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通知
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7-11-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市质量技监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节能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特种设备是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基础设备,其安全性能和运行状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运行安全,其经济性能和使用、管理水平也直接影响到能源的利用效率,关系到“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大局。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积极探索安全监察和能效监查相结合的管理制度和办法,建立特种设备能效监管体系,现就开展特种设备节能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节能降耗的宣传力度。各单位要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检验检测和节能宣传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引导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工艺、设备,改进产品设计,着力开展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宣传活动,指导和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能源管理体系。
二、按照能效标准严把特种设备市场准入关。通过市场准入和加大执法力度淘汰落后设备,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品;通过加强特种设备的监督管理减少锅炉等高耗能设备的能源消耗,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节能环保型道路。逐步探索并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产品能效测试工作。
三、各区、县要尽快建立相关节能示范项目,指导和督促相关企业开展特种设备节能工作。在锅炉节能技术方面,可积极探索锅炉尾部余热利用技术改造和锅炉房冷凝水回收等。有条件地区,应积极推广多联热供产业,严格控制小型分散的用热锅炉的设置,重点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等多联供产业。
四、要加强特种设备节能技术的研究和服务。积极组织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技术的基础研究,特别是燃烧技术、换热技术、能量回收技术、检测技术等的研究;大力推广特种设备节能新技术改造,在锅炉运行中采用余热利用技术及生物质燃料,降低锅炉排烟温度,提高热效率。
五、进一步落实在用锅炉的水质监管力度,发现水质超标或水垢厚度超过1.5mm的,要督促企业整改,以节约能源。
六、要加强政府部门间的沟通与交流,做到资源共享、协同作战,努力开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能效监查相结合的工作新局面。
为全面了解本市特种设备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请各区、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按调查表项目认真填报(见附表),并于2007年11月30日前报市局特种设备监察处。
附件:上海市特种设备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调查表。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件
上海市特种设备节能工作进展情况调查表
填报单位:
项目日期数量设备种类节能方法预期效果备注
已开展节能项目
正在进行节能项目
计划开展节能项目
注:如2007年2月、一台、燃煤4吨蒸汽锅炉、尾部增装余热利用装置技术、预期节能煤多少吨、
折算人民币多少元。可用附页详细说明。
填报人:分管领导:单位公章: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