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统计局关于2008年各地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的情况通报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水利部 国家统计局文号:发改环资[2010]17号
颁布日期:2010-01-0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统计局关于2008年各地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的情况通报

发改环资[2010]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水利(水务)厅(局)、统计局:

根据“十一五”规划纲要精神,现将2008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的情况通报如下:

地区

2008年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

(立方米/万元)

2008年比2007年增(+)减(-)

(%)

全国

127

-10.2

东部

降水量<800mm

北京

24

-11.5

天津

12

-23.9

河北

36

-9.2

辽宁

44

-13.2

山东

17

-9.1

降水量>800mm

上海

141

-9.7

江苏

145

-18.1

浙江

65

-13.7

福建

165

-10.1

广东

84

-13.4

海南

182

-0.8

中部

降水量<800mm

山西

43

-13.7

吉林

83

-16.2

黑龙江

149

-11.3

河南

64

-13.3

降水量>800mm

安徽

276

-13.9

江西

237

-14.6

湖北

253

-14.7

湖南

229

-14.4

西部

降水量<800mm

内蒙古

68

-4.6

陕西

48

-7.4

甘肃

130

-14.7

青海

233

-7.7

宁夏

91

-17.9

新疆

69

-7.8

西藏

496

+6.2

降水量>800mm

广西

235

-8.8

重庆

260

-6.2

四川

135

-15.0

贵州

326

-3.1

云南

122

-12.0

附件:通报数据的说明

http://www.sdpc.gov.cn/zcfb/zcfbtz/2010tz/W020100128412020003182.pdf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

国家统计局

二○一○年一月八日

延伸阅读

关于在全市重点区域实施封山禁牧发展舍饲养殖的决定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普查和统计上报工作的通知

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