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陕西省文物保护移动实验室平台建设方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2-05-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陕西省文物保护移动实验室平台建设方案的批复

文物博函〔2012〕987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陕西省文物保护移动实验室平台建设的请示》(陕文物字[2012]8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请你局组织相关单位针对可移动文物和考古发掘现场文物保护工作,细化实施方案,完善使用和管理制度,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仪器设备的购置工作。

国家文物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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