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二批杭州市休闲基地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人民政府文号:杭政函〔2008〕1号
颁布日期:2008-01-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二批杭州市休闲基地的通知

杭政函〔2008〕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市旅游资源优势,加快旅游国际化步伐,推进我市旅游休闲产业的发展,促进杭州旅游业从观光旅游向观光、休闲、会展“三位一体”业态转型,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旅游西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杭州市休闲基地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6〕313号)精神,经市“旅游西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和推荐,市政府决定,命名千岛湖滨水旅游度假区、西溪湿地国家公园为第二批“杭州市休闲基地”。

希望各级各有关部门继续加大对休闲基地建设的指导和扶持,为做大做强休闲基地,打响我市“东方休闲之都、品质生活之城”的旅游品牌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八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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