织管理工作。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市、县(市、区)两级农机、农业、交通、公安、纠风、物价、气象、石油等部门,要在同级指挥机构的领导下,通力配合,形成整体合力,保证农机跨区作业的顺利进行。农机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及早办理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证”,制作两个明白卡,即“机手明白卡”、“农户明白卡”;认真做好农机跨区作业的信息交流,公布区域内机手的电话,方便群众联系机具,做到熟一块、收一块;做好合理调度机车、平衡供需等具体工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为跨区作业创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物价部门要制订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同时要加大监督力度,防止发生乱收费现象。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三夏”期间的天气预报。石油部门要提前做好油料储备,保质、保量供应“三夏”作业用油,不得借机涨价。各农机生产、经销企业要为农民提供优质农机产品,认真落实售后“三包”服务,保证零配件及时供应。
二、规范农机跨区作业市场管理
(一)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各种类型的农机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协会、农机大户、经纪人等组建农机跨区专业队。各跨区专业队应向当地县以上农机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接受监督检查。要重点做好以县为单位组建跨区作业队的工作,参加跨区作业机具数量较多的县(市、区)可组成若干个跨区作业队;机具数量少的县(市、区)可由当地农机部门协调安排参加邻近县(市、区)组建的作业队,或由市组建作业队。
(二)要加强对农机中介服务组织的管理。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遵循“积极鼓励、大力扶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原则,促进各类农机中介服务组织的健康发展。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跨区作业中介服务办法,对从事跨区作业的中介服务组织实行规范化管理,有效规范中介服务组织行为,维护机手利益,避免向机手滥收费、多收费和只收费不服务的现象发生。跨区作业服务组织要与机手签订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法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三)要加强农机《跨区作业证》(以下简称《作业证》)管理。《作业证》由农业部统一印刷,省农机局、省交通厅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证件,并随机携带,一车一证,严禁涂改、转借、伪造或倒卖,对违规发放和伪造《作业证》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作业证》的发放和管理工作,不得跨行政区域发放。在跨区作业期间,农机跨区作业的指挥、服务车辆凭省交通厅发放的通行证给予免费通行。
(四)要加强价格管理,规范收费行为。农机跨区作业组织服务费应严格按照省物价局的统一标准执行;联合收割机作业收费以当地市场价格为参考,不得随意提价。农机部门要在机收作业的乡(镇)、村设立公告牌(栏),将机收价格、有关收费标准及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布。物价部门要加大查处乱收费、乱涨价的力度,切实维护好农民和机手双方的利益。
(五)要确保道路畅通。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农机跨区作业期间机车转移的保障工作。要充分利用多种宣传形式,教育农民群众不得随意上路拦截机车,对于违反规定随意拦截、扣留机车的行为,要采取说服教育等有效方式予以制止;对砸抢机车,拦截、敲诈机手的“车匪路霸”,公安机关要及时严厉打击,依法惩处。
三、切实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各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按照“为机手服务、让农民满意”的要求,努力做好跨区作业的各项服务工作。
(一)要及早对作业市场和作业机具情况进行摸底调查,掌握作业市场供需情况,无偿为广大农民、机手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及时向社会发布机具的需求量、农作物成熟时间、作业收费价格等信息,科学引导机车合理、有序流动。
(二)要组织签订、落实好跨区作业合同。派出和引进机车的县(市、区),必须事前联络沟通,搞好供需协调和衔接,供需双方要签订作业合同。
(三)要加强技术、质量、安全培训教育。各县(市、区)农机部门要组织技术力量深入乡村、农户,对跨区作业的机车进行检修,确保机具技术状态良好;要对参加跨区作业的机手开展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防止农机事故发生;要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禁止假冒伪劣的农机产品和零配件进入市场。
四、拓宽农机跨区作业服务领域
各县(市、区)要在重点抓好小麦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的基础上,努力创新跨区作业模式,不断拓宽农机作业服务领域,积极组织机播、机耕、玉米机收等项目的跨区作业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农机化的作用,不断提高我市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民收入水平。
附件:运城市农机跨区作业指挥中心组成人员名单
二〇〇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运城市农机跨区作业指挥中心
组成人员名单
总指挥:肖暹东(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副总指挥:李建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麻石娃(市农机局局长)
成员:周志华(市农业局副局长)
畅汇河(市交通局副局长)
白根元(市公安局副局长)
杨全义(市公安交警支队政委)
黄水源(市纠风办常务副主任)
孙正印(市物价局副局长)
贾朝阳(市气象局副局长)
景随娃(中石化运城分公司总经理助理)
李庆业(市农机局局长助理)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农机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庆业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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