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水库移民工作会议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
颁布日期:2012-06-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召开全省水库移民工作会议的通知

陕政办发明电〔2012〕30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省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省政府决定召开全省水库移民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我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和水库移民安置工作,表彰先进,交流经验,安排部署下一步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及新建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工作。

二、时间、地点

6月26日17:00前在陕西宾馆12号楼大厅报到,6月27日开会,会期一天。

三、参会人员

省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设区市政府分管水库移民工作的负责同志以及发展改革、财政、水利(移民)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水库移民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县(市、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和水库移民管理机构负责同志,县(市、区)名单见附件;水库移民工作先进单位负责同志。

请陕西日报社、陕西广播电视台派记者参会并组织报道。

四、有关事项

1.请各设区市政府通知所辖的有关县(区)参会,请省移民办通知水库移民工作先进单位参会。

2.请大荔县、旬阳县、岚皋县、华阴市政府做好交流准备,发言材料控制在2000字内。

3.请各设区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于6月25日12:00前将参会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单位、职务)报省移民办综合处。

联系人:薛富平;联系电话:029—87463736;传真:029—87427519。

附件:1.省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2.水库移民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县(市、区)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省库区移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

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审计厅、省信访局、省物价局、省农综办、省电力公司。

附件2:

水库移民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县(市、区)名单

西安市临潼区、周至县、阎良区。

宝鸡市陈仓区、凤翔县、千阳县。

咸阳市乾县、永寿县、礼泉县、三原县、泾阳县。

铜川市耀州区、宜君县。

渭南市大荔县、华阴市、潼关县、蒲城县、澄城县、合阳县、白水县、富平县、临渭区、韩城市、华县。

延安市安塞县、宝塔区、吴起县、志丹县、子长县。

榆林市榆阳区、神木县、定边县、靖边县、子洲县。

汉中市西乡县、洋县、城固县、南郑县、宁强县、汉台区、留坝县。

安康市汉滨区、紫阳县、岚皋县、汉阴县石泉县、旬阳县。

商洛市商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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