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教育局对政风行风评议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平顶山市教育局文号:平教监〔2008〕10号
颁布日期:2008-08-2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平顶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平顶山市教育局对政风行风评议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平教监〔2008〕10号

各县(市、区)教体局,局属各学校,机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

现将《平顶山市教育局对政风行风评议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〇〇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平顶山市教育局

对政风行风评议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市政风行风评议意见建议反馈会议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对省政府纠风办政风行风评议反馈意见建议的整改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针对上级反馈的意见和群众反映的我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市教育局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评议整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新解放、新跨越、新崛起”大讨论活动、“转变政府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提高公务员素质”和“学先进、比创新、看实效”主题实践活动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纠风工作原则和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以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重点,以民主评议为手段,以群众满意为目标,强化全市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努力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

二、工作重点

市政府纠风办今年共向全市教育系统反馈省政府纠风领导小组转发的群众意见建议34条,经认真梳理、分析,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育乱收费现象仍然存在。个别农村寄宿制学校假其它名义变相违规收费,个别城市义务教育学校存在变相有偿补课和变相统一为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现象,同时,不少群众还反映学前教育收费过高;二是高中阶段存在执行“三限”政策不够严格、计划内招生少、计划外招收高价生多,择校费较高等问题;三是素质教育需要全面发展,存在学生课业负担较重、大班额等问题;四是师德师风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教师素质需要进一步提高;五是机关作风需要进一步改进,服务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等问题。

对于上述问题,我们已进行了责任分解,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进行深入剖析,突出重点,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现象,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保证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具体要求

1.进一步开展教育乱收费的专项治理。按照国家、省、市关于规范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总体要求,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收费政策,积极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加强对落实“两免一补”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切实规范城市义务教育学校收费行为。从今年秋季开学起,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杂费,免收的杂费中含信息技术教育费、取暖费等,一律不得预收学杂费或实行“先收后退”。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继续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到教育行政部门认定分配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上学,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三是继续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校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创建活动,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逐步形成依法治教、规范收费、勤俭办校、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事业的良好氛围。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严格监督明确责任,建立权责一致、严密有效的管理工作机制,认真落实责任追究。

2.切实推动我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在全面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的基础上,努力改善农村学校办学条件。依法保障教育投入,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依法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强薄弱学校建设。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政策,不得举办重点学校或重点班。统筹教育公共资源配置,加大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力度,扩大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的比例。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校创建活动。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工作。通过扎实有效的措施,缩小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的差别,逐步解决城市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问题。

3.严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收费行为。严格教育收费审批权限,稳定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完善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和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在校园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有关项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争取年内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的清理规范工作,我市所有改制学校今年秋季开学,一律执行同类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严格实行中招“阳光招生”,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结果均向社会公示。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不得在“三限”生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生等任何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民办学校按规定收取学费后,不得再按公办学校的标准另向学生收取学杂费。切实加强高中阶段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公办高中除严格按照省、市确定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住宿费、书本费、作业本费、电教教材代收费外,不得另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学校代收费必须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单独记账,接受监督检查。切实加强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完善学校内控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和提高使用效益。

4.大力推进各级各类学校的素质教育。一是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课改工作的同时,从2008年秋季起我市普通高中起始年级全部进入新课程实验。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坚持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积极探索,改革创新;以校为本,科研引领;多方参与,通力合作的原则,全面树立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育理念,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努力构建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新课程体系,使普通高中素质教育取得实质性进展,为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拔尖创新人才、实施科教兴豫战略和中原崛起奠定坚实的基础。二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豫发〔2007〕30号),2008年继续开展中学生“晨光”体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我市千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加强校园文化建设,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生体质。三是大力推进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积极推行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制度,建立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充分发挥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的引导作用,增强学生重视实验操作、重视实践动手能力的培训;逐步推广将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到初中的招生制度,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制度,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升学竞争压力。

5.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师德师风建设是学校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学校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指标。在往年开展师德师风建设的基础上,今年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认真开展“教师培训年”活动。以这一活动为载体,以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教育政策法规、教育管理知识、提高广大教师教育教学技能为主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对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开展培训。通过开展活动,不断提高学校管理能力和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二是学习抗震救灾中广大教师心系教育、爱生如子、舍己救人、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高尚情怀和伟大师魂,积极参与省教育厅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的“大爱无声铸师魂”师德教育活动,把活动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传统节日及教师节等庆祝活动结合起来,重点挖掘普通教师身上的闪光点,努力培养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甘为人梯,大爱无声的师德风范和职业素养;努力引导他们以对学生的挚爱、对教育事业的责任,教书育人;以人民教师的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为人师表,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全市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做出贡献。

6.扎实开展“对照职能,贴近民生,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领导、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把主题实践活动同规范办学、收费行为结合起来,确保主题实践活动顺利实施。要落实责任、科学安排,明确实施步骤、完成时限。要加强对主题实践活动的监督检查,严明工作纪律,加大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力度,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弄虚作假、贪污受贿等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使主题实践活动真正成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

四、方法步骤

(一)8月11日-9月10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对反馈意见、建议和自评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认真整改存在的问题。9月12日前将整改方案报市教育局监察室。

(二)9月11日—10月25日,市教育局组织督查组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整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市教育局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何照伟为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纪委书记陈庄运担任。

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本级本单位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涉及到5个方面的共性问题,由市教育局组织调研,提出综合整改意见,并负责抓好落实;涉及到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制定具体措施切实落实责任,认真进行整改,并于10月10日前将整改结果报送市教育局。

(二)正视问题,认真全面整改

针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过程中群众反馈的意见建议和自查出来的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评议和整改工作的领导,认真对待群众意见和建议,正视存在问题,认真整改。对群众反映的共性问题,制订具体过硬的整改措施,认真解决;对评议中群众提出的个性问题分清情况,拿出具体解决办法;对于近期能够解决的问题,要逐条逐件加以解决;对于比较复杂的深层次问题,要组织力量,加强调研,制定可行性措施,积极创造条件,逐步解决;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并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限期。对群众反映的案件线索,要认真组织力量开展调查核实,依法依纪处理。同时,及时反馈整改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取信于社会,赢得广大群众的信任。

(三)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切实强化工作力度,把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注重实效,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坚持纠、评、建相统一,以评促改,寓改于建,以良好的作风努力为基层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要求,落实整改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要严格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抓好工作落实。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排除各种人为因素的干扰,确保评议工作取得实效。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对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中的好做法、好措施、好经验,及时总结推广,互相学习,确保整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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