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建设工地五局一队联勤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拱政办〔2005〕20号
颁布日期:2005-04-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拱政办〔2005〕20号

关于建立建设工地五局一队联勤管理工作机制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04年,我区建设工地管理通过试行五局联勤工作机制,各职能部门形成合力,极大地提高了管理效率,有效地促进了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工地环境面貌明显改善。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地管理,根据管理工作需要,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原区建设局、区城管办、区行政执法局、环保拱墅分局、规划拱墅分局等五个部门联勤的基础上,增加拱墅区交警大队,实行五局一队联勤工作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环境立区”战略,围绕“环境建设年”活动的统一部署要求,通过联勤机制,形成建设工地管理合力,杜绝各类违法(章)施工行为的发生,并积极为建设施工提供优质服务,为打造优美的城区环境作出贡献。

二、组织机构

联勤组织机构由区建设局、区城管办、区行政执法局、环保拱墅分局、规划拱墅分局、拱墅交警大队等五局一队组成。联勤办公室设在区行政执法局,由行政执法局办事大厅负责联勤的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确定联勤的相关职能科室和负责人、联系人,并落实联勤职责。

三、工作职责

联勤管理主要工作职责如下:

1、加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宣传教育,送法上门。

2、督促工地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各项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制度。

3、推动绿色工地、标化工程创建工作。

4、健全联勤管理制度,组织制订工作计划,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整治,建立联勤工作台帐。

5、负责建设工地管理的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对工地发生重大违法(章)案件,及时向各职能部门进行通报,并组织联勤会议进行协调,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必要时按规定进行停工整顿。

6、组织开展建设工地评比活动,对于最差工地,建议建筑业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进行严肃处理或取消施工资格。

四、工作机制

1、实行“四个一”工作运行机制

由各联勤单位联系人组成联合检查组,每月组织一次对建设工地的检查,严格按照文明施工规范,对检查所发现的违法(章)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分析重点案例,协调解决难点问题;每月编辑一期信息简报,及时通报建设工地管理情况;每月对区行政执法局各执法中队巡查情况进行一次考核,督促责任中队及时掌握检查组反馈的资料信息并快速落实。

2、实行建设工地文明施工责任制

完善拱墅区建设工地文明施工行为规范,坚持以人为本、堵疏结合,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事后查处为事前防范。由五局一队联合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签订《拱墅区建设工地规范化管理责任书》,落实管理责任。

3、实行建设工地IC卡管理

由区行政执法局牵头,向辖区内建设工地发放IC卡,并由区行政执法局各派驻中队进行日常管理,发现违法(章)情况,进行扣点处罚(实施办法另发)。

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五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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