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中国移动在福州设置通信信道出入口的批复

颁布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文号:工信部电管函〔2010〕381号
颁布日期:2010-09-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同意中国移动在福州设置通信信道出入口的批复

工信部电管函〔2010〕381号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置中国移动福州通信信道出入口的请示》(中移计[2010]41号)收悉,经研究,并商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同意,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在福州设置通信信道出入口,开通到台湾的直达电路。

二、请你公司会同相关基础电信企业,按照共建共享的原则,商定项目具体建设和使用方案。

三、关于福州通信信道出入口等通信基础设施的基本建设及相关谅解备忘录的签署,应当符合我部有关跨境通信设施建设管理规定的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

四、你公司在规划、建设和运行福州通信信道出入口的过程中,应当按照国家安全、网络运行安全、安全生产、信息安全、应急通信等有关要求,同步规划、建设和运行配套的安全设施。

五、你公司在运营和管理福州通信信道出入口的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我部有关通信出入口局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通信出入口运营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

(联系电话:68206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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