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清远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县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考评量化标准的通知
印发清远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县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考评量化标准的通知
| 颁布单位: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清府办〔2007〕63号 |
|---|---|
| 颁布日期:2007-07-0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清府办〔2007〕63号
印发清远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县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考评量化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市辖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清远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量化标准》和《清远市县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考评量化标准》,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公安消防局反映。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O七年七月四日
清远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量化标准
序号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方式
自评分
考评分
1
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分
每年组织召开全市(县、区)性消防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1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1分
未建立和落实政府消防联席会议制度的扣1分
7分
县(市、区)政府未逐级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扣5分,未对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扣2分
3分
对消防宣传、消防经费保障、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未能及时组织协调解决的酌情扣1-3分
3分
以降低消防安全要求作为招商引资条件的扣3分
2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火灾隐患
2分
未适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扣2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实地检查
2分
未依法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的扣2分
4分
未落实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制度的扣1分,对重大火灾隐患未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的扣2分,对公安消防机构报请停产停业或协调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请示事项,未及时依法作出同意与否的决定或协调解决的扣1分
3
经常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2分
未制定全年消防宣传教育计划的扣2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部门宣传资料(音像及文字资料等)
1分
未结合火灾形势适和季节特点组织消防宣传报道的扣1分
2分
电视、报刊、电台等新闻媒体宣传消防工作每年不少于12次,少一次扣1分;教育部门未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的内容,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没有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的扣2分,学校每学期消防安全教育少于2课时的扣1分
1分
组织开展大型消防宣传活动少于1次的扣1分
4
开展社会化消防工作
3分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未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每个单位未落实的扣2分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实地检查
4分
社区消防工作未纳入社区建设的扣2分,未达到数量标准的扣1分,社区消防建设六项内容不落实的,每个社区扣1分
1分
未组织研究部署农村消防工作的扣1分
5
消防经费
7分
消防业务经费年度预算未达到省政府规定标准的扣6分,未足额拨付的扣3分,未随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增加的扣2分
听取汇报,查阅本年度财政预算数额(预算通知、拨款凭证)及科目
2分
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扣2分
3分
未按照省政府装备补助经费标准,落实相应经费的扣3分
6
消防规划
3分
报批城镇总体规划时缺少消防规划,上级政府予以审批的扣3分
听取汇报,检查规划图纸及相关文件资料
1分
新城开发、旧城改造未同步制定、修订和实施消防规划的扣1分
2分
已制定城镇总体规划的中心镇(重点镇)未制定消防规划的扣2分
7
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
3分
城市建成区的市政消火栓数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扣3分
听取汇报,检查规划图纸及相关文件,实地抽查消火栓、消防站、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消防通信建设情况
1分
城市建成区的消防站建设未达到国家标准的扣1分
2分
消防站消防车辆、器材装备未达到国家标准的,每项扣1分,消防车辆达到退役年限未及时更新的,每辆扣1分
3分
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每项扣1分
1分
消防通信未达到国家标准的扣1分
8
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建设
4分
县级行政区域内既未建公安消防队,也未建专职消防队的扣4分
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抽查专职消防队建设情况
2分
省政府确定的中心镇(重点镇)未建立地方专职或兼职消防队的,每个扣1分
9
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消防工作职责
3分
城镇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未及时组织发改、规划、市政、通信等主管部门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并负责维修和管理的,扣1-3分
听取汇报,检查相关文件资料
5分
卫生、文化、旅游、工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未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对本系统、本行业的消防工作未实施管理的,扣2-5分
1分
教育部门未把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的内容,每学期消防安全教育少于2课时的扣1分
2分
民政部门未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有关先进社区评比标准的扣2分
1分
劳动保障部门未将消防知识纳入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内容的扣1分
2分
广播、电影、电视等有关单位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收取费用的扣2分
10
组织火灾扑救、火灾调查
2分
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未及时组织扑救的扣2分,
听取汇报,查阅火灾情况报告、重特大火灾档案
2分
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未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调查火灾事故,查明火灾原因,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每起扣2分
2分
重、特大火灾未按规定如实上报的,每起扣2分
8分
发生死亡10人、重伤20人、死亡和重伤20人以上特大火灾事故扣8分
说明:每一项扣完分数即止,不计负分。
清远市县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考评量化标准
序号
考评内容
分值
评分标准
考评方式
自评分
考评分
1
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6分
未组织研究制定年度消防工作目标和任务的扣6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5分
未与下一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的扣5分
4分
未对消防安全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的扣4分
2
组织制定和实施消防规划,保障城镇公共消防设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6分
未组织研究落实城市消防规划的扣6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实地抽查规划实施情况,抽查消火栓、消防站、消防通信建设情况
6分
未组织研究落实市政消火栓建设的扣2分,城市建成区的市政消火栓数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酌情扣1-4分
6分
新城开发、旧城改造未组织研究制定、修订和实施消防规划的,扣1-6分
3分
未组织研究落实消防站新建计划的扣3分
2分
未组织研究加强消防通信建设的扣2分
3
定期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及时解决重大问题
6分
每年组织召开消防工作会议不少于2次,每少1次扣3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8分
对消防宣传、消防经费保障、消防规划和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重大消防安全问题未能及时组织协调解决的,扣2-8分
4
加强消防队伍建设,保障消防经费和消防装备逐年增加
3分
未组织研究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扣3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实地检查
4分
未协调解决消防经费保障的扣4分
6分
未组织研究消防装备建设的扣3分,消防装备建设未达到国家标准的,扣1-4分
5
组织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3分
未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的扣3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3分
未组织研究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的扣3分
6
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3分
未组织研究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扣3分
听取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5分
每年带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不少于2次,少于一次扣3分
6分
对重大火灾隐患未及时组织协调解决的扣5分
7
发生重特大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调查火灾原因
3分
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未及时到场组织扑救的扣3分
听取汇报,查阅火灾情况报告、重特大火灾档案
2分
未及时组织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的扣2分
5分
重、特大火灾未按规定如实上报的扣5分
5分
发生死亡10人、重伤20人、死亡和重伤20人以上特大火灾事故的扣5分
说明:每一项扣完分数即止,不计负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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