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河源市人工增雨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11-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河府办[2004]110号

印发河源市人工增雨减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人工增雨减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组织实施。

二○○四年十一月五日

河源市人工增雨减灾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开展人工增雨作业,保障生产、生活用水,抗御干旱灾害,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人工增雨减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人工增雨作业的统一领导、指挥、决策和组织,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张丽萍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袁成章、河源军分区参谋长冯荣、市气象局局长黄桂华任副组长。成员由市财政局局长梁国华、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陈启鹏、市水务局局长陈水砚、市农业局局长陈荣卓、市林业局局长邓志伟、市民政局局长赖桂珍、广东电信河源分公司总经理徐宝林、市气象局副局长李汉彬、市水务局副局长徐伟雄、源城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瑞强、东源县政府副县长陈维安、和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黄小平、龙川县政府副县长骆天、紫金县政府副县长黄仕添、连平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叶少军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河源市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简称市人影办,设在市气象局)。

(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

市气象局:利用现代化的科学探测手段,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和旱情发展的最新动态,选定适宜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的时段和作业方式,合理利用云中水资源,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提供决策依据和可靠气象保障;会同各级人民政府组织专家对人工增雨作业效果进行评估。

河源军分区:协助市人影办做好人工增雨作业设备、物资的安全储运和管理。

市公安局:为人工增雨作业环境及交通运输提供安全保障。

市水务局:负责全市的水文监测,提出抗旱用水需求;落实人工增雨作业后可能出现局部洪涝灾害的防御措施。

市农业局:负责提出农业生产用水的需求。

市林业局:负责提出生态建设和森林防火及扑救重、特大森林火灾用水需求。市财政局:负责市级人工增雨经费的财政预算安排、资金分配和拨付,以及组织监督、检查,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市民政局:负责指导旱区困难群众生活工作安排,并提供必要的减灾救助。

广东电信河源分公司:为人工增雨作业的指挥、协调提供安全、可靠的通信保障;作业区域存在通信盲区的,负责提供应急通信支持。

(三)市人影办职责负责全市人工增雨减灾工作的组织管理、技术指导、安全监督、业务培训;制定全市人工增雨减灾工作的年度计划;负责与空军、民航等空管部门进行人工增雨作业的空域协调;根据旱情发展、气象条件、空域管理等情况,提出人工增雨作业的方式;负责收集各成员单位提供的干旱发展的动态信息,根据各级人民政府或其所属的人影办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的需求,向领导小组提出实施人工增雨作业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市人工增雨作业的设备、物资的统一选购、调配,年检和维护;组织全市开展人工增雨的试验、研究和效益评估。

二、作业启动的条件和准备

(一)作业启动的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并经领导小组同意,即作业启动,进入预备状态:

1、综合地方和各成员单位提供需求信息,须开展人工增雨作业的;

2、全市旱涝分布明显不均,须通过人工增雨作业改变水资源分布的;

3、已经发生旱情,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旱情可能持续的;

4、发生特大森林火灾,须通过人工增雨作业扑救的;

5、大中型水库蓄水明显不足,江河水位明显下降,不能满足正常的生活供水和工农业生产用水的;

6、人工增雨的试验研究所需要的;

7、其它特殊条件下需要的。

(二)作业准备

进入预备状态后,5天内必须完成以下各项准备:

1、所有人工增雨的设备、物资、人员必须到位(到达作业市、县区所在地);

2、完成与军民航空管部门的作业空域、时限的协调,建立可靠的联络手段,制定具体的作业方案;

3、各地人工增雨作业所需资金到位;

4、各成员单位各就各位,履行职责;

5、必要时领导小组和市人影办分别派出领导和专家到作业现场检查和技术指导。

三、人工增雨作业指挥、作业流程及作业人员职责市人影办设人工增雨作业指挥中心,组成一个反应迅速、指挥灵活、科学高效的作业指挥系统。该系统包括:监测预警、作业指挥、通信网络、空域协调、催化技术、效益评估、后勤保障及信息服务等8个子系统。市级作业指挥中心设值班总指挥,负责全市人工增雨作业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一)气象火箭增雨作业

1、作业指令发布流程

人工增雨作业进入预备状态后,各有关人员原地待命,接受作业指挥中心的指令,先后进入三级、二级、一级准备状态:三级准备:由市作业指挥中心发布,该指令在作业前180分钟前发出。人工增雨各有关人员到位并做好作业准备工作,现场指挥及火箭发射人员在指定点值班。作业总指挥向空管部门报告发射计划。二级准备:由现场指挥与市作业指挥中心协商后由现场指挥发布,该指令在作业前90分钟或更长以上时间发出。人工增雨各有关人员到岗就绪,火箭发射人员和车辆以及有关人员出发到指定作业点。现场指挥第一次向空管部门申请作业。一级准备:由现场指挥与市业务指挥中心协商后由现场指挥发布,该指令在作业前20分钟或更长时间发出。人工增雨各有关人员进入作业状态,现场指挥给出发射参数,并向空管部门第二次申请作业。空管部门做出发射安排后,火箭发射人员做好发射前的一切准备工作。发射前5分钟作最后的确认,现场发射人员收到发射命令并核实发射密码后,发射火箭。一般情况下,应按三、二、一级准备顺序发布执行,特殊情况下可由二级准备开始发布,但不允许直接发布一级准备。

2、作业有关人员的职责:

(1)人工增雨作业总指挥职责

根据降水趋势预报向市指挥中心和空管部门申报作业计划(在每天15时前申报第二天作业计划)。

根据短时天气预报,向空管部门申请作业时间。

向现场指挥下达发射点、作业高度、催化方案的指令。

空管部门批准后,向现场指挥下达作业命令。

作业完毕,及时向空管部门报告。

了解各发射点作业情况,收集雨量雨情资料

(2)现场指挥职责

根据人工增雨总指挥下达的作业指令,做好作业准备。

注意现场云天变化情况,及时向人工增雨总指挥报告。

根据人工增雨总指挥下达的作业命令,指挥现场作业。

根据云层变化情况,修正催化方案。

作业完毕,及时向人工增雨总指挥报告。

(3)火箭发射员职责

根据现场指挥的指令,做好发射准备。

根据现场指挥的命令,发射火箭弹。

根据现场指挥的命令,暂停发射或者停止发射。

(二)飞机人工增雨作业

飞机人工增雨作业流程按中国气象局《飞机人工增雨(雪)作业业务规范》执行。

四、人工增雨作业的安全管理

人工增雨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中国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规定》,明确安全责任制,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实施人工增雨的作业组织和个人,必须按照《广东省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资格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申领资格证并接受管理。

(二)市人影办要严格按照《广东省地面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对人工增雨作业装备加强管理,并坚持统筹兼顾、合理调配原则,实行统一计划、统一购置、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三)人工增雨作业点及作业空域要严格按照《广东省地面人工增雨作业点及作业空域申报暂行规定》的程序申请与审批,以确保作业地面和空域安全。

(四)人工增雨作业的安全责任实行“谁管理、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出现人工增雨作业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时,要按照《广东省人工增雨作业事故处理预案(试行)》妥善处理,并严格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广东省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责任制暂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五、人工增雨作业的效益评估和总结

(一)市人影办负责研究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人工增雨效益评估方案。

(二)市人影办负责每年度人工增雨工作的总结,并向市人工增雨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和省人工影响天气协调会议办公室报告;向各成员单位通报。

六、经费及后勤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对人工增雨工作的领导,从人力、财力、物力等给予有效保障。各级人工增雨作业及业务建设所需的经费,由各级政府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安排,由各级人影办统一管理和使用。各级人影办应该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不得挪用,并接受各级财政及监审部门的监督。各有关成员单位必须对人工增雨减灾工作提供必要、有效的后勤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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