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十堰市教育局文号:十教函[2006]43号
颁布日期:2006-04-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十堰市教育局关于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

十教函[2006]43号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高新区文教卫局、武当山特区教育局、东风教育集团、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为了让青少年学生过一个愉快的节日,确保广大师生节日期间的安全与健康,市教育局就进一步加强学校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学校门卫管理,认真落实学校领导、教师值班制度和巡查制度,确保在校师生安全与健康,确保学校财产安全和秩序稳定。

二、放假前,各学校要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突出加强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触电、防食物中毒、防传染病、防火、防盗、防毒品、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知识、技能和法制教育。丰富学生安全卫生常识,增强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自觉性,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三、各学校放假前应进行一次拉网式安全检查,特别要加强对薄弱环节的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不留隐患。

四、节日期间严禁学校派出公车组织教师、学生外出旅游、考察,禁止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等活动,禁止学校组织学生到学校补课。

五、严格执行安全信息上报制度。学校值班人员每天都要向市教育局及时报告学校的情况,如遇突发事件,应在第一时间及时报告。

十堰市教育局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延伸阅读

关于在全市重点区域实施封山禁牧发展舍饲养殖的决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普查和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